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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件前些天發生的。
前些天,去某法院開庭。早去了30多分鐘,法庭的門緊鎖著,于是我在法庭外等。
過來一個年輕漂亮的小女孩,穿著時尚的旗袍。53歲的老王當然過了重色的年紀,但看到年輕貌美的女孩子,畢竟是一件賞心悅目的事。
她是什么原因來到這里?
不像是打官司的當事人,因為無論是當年在法院工作,后來在法制辦工作,現在的律師工作,對當事人,我還是比較熟悉的。這個女孩自己一個人來,連個包都沒帶,除了一部時尚的手機,就是和老王一樣領了一個進門的牌拿在手里。再說打官司的人往往是憂愁的,沒事人誰來法院啊,她身上卻一點這樣的痕跡也沒有。再說,一般當事人遇到律師模樣的人,一般會說一說自己的委屈,蹭一點法律咨詢,她根本沒有理老王的意思,當然老王也就不敢自討沒趣了。
只見她把進門的牌子拍照,然后又豎起剪刀手比耶,然后舉起自己的手機自拍,再后來是發朋友圈。
這個可愛的小女孩。
難道是來旁聽的法學院大學生?但明顯看她年齡不像在校生的樣子,再說穿著打扮也與身份不符。
她的身份一時讓老王無從猜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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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呼萬喚始出來,審判庭的大門終于打開了。
我走進法庭,開始庭前準備。
她也走到了門口,竊竊地問書記員,“請問陪審員是來這里嗎?”書記員說,“把你的陪審員證給我看看。”她出示了,然后書記員安排她到庭后面的走廊上等法官來。
法官來后,她和一個相對老點的女陪審員一起走進審判庭。
我們在書記員的口令下,集體起立,恭迎他們入庭。
原來她的身份是人民陪審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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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顯看她是第一次參加陪審活動。
因為她的眼光在法庭四處瞟動,眼中滿是新奇,是啊,想起我當年第一次做審判員,包括后來擔任人民陪審員,坐在審判臺上的時候,或許也是這個樣子。當年的我一定會給自己定個目標,做一個好法官。
現在快30年了,我的職業幾經變幻,但我內心那個好法官的夢想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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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對這個案件的人民陪審是有點意見的。
我在這家法院同時有2個同樣類型的案件,分在不同的審判長手中,開庭時間相差一個多月,我當時提出2案合并,這樣就會有2名審判人員、一名陪審員,因為這個案件事實根本沒有爭議,完全就是法律問題。但人民陪審員哪懂法律啊?
可惜,我的努力沒有成功。現在就是這樣,你努力了,可惜沒有一點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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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第二十一條 人民陪審員參加三人合議庭審判案件,對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獨立發表意見,行使表決權。
如果人民陪審員會法律適用,還用我們這么多年的法律專業訓練嗎?
看著審判臺上那個東張西望的小姑娘,還有那個整個庭審連頭都 沒抬一下的中年婦女,我感覺我們的陪審員制度可能還有改革的空間。
截至2024年底,全國法院共有人民陪審員34.1萬余人,人數規模達到基層法院法官總數的3倍以上。自2018年4月人民陪審員法正式頒布施行以來,全國法院人民陪審員共參與審結一審案件1406萬余件,其中,刑事案件304萬余件、民事案件983萬余件、行政案件117萬余件,參與組成七人合議庭審結案件3.5萬余件。
如果按一年行政案件25萬元左右,6年共計150萬件的計算,幾乎說80%的行政案件有陪審員參加,但要知道,現在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律師、公證員、仲裁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等不能擔任陪審員,又有多少陪審員懂行政法?
其實,你懂的,更多就靠審判長一人了,但這是設立陪審制度的目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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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看來,現在的陪審員年齡28歲以上還是偏低,似乎到48歲才比較合適,畢竟人年齡越大,脾氣越小,性格更穩定一些。
或許要好好反思一下我們的陪審制度了。
2025年2月26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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