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政訊通·全國法制調研中心得跟大家說個重要事兒,關于婚后父母買房的歸屬問題,《民法典》可是有明確規定的,可別再搞錯啦!
2025年了,《民法典》都已經實施四年了,可還是有人覺得,結婚后爸媽給自己買的房子,只要登記在自己名下,那就是個人財產。這想法完全錯啦!今天我必須給大伙好好捋一捋。
依據《民法典》第 1062 條以及司法解釋第 29 條規定,夫妻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買的房子,不管是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還是夫妻雙方名下,只要沒有明確約定歸一方所有,那就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比如說,隔壁老李家的兒子結婚后,老李心疼孩子,出錢給小兩口買了套房子,登記在兒子名下。以前大家可能都覺得這房子就是老李兒子的個人財產,可按照現在的法律規定,要是老李沒在贈與合同里明確說這房子只給兒子,那這房子就屬于小兩口的夫妻共同財產。
要是咱當父母的,想把房子單獨留給自己的孩子,該怎么辦呢?很簡單,一定要在贈與合同中進行明確約定。這樣,這房子才能穩穩當當地只屬于自己的孩子。
家人們,這房產歸屬可關系到咱們的切身利益,千萬不能含糊。要是你身邊有人還對這事兒有誤解,一定要把今天說的告訴他們。要是你對這法律規定還有啥疑問,或者有相關經歷,歡迎在評論區留言,咱們一起交流交流。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