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熱搜,人販子余華英被執行死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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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消息一出,評論區都是大快人心。為這個判決點贊。
要知道以前的拐賣兒童的判決,一般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加重是判十年以上到無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才是死刑。
余華英在之前曾于2004年因拐賣兒童被判刑8年當時(化名“張蕓”),減刑后于2009年獲釋。
2022年,受害者楊妞花報案后,其罪行再次被揭露,并發現漏罪。
經查,余華英自1993年至2003年間,伙同他人在貴州、重慶、云南等地拐賣兒童17名,涉及12個家庭,其中5個家庭被同時拐走兩名兒童。可謂是罪大惡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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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余華英的死刑,其實也讓楊妞花挺詫異的。
楊妞花表示,最開始建議給她的量刑是14年,比她丈夫王加文的16年半還低,但現實判決卻一步到了死刑,原因是她作惡太多,毫無悔意,并且一直覺得自己沒錯,希望她主動說出被拐的孩子,她嘴巴比較硬,一直咬著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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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余華英的面相,小孩子看了都害怕,真正做到相由心生。
她拐賣兒童的手段是在當地租房,融入社區,然后物色目標。拐賣17名兒童,還有部分兒童在途中被遺棄。更滅絕人性的是她把自己親兒子也賣了。這樣的惡魔死有余辜。
這次死刑判決,勢必會震懾很多的人販子,很多人呼吁以后對人販子都這樣判決。
但這次人販子死刑,也純屬偶然,要是她能坦白從寬,說不定就不是死刑了。所以這個死刑只是偶然,不代表普遍現象。
還要思考一點,死刑就真能杜絕此類犯罪嗎?
俗話說,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本的生意沒人做。
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只要這片土地上還有買孩子的需求,就一定會有人鋌而走險。
而因為懼怕死刑,所以在他們有被抓風險的時候,一定不再是遺棄孩子,而是殺人滅口,從而造成死無對證。
真正能杜絕拐賣兒童的是要買賣同罪。只有把買的需求遏制住了,賠本的生意就沒人做了。
最近也是鐵鏈女事件三周年的日子,希望以后天下無拐。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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