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59歲的梅小惠復出首秀,在TVB與阮兆祥、江欣燕開設一檔訪談節(jié)目《友乜唔講得》。早前一期邀請黃百鳴、陳欣健兩位圈中大佬,大談八九十年代的風味趣事。
其中一節(jié)談到“蒲”,這些五六十歲的藝人在年輕時,都有過“蒲”的經歷。江欣燕說當年娛樂圈超過一半的藝人都會去夜店,她還會穿女學生裝梳著雙麻花辮搞氛圍,因為工作壓力大,在夜店能得到極大放松。
阮兆祥也說自己出道后就有去夜店,香港的“夜蒲”文化十分發(fā)達,有些前輩還會帶著晚輩一起去。黃百鳴、陳欣健當年也都是各大夜店的座上客。
到了梅小惠,她就比較老實。她去夜店時間比較靠后,而且還是阮兆祥帶她去的。梅小惠說自己第一次去夜店并不是香港,而是在廣州。江欣燕很好奇,第一反應是廣州的物價低,入場費便宜,但梅小惠表示,因為當年廣州的迪斯科很厲害。
近幾年,港人北上消費成為大趨勢,好多人會在深圳的山姆店碰到香港明星。但要知道,在30多年前,廣州的經濟即便連香港的十分之一都不到,卻也能吸引港人北上“蹦迪”。
廣州作為中國改革開放的“南大門”,最早接觸并吸納了西方流行文化。迪斯科(DISCO)作為源自美國的舞蹈形式,通過香港、澳門的文化輻射傳入廣州。相較于內地其他城市,廣州的娛樂場所更早獲得政策允許,舞廳、夜總會等迅速興起,形成了一種“文化特區(qū)”效應。香港與廣州地理相鄰、語言相通(粵語文化圈),使得兩地人員流動頻繁,香港人北上體驗更自由、新潮的迪斯科氛圍成為可能。
八九十年代,中國社會正處于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初期,大眾娛樂方式相對單一。迪斯科以其自由奔放的風格(如即興動作、無固定舞步)和強烈的節(jié)奏感,迅速成為年輕人釋放壓力、表達自我的載體。廣州作為經濟活躍城市,青年群體對新鮮事物的接受度更高,迪斯科舞廳成為社交和娛樂的核心場所。例如,梁安琪(后成為澳門賭王四太)正是在這一時期通過廣州舞廳嶄露頭角,反映出迪斯科文化對個人機遇的塑造。
廣州迪斯科并非簡單復制西方模式,而是融合了本土元素。例如,迪斯科音樂常與粵語流行曲結合。此外,迪斯科舞步的即興性(如“社會搖”的前身)允許舞者自由創(chuàng)作,形成獨特的“廣式迪斯科”風格。這種創(chuàng)新既保留了國際潮流,又符合本地審美,成為吸引香港人的重要原因——香港雖受西方文化影響更深,但廣州的迪斯科因融合了粵文化而更具親切感。
八十年代后期,廣州私營經濟蓬勃發(fā)展,催生了繁榮的夜間消費市場。迪斯科舞廳常與酒吧、卡拉OK結合,形成綜合性娛樂場所。這些場所不僅設備先進(如進口音響、燈光),還提供酒水服務和時尚穿搭建議,成為“摩登生活”的象征。香港人來廣州“夜蒲”(夜生活),既因消費成本相對較低,也因廣州的夜場規(guī)模更大、氛圍更熱烈。梅小惠提及阮兆祥專程到廣州體驗迪廳,側面反映了當時廣州夜生活的吸引力。
迪斯科不僅是娛樂方式,更是一種身份標識。當年在廣州,蹦迪被視為“時髦”“開放”的象征,甚至帶有一定的反叛色彩。張薔等歌手通過迪斯科音樂傳遞的“快樂哲學”,與廣州快速城市化中年輕人的焦慮形成對沖,進一步推動迪斯科成為精神寄托。對香港人而言,參與廣州的迪斯科文化既是對“本土風味”的獵奇,也是在回歸前的過渡期尋找文化共鳴的一種方式。
八九十年代廣州迪斯科的全國影響力,本質上是改革開放初期文化碰撞、經濟活力與社會需求共同作用的結果。其成功不僅在于“引進”,更在于“再造”——將全球化的迪斯科文化融入嶺南本土語境,創(chuàng)造出獨特的娛樂生態(tài)。這一現象也為后來中國流行文化的發(fā)展(如“土味”舞蹈、短視頻平臺上的懷舊風潮)提供了歷史參照。
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再看廣州的娛樂文化,早已失去當年的影響力,很多與粵語有關的電影、電視劇、歌曲都是香港的影響力更大一些。近年,廣州也僅出了一個張敬軒對粵語歌曲頗有影響力,但他卻選擇長期在香港發(fā)展,很少回內地,有些令人唏噓。不知廣東何時才能重回國內的娛樂巔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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