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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蠻橫無禮 趙工頭)
元朝延祐初年,臨安城里有一處制作木材的工廠。
工廠里有一群木匠,負責干活,另有一位工頭,負責管理。
工頭姓趙,我們叫他趙工頭,趙工頭脾氣不好,和這幫木匠時常有摩擦,木匠里更有一個姓錢的,我們叫他錢木匠,和趙工頭就一直不對付。
趙工頭說話難聽,時常辱罵手下這些木匠們,錢木匠不愛聽,有幾次還和趙工頭爭執起來,倆人是越吵越兇,越吵越厲害,差點沒動上手,幸好叫一幫工友給攔下了。
工友們就勸錢木匠,說咱們這天生就是命賤的苦人,怎么跟人家工頭斗?再也說斗不過啊,何況凡事皆因強出頭,你倆不過是口角之爭,實在犯不上要動手啊,再弄個你死我活的,那太不值當了。
所以,這些工友們各自湊了些錢,到街面上買了些酒肉,然后拉著錢木匠到趙工頭的家里去賠罪,要把倆人的關系在飯桌上給說和開了。
趙工頭呢,這人雖然嘴上無德,但是本質上不壞,這伸手不打笑臉人,一幫木匠們都親自登門了,這個拎著一塊肉,那個揣著倆雞蛋的,你能把人家給攆走么?你不能啊對不對。
所以,趙工頭是把錢木匠等人迎進門來,熱情招待,還讓妻子炒了倆菜,一幫人又沽了些粗酒,吃吃喝喝,關系就近了,矛盾也沒了,錢木匠和趙工頭也就和解了。
這天晚上,大家是喝了不少,基本上都喝醉了,而且喝的很晚,到后半夜才陸陸續續的離開趙工頭家。
錢木匠呢,走的最晚,大家都走了,他還沒走,拉著趙工頭又寒暄了好幾句,他這才開始往家走。
說到底都是打工仔,誰有毛病都改改,好好處唄是不是。
其中,這錢木匠喝的最多,他臉色酡紅,眼神迷離,腳步踉蹌,看東西早已是天旋地轉,好不容易返回家中,叩開房門,也顧不上去聽妻子的責罵,他是衣服也不脫,倒頭就睡。
她妻子孫氏,看到丈夫出去喝酒喝到大半夜,回來又形同醉鬼,她非常的生氣,丈夫睡了,她可不睡,她是倚門叫罵,罵丈夫不爭氣,罵丈夫不賺錢,罵丈夫沒出息,也罵自己,罵自己當年有眼無珠,嫁錯了人。
(謀殺親夫 孫氏)
我們知道,這喜歡罵人的人,往往希望別人跟她對罵,你來一句,她來十句,你來一句,她再來十句,那樣罵的會非常爽快,非常酣暢淋漓,在這個過程中,還能把負面情緒給釋放出來。
但是,丈夫喝的太多,早已爛醉如泥,鼾聲如雷了,在床上是呼呼大睡,壓根就聽不到妻子的叫罵。
孫氏罵兩句沒人應,罵兩句又沒人應,她這火沒撒出去,反而是越來越生氣。
就在叫罵之間,孫氏是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她突然抄起一柄快刀,奔著丈夫的心口窩就捅了進去。
可憐這錢木匠啊,死的無聲無息,一句都沒哼出來,他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兒呢,小命就交待了。
您說,妻子孫氏,這算是憤怒之下的激情殺人么?表面上看起來是這樣,可實際上不是,因為他這個妻子啊,生性狂悖淫亂,且不守婦道,背叛了家庭,她早就在外頭有人,有了奸夫,這陣子正商量著怎么謀害親夫,殺了錢木匠,然后堂堂正正的和奸夫過日子呢。
所以,她不是激情殺人,而是正好趕上今天這個事情,又氣又怒的這個情緒,激起了她心中的惡念,她干脆順勢而為,對丈夫痛下殺手。
所以,這不是激情殺人,而是蓄意殺人,故意殺人,那簡直是壞透了。
把丈夫殺了還不算,孫氏還在當晚使用斧子,鋸子,鑿子等工具,將丈夫殘忍分尸,并將尸塊藏到了土炕下。
大活人人間蒸發,那早晚會事發,衙門到時候要是調查起來,最先懷疑的就是同床共枕的自己,那孫氏一尋思,索性,自己把這屎盆子啊,扣在別人的頭上。
第二天天還沒亮,蒙蒙亮的時候,孫氏就跑到趙工頭的家里開始鬧上了,她嘴里振振有詞,說我丈夫昨天一晚上沒回家,他素來和你不睦,一定是你把他給殺了。
孫氏上門要人,這可把趙工頭給害苦了,您就說昨天晚上吧,大家聚在一起喝酒,那相互之間都可以作證,可偏偏其它木匠們走的早,非是這個錢木匠,單獨和自己說了幾句話,他走的最晚,這就出現了倆人單獨相處的時間,加上倆人幾天前還鬧矛盾,吵的挺兇,都要動手了,那是不是你趙工頭假意和好,實際上還是暗藏禍心,等到人都走了,你把人家錢木匠給留住,然后殺之后快呢?
這么一整,趙工頭就有了重大作案嫌疑,孫氏就抓住這一點,把趙工頭告上了衙門,衙門當時把趙工頭逮捕問罪,說是問罪,那自然免不了嚴刑拷打,趙工頭熬不住打,只好含冤認罪,承認人是自己殺的。
當然了,這光是趙工頭認罪了,那不行,審理案件,判決案件,那是要講究證據的,衙門就問,說你既然殺人,尸體你弄哪兒去了?
(當堂問案 官吏)
天老爺,趙工頭哪兒知道尸體在哪兒?可他也不能說不知道,這人是你殺的,你不知道尸體在哪兒,你不是調戲官府,你拒不交代么?
所以,趙工頭只好隨便搪塞,說自己把尸體扔到了城外的一條壕溝里。
趙工頭說完,尋找尸體的事情,就落到了衙門里的兩個捕快的身上。
一個捕快姓李,一個捕快姓周。
這倆捕快啊,以為是公事公辦,到了城外壕溝,把尸體弄回來就算完事兒,可是他們一連幾天,翻來覆去的找,掘地三尺的找,別說一條小壕溝了,杭州城外都讓他們給翻了個底朝天,卻連個尸體的影子也沒見到。
這杭州城啊,司法部門是很多的,案子是衙門經辦,可是盯著這案子的人,那不少,刑部要過問,兆尹要過問,御史也要過問,上頭催的很緊,要衙門趕緊結案,可衙門又何嘗不想結案呢?不是不想結,而是結不了,因為最關鍵的證據一直找不到。
上頭催衙門,衙門就催捕快,衙門不僅催捕快,衙門還打捕快呢,這李捕快和周捕快算是倒霉了,早上上班,到衙門打完卡,就要到城外去找尸體,累死累活找一天,找不到,晚上下班回到衙門,各領十板子。
第二天找不到,挨板子,第三天找不到,挨板子,第四天找不到,還是挨板子,反正只要找不到,有你們兩個好受的。
倆捕快整天那是愁眉苦臉,被打的已經是有點崩潰了,難兄難弟沒事就蹲在城外壕溝邊上是以淚洗面,嗷嗷直哭。
可是,這倆人也不值得可憐,因為后來他們被逼的沒辦法了,他們也動了歪心思,有天他們在城外翻找尸體,偶然碰到一個年過古稀的老頭,牽著驢正在橋上走,這老頭,我們就叫鄭太公。
您猜這兩位怎么著?他們竟然聯手把鄭太公從橋上扔到了河里,任憑鄭太公呼救,他們卻袖手旁觀,眼睜睜的看鄭太公被活活溺死了。
至于驢,對他們來說倒是無關緊要,踢一腳就趕跑了。
光天化日好端端的,跟人家往日無怨是近日無仇,怎么就能下的了這狠手呢?
這當然是有原因的。
鄭太公的尸體在河里泡了十來天了,已經泡爛了,用我們的話說就是已經巨人觀了,分辨不清相貌了,到這個時候,倆捕快就把鄭太公的尸體撈起來拿回衙門,謊稱這就是他們在壕溝里找到的錢木匠的尸體。
壞啊,真是太壞了。
找不到證據,他們就自己“制造”證據,為了交差,竟然平白無故的害了一個無辜百姓的性命。
(禍從天降 鄭太公)
您要說這孫氏,真不是蓋的,她明知道捕快找到的尸體根本就是另有其人,根本就不可能是自己丈夫的,可她見到尸體的那一刻,卻爆發出了驚人的演技,她如遭雷擊,淚如泉涌,哀嚎之聲,更是撕心裂肺。
再看她腳下,步履踉蹌,似欲隨風而倒,雙手緊撫夫君冰冷面龐,哭訴著往昔恩愛,聲聲泣血,字字斷腸,悲情難抑,淚灑衣襟,痛徹心扉,幾欲昏厥。
四周之人,聞之無不為之動容,淚濕眼眶。
只能說,可惜那年代演技好,他不評獎。
衙門一看,這還說啥了,這指定是錢木匠的尸體無疑了,于是案子告結,趙工頭殺人無疑,擇日處斬。
在這個案子告結的同時,一樁新的案子又出現了,那就是被倆捕快殺死的鄭太公的家人,發現鄭太公多日未歸,于是開始四處尋找,找來找去找不到,卻偶然碰到了一個行為可疑的人,叫做吳某,吳某身上卷著一張驢皮,正是鄭太公從家里牽走的那驢的皮。
這是自己家的驢,自己的家的皮啊,于是這家人就懷疑,是吳某見驢起意,殺了鄭太公,搶了驢。
事實當然不是這樣的,因為鄭太公是捕快們殺掉的,尸體也被捕快們拿走,冒充了錢木匠的尸體,至于這驢,那天被踢走之后,它放任自流,在城外野地里閑逛,正好就被無業游民吳某給發現了。
無業游民,不事生產勞動,他得到了這頭驢,他也沒有那個耐性和精力去飼養,干脆將驢一殺了之,驢肉讓他吃完之后,他又卷起驢皮,打算到城里去賣掉,結果正好被鄭太公這家人給撞見。
鄭太公的家人是不由分說,立刻就把吳某扭送衙門,衙門呢,就像當年對待趙工頭那樣,二話不說先是皮鞭子蘸涼水好一頓打,那是真疼啊,吳某也招架不住,也認罪了,說鄭太公是自己殺的。
他的話在衙門看來更有可信度,畢竟他身上還有驢皮作為贓物。
但是,衙門也會遇到和趙工頭一案一樣的問題,那就是他們需要被害人的尸體來定罪,那吳某當然也和趙工頭一樣,實際上他是被冤枉的,他哪兒知道啊,但是他也不能不說,也不敢不說,于是他也隨便說丟棄在了某某處。
得,這回李捕快和周捕快又來活了,好死不死找尸體這工作又讓他倆給攤上了。
這回,這回徹底完了,因為倆捕快心里門兒清,這吳某完全是被冤枉的,真正殺害鄭太公的兇手正是他們自己。
找尸體?尸體已經用來冒充錢木匠了,難不成還要再殺一個人,再“制造”一具尸體出來?
倆捕快頭都大了,他們感覺自己陷入了循環,因為衙門也發話了,你倆抓緊去給我找,找不到還是老規矩,一天十板子。
劇情要是按照這個節奏發展下去,保不齊這倆人喪心病狂,還真的會再去殺害無辜。
只是,被關在牢房里的吳某,經不住刑訊折磨,患了重病,幾天后就死了,那這案子也就隨風而逝,不了了之。
(下獄而死 吳某)
一年之后,趙工頭的案子終于走完了一整個流程,臨安府的大小部門都審核完畢,準予死刑,趙工頭也就被砍了頭,也死了。
衙門很滿意,捕快很滿意,孫氏很滿意,但是有一群人不滿意,這群人就是錢木匠的工友們。
在一起工作,朝夕相處這么多年,大家都知道,趙工頭就是嘴損了點,他這人沒有壞心,說是以前和錢木匠有仇,那天吃飯的時候也早就聊開了,所以他們一致認定,趙工頭是冤枉的。
這幫工友,不敢抗衡衙門,卻還是想要為死去的趙工頭做點什么,于是一群人湊了些銀錢,數量還算可觀,然后放出話去,說我們認為趙工頭有冤,誰能找到真兇,為趙工頭洗清冤屈,這些錢,任君自取。
花開兩朵,咱們各表一枝。
孫氏殺了丈夫錢木匠之后,還真的假模假式規規矩矩的為丈夫守孝,可是孝期剛過,她就把奸夫招到家里來,倆人就這么過上了下流淫亂的日子。
只是,新生活并沒有孫氏想的這么美好,奸夫王某,品德惡劣,性格蠻橫,還不如他那之前老實忠厚的錢木匠呢,自從搬到了孫氏的家里,王某是一不勞作,二不下地,每天就是吃喝玩樂,要么就是出去賭錢,要么就是把自己灌個爛醉。
說有這么一天,從北方流竄過來一個小賊,小賊姓馮,手段高超,行竊時如同鬼魅,悄無聲息,令人難以察覺,無論是開鎖撬箱,還是潛行匿跡,或者是登堂入室,那都游刃有余,說是小賊有點虧了,簡直是賊王。
賊馮到了臨安城,就盯上了一戶人家,據他打探,這戶人家雖然是普通百姓,家里沒有寶鈔現銀,但是卻有祖祖輩輩傳下來的古玩字畫,這東西價值連城,豈是尋常金銀可比,于是賊馮就在這戶人家的周圍踩上點了。
巧的是,這戶人家的隔壁,就是孫氏的房子。
賊馮在孫氏的屋檐下貓兒著,本來是在觀察有古董的那戶人家,可無意之中,卻聽到了孫氏和奸夫王某的一段對話。
原來,王某不僅爛賭酗酒,喝多了他還動手打人,每天把孫氏給揍的是鼻青臉腫,死去活來,孫氏挨了打,她可就悔不當初,開始想念錢木匠了,于是她一邊哭,一邊抱怨:
你個死沒良心的,當初要不是為了你,我又怎么會殺了我丈夫?他那尸體如今還在土炕里藏著,土炕睡人,我又拆不得,也埋不了,整日里提心吊膽,我為你做了這么多,本想要和你好好過日子,可你卻如此施虐于我,你真該天打雷劈下地獄!
要說這賊馮,偷東西是不對,這是違法犯罪,可是不得不說,他是個義賊,孫氏的話他聽的真真的,這幾日在臨安城里打尖兒,木匠們籌錢要為趙工頭討清白這事兒他也略知一二,你說他為了錢也好,為點什么別的也好,反正古董他也顧不上偷了,撒腿就跑,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訴了那幫工友。
這群木匠,只恨當年沒能站出來保下趙工頭,也不能為錢木匠揪出真兇,告慰亡靈,此時賊馮來報,他們立刻落下手中的活計,沖入孫氏家中,幾人齊上,三下五除二就把土炕給扒開了。
(偶聽驚聞 賊馮)
磚頭稀里嘩啦的掉落,里頭正是錢木匠的殘尸。
孫氏眼看情形不對,她就要跑?可誰能容得她走脫,幾個木匠找繩子把她一捆,旋即扭送衙門。
事到如今,真相大白,孫氏供認不諱,承認了錢木匠是自己所殺,趙工頭則是被自己栽贓嫁禍,做了替罪羊。
衙門很納悶,孫氏家里的土炕里才是錢木匠的尸體,那李捕快,周捕快找回來的尸體,又是何人呢?
審問之下,倆捕快也交代了實情,說大人明鑒,上頭當時催得緊,小人們也是沒辦法,只好把鄭太公一殺了事,拿他來充錢木匠的尸體。
衙門更納悶了,因為問題又來了,如果鄭太公是李捕快周捕快殺死的,那死在牢房里的吳某,難不成竟是冤枉的!
兩樁奇案的后續是:
孫氏謀殺親夫,處死,據說是處肢解之刑。
李捕快周捕快殺人,處死。
經手過,或者直接,或者間接造成趙工頭之冤的官員,均被革職,終生不許做官。
而至于那個死在大牢里的吳某,衙門沒有再聲張,因為他們認為,如果這案子也要翻案,又要牽連不少人,既然吳某是無業游民,想來沒有親眷,更無人為他叫屈,因此他的案子暫缺不論,就此結案...
孫氏為與奸夫求歡而弒夫,是私欲對倫理的踐踏,她的移花接木,假意哭訴的虛偽表演,更顯人性之詭詐。
而捕快們為逃避責罰,竟以無辜老翁之命填補冤案的漏洞,則暴露出執法者將人命視為工具的冷血。
從私情到公權,從個體到系統,惡行在封建時代權力失序的陰影中肆意蔓延,當司法淪為暴力逼供的機器,真相便成了最廉價的犧牲品。
衙門為了結案而濫用酷刑,刑部也好,御史也好,兆尹也好,他們層層施壓,卻沒有一個人站出來深究疑點。
那么,這就暴露出元代司法體系“效率至上”的荒謬邏輯,趙工頭的屈打成招,吳某人的冤死獄中,鄭太公的無辜殞命,這不就是一場體制性的屠殺么?
更可怕的是,正義的實現靠的不是律法,而是運氣,冤案平反竟依賴于賊馮偶然窺見的真相...
法律本為約束“惡”而設,卻可能因執行者的墮落成為“惡”的幫兇——追求正義的過程,往往以制造更多不正義為代價。
這種深刻的矛盾,叩問著每一個試圖構建公正世界的靈魂。
參考資料:
《疑獄集》
《牧庵集》
衣撫生.《大元太師泰安武穆王神道之碑銘》校勘札記.泰山學院學報,2016
張振雄.《牧庵集》的材料來源及所反映的元代社會.長春教育學院學報,2015
注明:
這個故事,大部分的來源,出自于元朝文學家姚燧《牧庵集》中的《浙西廉訪副使潘公神道碑》,姚燧是文學家,專業并非治史,因此上文真偽,其實有待商榷,請勿過分解讀,而且由于文獻中并沒有提及故事中人物的姓氏,那為了方便書寫,文中所有的人物姓氏都是虛構的,在這里做一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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