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自述:
“我是一個單位公務員,今年28歲,老婆25歲,是我們這里的一個小學老師。我們結婚5年了,因為考慮到剛買房子經濟壓力大,暫時沒有要孩子。我們的小家庭雖不富裕,但平淡、平凡、快樂。
前一陣她說想考駕照,我幫她聯系駕校,找個好的教練教她練車,今年10月份她開始學習科目二,每天回家很晚,開始注重打扮,我沒在意,認為她想在學員中有點面子。
11月中旬,她有一天就給我打電話,說錢都存我名下她沒有安全感,我想都沒想,把存折里的錢都取出來,存入她名下的卡里,我對她是無比的信任。
前幾天一個晚上,她去超市買東西,手機忘家里了,我無聊翻看她的手機,一下子驚呆了,在紅包往來中,從9月初開始,至始至終都是一個人,老婆先是給他發送了200元的紅包,接著兩個紅包都是52.0元,對方發的是13.14元,她又發送52.0元的紅包,并附言“我愛你”,對方發還13.14元,附言“我愛你一生一世”。兩個月不到,老婆發送紅包25個,3200元,對方發還有22個,不到700元。
我正憤怒時,她匆匆忙忙跑回來取手機,看到我在看手機,她很鎮定,說咱倆離婚吧,我去學車的時間愛上了那個教練,他是個離異男人,今年40歲了,我感覺我們更合適,他很愛我,咱們好聚好散,也沒有孩子,我拿回我陪嫁東西就好了。我強壓怒火,給她分析利弊,說那個教練是個騙子,就算不是騙子,那一點能比我好呢?但她什么也聽不進去,堅決要離婚,我沒同意,她發脾氣回娘家了,直到今天還沒回來。
她昨天把我微信刪了,給我發個短信,告訴我說,以后有什么事不用和她說了,和她律師說,她已經起訴離婚了,我頓時感覺自己就和傻子一樣,我這么愛她,她卻如此絕情,五年的夫妻之情抵不過三個月的學車之情。
我想去她單位鬧一場,但不忍心,畢竟夫妻一場,我不想她身敗名裂,等法院判決我也不甘心,不想和她離婚,我覺得她是上當了,心里還愛著她。這件事太丟人,沒法和別人說,你說我該怎么辦?”
我的建議:這樣的老婆沒有挽留的必要,去離婚吧,越快越好,她既然什么都不顧慮了,你也沒有必要再為她考慮什么。你不死心的態度只會換來對方的厭煩,發現對方已恩斷情絕時,最好的方法是識相點,趕快走,走得越快,越果斷,越主動,自己挽回的面子越多,做人要給自己留點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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