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透”作者|七步半
80、90后們注意了!如果你是獨生子女,沒有配偶,沒有兄弟姐妹,父母也先于自己離世,沒有爺爺奶奶,也沒有外公外婆在世。
也就是說遺產繼承法里,第一和第二順位繼承人均不在人世了。
不論你現在是30+歲,還是40+歲,也不論你身體健康與否。如果你不想你房子、財物變成無主財產,你的房產最終歸國家所有,你的財物等其他遺產,歸原本你在世時就不怎么喜歡,或沒什么生活交集的旁系親屬所繼承。
現在、立刻,需要你抓緊立一份遺囑。當然,這還不夠,接下來我會細講。
近幾年接二連三發生的案例,就在眼前。我先說的一個案例是,北京一名41歲獨身女子去世的遺產判決。跟90后類似,她是80后,城市居民普遍是獨生子女的兩代人。她去世時,沒有配偶、子女,也沒有兄弟姐妹,父母已先于她離世。
她是2022年6月份離世,當時她留下價值可觀的遺產,一套價值400余萬元的房子,銀行存款、保險金等財物共計110余萬元。這時候她的9名旁系親屬(叔叔、姑姑共5人,舅和姨共4人),告到法院要求分遺產。
日前這個案子判了!由于女子在世時,9位旁系親屬中,只有一位做出租車司機的叔叔,經常帶女子到醫院看病,被判可得110余萬元財物中的20%。其他均未對女子有撫養的行為,所以每人僅可分到110余萬元中的10%。
下面,重點來了!女子那價值400余萬元的房子,被判收歸國家。
裁決原因是,女子沒有第一和第二順位繼承人,而她生前獨自居住,9名旁系親屬在她生前均未有與她住在一起。雖然有一位叔叔多次開車載她去醫院,但這種撫養程度,沒有達到完全意義上的依靠他人生活的程度。所以這個房子收歸國家,用于公益事業。
無獨有偶,上海一位老人葛老伯家中猝逝,他女兒先于他離世,且沒有生養孩子。其老伴等所有第一、第二順位繼承人都先于他離世。他留下430萬現金和一套房,由于是無主財產,收歸國有。
這時他的堂弟夫婦要求分割遺產。他們認為自己對老人撫養較多,想分得老人全部遺產。
法院調查了兩原告對老人的撫養時間、撫養程度等,最后判決是,堂弟夫婦可分得除房子外的130余萬元,而老人的房子和另外300萬元,均收歸國有用于公益事業。
由于公益事業是民政部門的職責范圍,所以無人繼承的無主財產是由其管理的。具體會由去世人所在區的民政部門管理。相關規定顯示,收歸國有的無人繼承遺產,應當主要用于扶貧濟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殘以及教、科、文、衛等公益事業。
北京41歲女子和上海猝死老人的案例,給我們一個啟示。若不打算房產、財物歸國家所有用于公益事業。第一要在我們生前立好遺囑,第二遺囑中所立繼承人要在我們生前最好生活在一起,或者其他撫養方式,實現完全意義上的生活依靠程度。
不過有人比較贊成收歸國有,用于公益事業,那就不用考慮這個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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