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訴訟行為違背民事訴訟誠實信用原則,擾亂正常訴訟秩序,嚴重損害司法權威和司法公信力。最高人民法院今天發布4個依法懲治虛假訴訟犯罪典型案例,進一步加大對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無理纏訴行為的懲治力度。
一、針對重點領域有效甄別和及時發現虛假訴訟違法犯罪
虛假訴訟行為的專業性和隱蔽性強,如何有效甄別和及時發現是重點難點。《關于進一步加強虛假訴訟犯罪懲治工作的意見》第五條列舉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涉及房屋限購或機動車配置指標調控的以物抵債案件、以離婚訴訟一方當事人為被告的財產糾紛案件等多個虛假訴訟違法犯罪易發的民事案件類型,司法機關在履職過程中應當予以重點關注。
例如,案例1“劉某秀、李某虛假訴訟案”屬于典型的以離婚訴訟一方當事人為被告的財產糾紛案件,案例3“唐某祥虛假訴訟案”屬于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另外,案例2“何某虛假訴訟案”發生在民事執行領域,亦屬于虛假訴訟易發領域;案例4“段某虛假訴訟案”系利用虛假訴訟手段違規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屬于近年來出現的虛假訴訟違法犯罪新類型,需要引起重視。對于上述民事案件類型,人民法院要加強甄別審查工作力度。
二、強化虛假訴訟犯罪線索移送和程序銜接體制機制
虛假訴訟行為發生在民事訴訟過程中,人民法院在立案、審判、執行程序中發現有虛假訴訟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依照《關于進一步加強虛假訴訟犯罪懲治工作的意見》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將涉嫌虛假訴訟犯罪案件有關材料移送公安機關處理。案例1“劉某秀、李某虛假訴訟案”、案例3“唐某祥虛假訴訟案”均系人民法院在相關民事案件審判執行過程中發現相關人員有虛假訴訟犯罪嫌疑,遂將案件有關材料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保證了虛假訴訟犯罪行為人及時受到刑事追究。
另外,為有效落實法律責任,人民法院在向公安機關移送虛假訴訟犯罪線索之前,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先行予以罰款、拘留,對虛假訴訟犯罪人判處罰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先行給予的罰款、拘留應當依法折抵相應罰金或者刑期。案例1“劉某秀、李某虛假訴訟案”中,某市人民法院在移送虛假訴訟犯罪線索前,對串通實施虛假訴訟行為的劉某秀、李某分別予以了司法拘留。
三、嚴格貫徹罪刑法定原則依法認定虛假訴訟罪
刑法第三百零七條之一規定了虛假訴訟罪的構成要件,即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根據《關于辦理虛假訴訟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采取偽造證據、虛假陳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法律關系,虛構民事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應當認定為刑法規定的虛假訴訟行為。
在具體案件辦理過程中,要嚴格依照刑法和司法解釋的規定認定虛假訴訟罪,既不能不當限縮刑法的調整范圍,導致有罪的人逃脫刑事處罰,也不能不當擴大虛假訴訟罪的適用對象,給極少數人意圖通過刑事手段不當干擾民事訴訟正常進程提供可乘之機。
案例3“唐某祥虛假訴訟案”明確,隱瞞債務已經全部清償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的,應當認定為刑法規定的虛假訴訟行為;案例4“段某虛假訴訟案”中,職工與他人串通,利用虛假訴訟手段違規提取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資金,該行為雖未直接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但妨害了司法秩序,符合刑法規定的虛假訴訟罪的客體要件。
四、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合理確定刑事責任
刑法規定的虛假訴訟罪的客體為“司法秩序”和“他人合法權益”。但是,上述兩個客體在認定虛假訴訟罪時所起作用并不相同。行為人只要實施了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行為,必然妨害司法秩序,而雙方惡意串通意圖規避法律政策限制性規定的虛假訴訟行為,一般情況下并不直接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從這個意義上講,“司法秩序”是必要客體,而“他人合法權益”屬于選擇性客體。對于實施的虛假訴訟行為同時侵害“司法秩序”和“他人合法權益”兩個客體的行為人,要從嚴追究刑事責任。
其中,對于通過虛假訴訟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財產或者逃避合法債務,又構成其他犯罪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七條之一第三款規定,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案例4“段某虛假訴訟案”屬于行為人意圖通過虛假訴訟手段規避法律和政策,未直接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應當綜合考慮案件總體情況,合理確定刑罰,將懲治重點集中于主動招攬他人、專門從事利用虛假訴訟手段規避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行為的“黑中介”等人員。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將進一步完善工作體制機制,統一案件裁判標準,持續加大對各類型虛假訴訟違法犯罪的甄別查處和依法懲治工作力度,提升案件審判質效。
信息來源:央視新聞網
法治浦東綜合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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