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全媒體訊(椰網/海拔新聞記者 徐明鋒)2月25日,記者獲悉,因虛假宣傳、銷售產品明碼標價不規范等,近日,瓊海中原蘭君食品店被罰款20萬元。
據介紹,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月4日接到海南12345平臺投訴舉報工單,有消費者稱瓊海中原十八坡六方喬餐廳內的瓊海中原蘭君食品店存在強買強賣問題。2月9日,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市旅文局、市旅游警察執法人員開展檢查。
調查結果指出,瓊海中原蘭君食品店在經營場所銷售通鼻果時放置有宣傳單頁宣傳“通鼻果有祛風寒,通鼻竅的功效。性味:辛、溫、歸經、歸肺、通鼻竅。主治:過敏性鼻炎、鼻竇炎,急慢性鼻炎。風寒感冒引起的咳嗽,呼吸道感染、咽喉炎”,銷售天麻時放置有宣傳單頁宣傳“野生天麻主治:頭痛驚風、頭暈目眩、四肢麻木、失眠多夢、補氣益血、打呼嚕有奇效”,銷售川貝時放置有宣傳單頁宣傳“川貝清熱潤肺、化痰止咳。用于肺熱爆咳,干咳少痰,咳痰帶血,潤肺止咳,清熱散結”,銷售鹿茸時放置有宣傳單頁宣傳“鹿茸功效:壯元氣、補氣血、益精髓、強筋骨、腎陽虛衰、神疲乏力、虛勞贏瘦、可用于治療男性陽痿遺精、女性宮冷不孕,對治療眩暈耳鳴、腰腿酸痛、崩漏帶下有很好的功效。精神倦乏、眩暈、耳聾、目暗、治三高、防脫發”等對所銷售的多種產品進行各類治療效果宣傳。瓊海中原蘭君食品店在銷售天麻、石蓮果、便秘果、石斛、三七、川貝等產品時沒有規范標明計價單位及售價,在標價簽上計價單位處標注價格,在售價處標注1克。
瓊海中原蘭君食品店經營者唐某艷稱其對于商品的標價不了解,其不清楚計價單位和售價的意思,其在銷售通鼻果、川貝、天麻、鹿茸等商品時所放置的宣傳單頁是由其本人所放置的,對于宣傳單頁上所宣傳的功效其并不了解,在銷售商品時讓消費者自己查看宣傳單頁上的宣傳資料,消費者購買商品后如果不滿意可以退款。
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瓊海中原蘭君食品店在銷售天麻、通鼻果、鹿茸等商品時作出治療效果方面的宣傳,屬于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此外,瓊海中原蘭君食品店在銷售天麻、石蓮果、便秘果、石斛、三七、川貝等產品時存在明碼標價不規范的違法行為。
據悉,針對瓊海中原蘭君食品店存在上述違法行為,2月19日,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責令瓊海中原蘭君食品店按照規定對所銷售的商品明碼標價、責令瓊海中原蘭君食品店立即停止對所銷售的商品進行治療效果宣傳,并對瓊海中原蘭君食品店作出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
【責任編輯:苗小藝】
【內容審核:李雨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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