2025年2月20日,華為在深圳舉辦的一場鴻蒙智行尊界技術發布會引起了多方的關注和討論。備受關注的尊界S800終于揭開了神秘的面紗,華為余承東親自介紹尊界S800最新技術的同時,一段尊界S800和邁巴赫S680在零下20℃極寒環境下的對比視頻,火出了圈。
事情經過
在發布會現場播放的視頻中,尊界S800在80公里時速下完成緊急避讓后,繼續平穩行駛;而邁巴赫S680在50公里時速時就因為輪胎打滑,車身失控偏離了預定路線。一時之間,邁巴赫又被中國品牌“吊打”的聲音在網絡上傳開。
2月24日,一位自稱邁巴赫S680的車主在其社交平臺發布視頻表示,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愛車被拿去做了暴力測試。1月21日,車輛被拖回來后,經過奔馳4S店檢查,車頭多個部分受損、輪轂出現磕碰和變形,車主還提供了相關的視頻。車主認為尊界官方的行為非常不合理,希望盡快給其一個滿意的答案。
2月25日晚,江淮集團官方微博發文回應:尊界S800的測試引發關注。相關測試視頻以嚴謹專業的方式,展現車輛在極端條件下的卓越性能。測試全程遵循嚴苛行業規范與標準,所有數據真實可靠。測試車輛通過正規第三方租賃渠道獲取,并提前向租賃渠道明確用途。在此過程中,給相關方帶來的困擾,我們表示遺憾,正積極溝通協商解決。
截至本文發布前,有媒體報道稱,邁巴赫車主的修車款已由廣告公司墊付。
對比邁巴赫引發的糾紛
根據江淮集團的官方回應,車主理應知道車輛是被借出測試使用,但具體的測試強度、方法并未告知車主。這就導致了車主看完對比視頻后,對自己的車被暴力測試,還導致車輛多處損傷的結果非常不滿,于是發視頻討要說法。
此外,江淮集團官方稱,測試視頻以嚴謹專業的方式進行,在尊界發布會上播放的尊界S800對比邁巴赫S680視頻,最終表現出來的效果卻是尊界S800完勝,邁巴赫S680失控。在特定極端環境下進行對比測試,就直接判斷一款車的優劣是非常片面的,容易給消費者造成誤導,甚至會涉嫌構成不正當競爭。
就在前不久,北京梅賽德斯-奔馳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總裁兼首席執行官段建軍在亞布力中國企業家論壇第25屆年會上,強調說“近年來,有很多品牌在新車發布會上,將奔馳的車型作為對標和對比的對象。對此,我們的態度是:不排斥也不畏懼被對標和被對比。因為,每一次對標對于我們來說都強化了奔馳的豪華認知和江湖地位。對不合理的錯誤的對標,奔馳不會放棄做出嚴正交涉,甚至是使用法律武器來捍衛品牌的權益。”段總的發言,代表著奔馳品牌的立場,更是對某些品牌的回應。
那么問題了,對于租借了邁巴赫S680進行測試的尊界品牌,未完全告知租賃方用途并造成車輛損壞,是否構成對車主的侵權?尊界品牌在發布會上對比邁巴赫S680的行為,是否就是段總口中的“不合理的錯誤的對標”,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
律馳駕道觀點
一、租賃合同與責任歸屬
根據《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條的規定,承租人應按約定方法使用租賃物;若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則應依據租賃物性質使用。在此事件中,邁巴赫S680車主通過租賃公司將車輛出租,但租賃合同中是否明確約定了車輛的具體用途(如是否可用于極端環境下的對比測試)成為關鍵。若合同未明確約定,則承租人(在此為租賃公司)在使用時需遵循租賃物的正常使用性質。顯然,將邁巴赫S680用于極寒環境下的高強度對比測試,已超出了車輛的正常使用范圍。
二、品牌方的責任
尊界品牌作為實際使用方之一,如果在未完全告知租賃方(包括車主和租賃公司)具體用途的情況下,就對邁巴赫S680進行暴力對比測試,導致車輛損壞,涉嫌侵犯車主的物權。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之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三、車主的維權途徑
車主在維權時,應首先固定證據,包括租賃合同、車輛檢測報告、維修記錄及測試視頻等。隨后,車主可依據與租賃公司的合同關系,要求租賃公司承擔違約責任;也可選擇向實際使用人主張侵權責任。在違約和侵權競合的情況下,車主可以根據自身情況選擇最有利的維權途徑。
我們呼吁相關企業和個人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應盡可能詳細約定租賃物的使用用途及違約賠償責任,以便在發生糾紛時能夠充分主張自身權益。
關注律馳駕道,一路馳車無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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