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劇破圈 「法眼」計劃
熱播電視劇蘊含了哪些常見的法律關系?經典電影取材于哪個真實案件?影視作品不僅是娛樂的載體,更是社會萬象的縮影。劇中情節,或曲折離奇,或貼近生活,其背后往往蘊含著豐富的法律知識與法治精神。常州經開區法院【法眼看劇】普法專欄,以劇為鏡,以法為尺,帶您一同探尋影視劇中的法律世界。
近期,電視劇《六姊妹》在央視熱播,該電視劇聚焦特定時代,以細膩的筆觸描繪了一個普通工人家庭的喜怒哀樂,著重敘述了該家庭中六個姐妹的成長與矛盾。隨著劇情發展,出現了婚姻繼承、名譽權受損、打擊報復等諸多法律問題。讓我們結合劇集,學習相關法律知識,從而可以用法化解家庭矛盾,維護自身權益。
作為母親的劉美心有無權
利獨自決定房產的歸屬?
最新的劇集中,最大的矛盾就是作為六妹的何家喜想獨占父親當年分配的房屋,從而可以在拆遷中獲取拆遷款。面對巨大的誘惑,何家喜不僅在母親那講姐妹的壞話,還找人將老房子的廚房砸了,逼迫在照顧母親的大姐夫婦搬出去住。
法律分析:
劉美心無權自行處置房產。關于房子的歸屬,根據之前的劇集,該房產是父親何常勝的單位分配房,分配房產的時間為何常勝與劉美心婚后,根據《民法典》之規定該房產屬于何常勝與劉美心的婚后財產。后何常勝因車禍死亡,因此根據《民法典》之規定,作為配偶的劉美心可以繼承房產份額的56.25%,六姊妹及何母何文氏各分得6.25%。而何文氏死亡后劉美心及其子女并無繼承其份額的資格,因此在房產處置過程中,劉美心并無權利決定房產的歸屬,即使將其份額全部交給六妹,六妹也只能取得該房產的62.5%的份額,并不能獨吞該房產。
父母強行介入婚姻是否合
法?假裝殉情行為是否合
法?
該劇中最多的也是最大的沖突是婚姻問題,前有父母阻撓何家麗與湯為民的戀情,后有劉小玲與湯振民為突破阻撓的假裝殉情。
法律分析:
一方面,我國法律保障公民的婚姻自主權,民法典規定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父母對子女的婚姻可以提出建議和意見,但不能以強制手段進行干涉。子女有權自主決定自己的婚姻對象和婚姻方式,追求自己的幸福。在面對家庭對婚姻的干涉時,子女可以通過與父母溝通協商,也可以尋求相關部門或組織的幫助,以維護自己的婚姻自主權。另一方面,父母如果強行干預兒女的婚姻問題,采用關禁閉等暴力手段,甚至可能會構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假裝殉情從而逼迫父母同意婚事,更是一種不可取的方式。從情感上看,該行為可能會對雙方家庭造成巨大的精神傷害。從法律上看,如果因為假裝殉情引發了一些意外情況,如果情節輕微尚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但是一旦擾亂了社會公共秩序,可能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會面臨警告、罰款甚至拘留等處罰。
大老湯為報復何常勝,對
何家實施了放火、綁人等
一系列行為,會造成怎樣
的法律后果?
劇中,湯家和何家的恩怨,始于大老湯父親被日本人轟炸而死。大老湯偏執地認為,何常勝父親一個人逃跑,丟下了他父親,無情無義。事實卻是,何父曾經好心勸過湯父避難,湯父沒有重視,結果出了事。再加上,大老湯年輕的時候,暗戀過劉美心,劉美心卻嫁給了何常勝,激化了大老湯對何常勝的仇恨。
法律分析:
大老湯的這些行為嚴重侵犯了他人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根據刑法規定,放火、綁架等行為都是嚴重的犯罪行為,會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可以構成綁架罪、放火罪、敲詐勒索罪等,大老湯的行為不僅給何家帶來了巨大的傷害和損失,也違反了法律的規定。
湯婆子造謠重傷他人的行
為構成犯罪嗎?
劇中,湯婆子跑到何常勝單位說何家麗勾引她兒子,致使何常勝無法正常上班,何家麗也因此事被周圍的人議論。
法律分析:
根據民法典規定,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湯婆子的行為已經導致何家麗的社會評價降低,因為其行為導致他人對何家麗產生負面看法,事實上是一種侵犯名譽權的行為。被侵權人何家麗有權要求湯婆子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六姊妹》不僅是一部優秀的時代劇,更是一部優秀的法律科普劇。大家在追劇的同時,可以通過劇集不斷學習法律知識,增強自身法律意識,從而學會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權益。
來源:經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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