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整治網絡謠言
冬季行動
近期,在某短視頻平臺上出現忻州市某中學發生“火災”的照片引發網民關注。忻州市公安機關網安部門迅速介入調查處理,經核實,網傳圖片為AI合成的虛假信息。
經查,忻州市并未有學校發生火災。網民張某某為博眼球,利用AI軟件合成學校發生“火災”的圖片并發布到個人短視頻社交賬號中,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屬地公安機關依法對張某某查處。
網警普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網警提示
網絡空間是傳遞美好的重要場所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希望廣大網民朋友
切勿為了貪圖流量和關注
濫用AI工具制作傳播謠言信息
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
攜手共建清朗網絡家園
來源:山西網警、公安部網安局
編輯:方曉暉
一審:魏平
二審:林艷
三審:陳裕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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