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洛馬公司推出了新型AIM-260A空空導彈,其射程可達300公里。對此美軍有一種觀點認為:美國在空空導彈技術方面取得了再次領先,已對我軍裝備的霹靂-15空空導彈形成了優勢。
然而,這種觀點并不準確。因為AIM-260A空空導彈目前仍處于研發階段,而霹靂-15是一種現役裝備。兩者只能進行一些對比,但這并不能作為美軍已經取得領先優勢的依據。
根據資料顯示,AIM-260空空導彈是美國空軍于2018年啟動的項目,作為一種后發優勢的空空導彈,它的對標參照主要是我國空軍裝備的霹靂-15空空導彈。其射程介于260至300公里之間。顯然,這個目標參數設計就是為了超越霹靂-15空空導彈。
根據公開資料,霹靂-15導彈的外銷版本射程為145公里,自用型號射程超過200公里。因此,僅從這個射程距離來看,AIM-260憑借300公里的極限射程,占有更大的優勢。AIM-260空空導彈在制導方式上采用有源雷達和紅外制導雙模式制導,具備更強的目標打擊能力和抗干擾能力。
在動力方面,AIM-260空空導彈采用的是多脈沖固體火箭發動機(大于等于三次),在整個射程階段可以多次關閉和啟動,能充分利用高拋彈道的慣性優勢增加射程。相比之下,霹靂-15空空導彈采用的是雙脈沖固體火箭發動機,中途只能進行一次關機和開機。
AIM-260空空導彈在體積和重量上也稍占優勢,其直徑為187毫米,長度為3.6米。而霹靂-15空空導彈的直徑為200毫米,重量超過200公斤。
從上述基本參數對比可以看出,相對于霹靂-15空空導彈,AIM-260空空導彈在射程、動力、制導、重量等系統參數上,確實占有一定優勢。
然而,AIM-260目前存在的關鍵問題是:它仍處于研發階段,尚未完成全部打靶測試工作,距離正式形成戰斗力還有較大距離。而霹靂-15空空導彈是一種現役裝備,已經大規模裝備于我國海空軍。美軍所稱的AIM-260領先霹靂-15的說法,只是一種“畫餅充饑”。
即便美軍較快地裝備了這種導彈,也不能說它就領先了中國空軍。因為遠程空空導彈的威力,需要體系的支持才能得到體現,否則縱有一身武藝也無從發揮。
根據美軍及我軍的未來作戰想定,遠程空空導彈需要在多維偵察體系下發揮作用,簡單來說就是采用“a導b射”模式,利用預警機或者前方的偵察設備,確定遠距離空中目標的位置和參數,然后再指令遠程空空導彈進行發射和中途修正。因此,要讓遠程空空導彈發揮作用,多維偵察打擊體系是必不可少的,而這正是美軍的短板所在。
例如,美軍對AIM-260空空導彈的一種戰術設定是:利用E-7遠程預警機發現并鎖定目標,然后讓處于靜默狀態的F-22和F-35發射AIM-260實施攻擊。然而,我軍除了有霹靂-15空空導彈外,還有專門打擊敵方預警機和加油機的霹靂-21空空導彈,其射程在500至700公里之間。因此,在未來空戰中,只要霹靂-21空空導彈先打掉美軍的E-7預警機,AIM-260空空導彈的遠程優勢就難以發揮。
如果我軍的霹靂-21空空導彈再打掉對方的加油機,那么戰區內敵方戰斗機的數量就會大大減少,AIM-260也就失去了搭載平臺。至于美軍認為可以用低成本的無人僚機作為空中偵察節點,或者作為AIM-260的空中搭載平臺,我方也可以這樣做。我軍目前有多款性能不錯的無人機,也能夠作為戰場偵察節點和霹靂-15空空導彈的搭載平臺。如果雙方都使用低成本無人機作為偵察和武器搭載平臺,那么AIM-260的射程優勢就會被抵消。因為無人機的信號很微弱,雙方通常只有在較近距離時才會發現對方,此時遠射程武器就無法發揮作用。
最后還有一點,我國裝備武器的更新迭代速度很快,同時也非常低調。不排除我軍已經在霹靂-15空空導彈的基礎上推出了性能更先進的改進型。如果也將雙脈沖發動機改為三脈沖固體火箭發動機,射程也能夠達到300公里左右。即使在射程上再次追平,甚至超出,也是完全有可能的。
綜上所述,目前仍處于測試階段的AIM-260空空導彈,并不能成為美軍領先的依據,因為現代空戰是體系對抗,在遠程空戰方面體系的支撐更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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