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諺語叫“好心當成驢肝肺”,意為自己出于善意幫助別人,最后不僅沒得到感謝,面臨的卻是對方的惡意回報。
做好人、做好事,結果反而被冤枉,天底下最大的委屈,莫過于此。
坐標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外賣小哥韓先生如今正在承受這樣的委屈。他在一場交通事故中出于好心認下次責,現在卻被對方索賠10萬元。
據韓先生描述,事發時他剛從江涵路附近某小區送外賣出來。在經過一個十字路口時,有位約50歲的男子騎自行車闖紅燈后進入非機動車道逆行,與他發生碰撞。
從當時的現場照片來看,撞擊力度應該挺大。自行車前輪變形,男子則躺在地上,臉上有血。韓先生的電動車車頭,朝向為非機動車道的行進方向。
外賣員依規正常行駛,而對方闖紅燈后逆行。正常來說,應該是逆行男子的全責,外賣員無責。然而,交警在進行事故認定的時候,說了這樣一番話。
“他們家屬說,他在醫院等著做手術呢,讓我出醫藥費。然后交警跟我說,你是外賣員,是有保險的。你看他也是個工人,你用保險的錢賠他一點錢就行了,你認個次責?!表n先生這樣回憶道。
他想了想也有道理,反正自己也沒什么損失,對方也能通過保險減輕一些治療負擔,于是出于好心便答應了。
隨后,交警出具了事故認定單,上面寫明:因甲車未靠右側行駛,乙方未確保安全導致事故。造成兩車受損,乙方眼鏡受損,甲乙雙方受傷。當事人(甲)主要責任,當事人(乙)次要責任。
其中的“乙”,便是外賣員韓先生。
之后,交警并沒有讓他出過一分錢醫藥費,包括120的急救車費用也沒出,賠償都由保險公司承擔。
韓先生本以為這事兒就算這么過去了,然而一年多以后,他突然接到法院通知,瞬間讓他不淡定了。
韓先生委屈地表示:“法院跟我聯系說,他起訴我了。說他認定的傷殘程度達到7級,損失金額100萬,我次責,要承擔30萬。保險公司只能出20萬,我自己還要出10萬。”
他趕緊聯系了傷者一方,希望對方能和他簽個協議。因為自己是出于好心才擔下次責的,讓對方只追究保險公司的賠償責任,將自己忽略掉。
雖然對方口頭答應不會讓韓先生賠錢,但一直沒有同意簽協議的事情?,F在,對方已經不接他電話了。
當時交警開具的事故認定單上有寫明,“受傷當事人傷勢輕微”。而法院發來的司法鑒定書上卻寫著:傷者精髓損傷,鼻骨、眶骨、顴骨都有骨折,目前遺留截癱,評定為七級傷殘。
由于這個“傷勢輕微”是交警根據現場情況做出的判斷,韓先生又火急火燎地找到交警隊,希望當時處理事故的交警能幫自己做個證。
不過此時,交警卻公事公辦起來,說交通事故是要按照交通事故認定書來認定的。
甚至有位交警還說:“當時你有異議,可以現場提出來的呀?”
當然,讓一個交警去修改一年多以前的事故認定,確實不太實際。但交警的態度,還是讓韓先生有點兒難以接受。
“我哪兒知道會有這么多錢要賠啊?我要知道的話,我當時肯定就要求了。我想的我們都是好心,想著對方的傷情,而我有保險。”
最后,交警方面給了文字回復,簡述了當時的事發經過,再次重申了原來的判定結果。同時強調,雙方當事人對判定結果表示認可,是簽了字的。
如此看來,想要讓交警幫忙證明自己無責,也是不太可能了。
接下來主要得看傷者那邊的態度,如果對方堅持按照法院判決索賠,韓先生可就真成了“我本將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溝渠”了。
對于這件事情,不少網友都表示:這就是“和稀泥”式處理方式引發的后果,讓人看了生氣、上火。很多人都覺得交警當時判責不當,應該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該誰的責任就是誰的責任。
所以說,這件事從根兒上就是錯的。不能因為外賣員有保險,就想當然地讓他承擔一部分責任。其實想想看,保險公司才是最無辜的,他本來不需要賠償的,結果卻成了最大的受害者,一下子賠20萬進去。
假如外賣員有個很有錢的舅舅,你能說“這錢讓你舅舅賠吧,反正他有錢”嗎?
這樣說大家都會覺得不合理,但換成保險公司也是同樣的道理,保險公司就活該當冤大頭?
當然,如果從出發點上來說,外賣員是出于好心,處理事故的交警應該也是出于好心。事故雙方都生活不易,在不影響外賣員的前提下,他也在想辦法幫傷者盡量減少損失,只是沒想到傷情會那么重。
筆者以為,現在最關鍵的,是傷者一方應該拿出個態度來。要知道,如果不是韓先生認下了次責,這100萬可是實打實地需要你自己承擔的。人家幫你省下了20萬的費用,感不感謝的暫且不說,至少不應該讓人家憂心忡忡,又是找交警又是找媒體。
如果韓先生所說情況屬實,按照我的處事原則,我絕不會讓他出這個錢。就算保險公司至多賠付20萬,多出的10萬也會自己主動承擔?;蛘呖梢阅贸鰜碓谕赓u員那里過一手,也要給他先吃一顆定心丸。
畢竟人家外賣員是為了幫我才擔上這份責任的,不能讓好人寒心吶,是不是?
其實在實際生活中,這樣的情況并不少見。尤其是機動車和行人發生碰撞時,按照慣例,就算是行人的過錯,通常也會讓機動車擔個次責,也是因為機動車有保險。
不過,結合近兩年的報道來看,有些地方已經開始嘗試改變這一慣例了。出了事故會嚴格依照事實劃分責任,丁是丁卯是卯,而不再考慮行人是什么道路交通中的弱勢群體。
有人覺得本就該如此,也有人覺得還是以前的處理方式更人性化,您覺得呢?
外賣員韓先生現在還是處于滿腹委屈,且無從著手的狀態,您認為他接下來應該怎么做?評論區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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