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晚間,杉杉集團公告稱,收到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25日裁定受理申請人對杉杉集團的重整申請。
27日,其控股的上市公司杉杉股份也隨即發布公告稱,收到控股股東杉杉集團轉發的《民事裁定書》,人民法院已裁定杉杉集團進入重整程序。
官方回應:本次重整不涉及上市公司
杉杉股份公告顯示:公司具有獨立完整的業務及自主經營能力,公司與控股股東在資產、業務、財務等方面均保持獨立。目前公司生產經營一切正常,本次事項目前未對公司日常生產經營造成重大實質影響,后續公司將持續努力做好各項經營管理工作,以保障上市公司穩健經營。
《浙商》記者聯系杉杉集團,相關負責人表示:“本次重整范圍聚焦集團自身債務與資產,不涉及上市公司杉杉股份。重整的核心目的是通過法律程序幫助企業盤活資產、恢復經營活力和償債能力,保障企業的持續運營。”
杉杉的債務危機,可以說是從其創始人鄭永剛離世后開始的。
杉杉,1989年由鄭永剛創建于浙江寧波,曾是中國服裝行業龍頭。30多年來,杉杉從單一的服裝業務發展成為集新能源科技、偏光片等產業的全球領先高科技集團。自2002年起,連年位列中國企業500強。
然而,2023年2月10日,鄭永剛因突發心臟病救治無效與世長辭。創始人的突然離世,使得公司內部治理陷入混亂,家族成員間的股權糾紛不斷及鋰電材料的價格暴跌,導致公司業務發展受到嚴重影響。
據杉杉集團2025年1月發布的最新信用債公告顯示,集團超95%債務需1年內償清。截至公告發布日,杉杉集團(除上市公司杉杉股份外)有息負債總額為126.21億元,其中1年內到期的短期債務為120.37億元。
今年1月21日,寧波當地3家銀行向人民法院申請對杉杉集團進行重整。2月25日,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申請人對杉杉集團的重整申請。
重整能否成為“救命稻草”?
對于此次重整,至合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金勇律師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在當前的法律框架下,對于杉杉集團所面臨的債務困境而言,破產重整不失為一種具有重要意義的解決途徑,猶如企業獲得重生的契機。通過破產重整程序,能夠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最大限度地抑制杉杉集團現有債務的進一步膨脹。并且,在重整方案的實施過程中,極有可能引入新的戰略投資,同時開展有效的資源整合工作。這對于杉杉集團現有股東以及債權人來說,無疑是一次重新規劃發展、擺脫困境的寶貴機遇。
從公司法的層面來看,杉杉集團作為上市公司杉杉股份的母公司,雖然存在控股關系,但在法律地位上,杉杉股份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是獨立的法律主體。根據法律規定,法人的獨立性使得杉杉股份自身的法律地位不受杉杉集團破產情況的直接影響,在正常情形下,杉杉集團的破產重整不會對上市公司杉杉股份的日常生產經營活動產生實質性的干擾。
另外,杉杉股份相關負責人也向記者表示:“近期相關專題會議明確,寧波市政府及相關金融機構將全力支持杉杉股份正常穩定經營,確保兩大主體產業可持續發展,保持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傳遞市場積極能量。”
據杉杉股份近期發布的業績預告顯示,公司核心業務負極材料、偏光片兩大產業保持較強經營韌性,2024年預計實現營業收入180億元至190億元,凈利潤6.5億元至7.5億元。負極材料業務方面,2024年人造負極材料市場份額蟬聯全球第一,占比達21%,銷量大幅增長,盈利水平顯著提升。偏光片業務2024年上半年大尺寸偏光片出貨面積份額達34%,持續保持全球領先地位。同時,公司順利完成SP業務收購交割,將進一步提升高端偏光片市場份額,為長期盈利能力提供有力支撐。
來源:《浙商》雜志 徐燕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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