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9 年的寒冬,是李貞最難忘的記憶。她所在的游擊隊遭到敵人的 “圍剿”,被圍困在一個名叫十八折的地方。
敵人的包圍圈越縮越小,游擊隊陷入了絕境。在這場激戰中,游擊隊夜以繼日地抵抗,彈藥耗盡了,就用石頭當作武器;體力不支了,就靠樹皮野果充饑。
擔任士兵委員會委員長的李貞,面對敵人 “抓活的!抓活的!” 的叫囂,毫不畏懼,她帶領著戰友們端起刺刀,向敵人發起了沖鋒。然而,敵眾我寡,他們拼盡全力,最終還是難以抵擋敵人的進攻。
僅剩的六七個人,被敵人逼到了獅子崖。望著身后的懸崖和眼前如狼似虎的敵人,李貞深知,絕不能被敵人活捉。
在這千鈞一發之際,她果斷下令:“不能讓敵人抓活的,往下跳!” 說罷,她不顧自己已有幾個月的身孕,兩眼一閉,縱身跳下了懸崖。其他游擊隊員也緊隨其后,毫不猶豫地跳了下去。
幸運的是,李貞被卡在了樹杈上,才得以幸存。當她蘇醒過來時,發現自己渾身疼痛難忍,鮮血順著腿流到了腳面,她意識到自己流產了。
不遠處,還躺著兩名已經犧牲的隊員,她的心中充滿了悲痛和憤怒。但她沒有時間沉浸在悲傷之中,她咬緊牙關,與幸存的伙伴一起,掩埋好戰友的遺體,相互攙扶著,艱難地擺脫了敵人的包圍。
1934 年 10 月,第五次反 “圍剿” 失敗后,中央紅軍被迫實行戰略性轉移,開始長征。彼時的李貞,已擔任紅 6 軍團組織部部長,且懷有身孕。她與丈夫甘泗淇攜手踏上了這漫長而艱辛的征程。
長征途中,條件異常艱苦,環境惡劣到了極點。李貞不僅要拖著疲憊的身軀,跟隨大部隊穿越崎嶇的山路、湍急的河流,還要承擔起繁重的黨內工作。她時常忙得連一口熱飯都吃不上,更別說好好休息了。
在極度疲憊和營養不良的情況下,李貞的身體終于支撐不住,孩子早產了。
而更令她絕望的是,由于產后無法得到充分的休養,再加上長期的勞累和傷病的侵襲,她的身體受到了嚴重的損害,從此永遠失去了生育能力。
盡管李貞再也無法擁有自己的親生孩子,但她和丈夫甘泗淇卻用自己的工資,撫養了 20 多個烈士遺孤。
1957 年,陳希云生命垂危,他放心不下幾個年幼的子女。李貞得知老戰友的心事之后,親自前往醫院探望。
她緊緊握住陳希云的手,安慰道:“你安心治病吧,家里的事有組織安排,我們這些老戰友也會幫助照顧好的。”
從醫院回來后,李貞便把陳希云的大女兒陳小妹接到了自己家里。從此,陳小妹便在李貞的關愛下成長。從上小學到上中學,再到上大學,一直到參加工作,十幾年的時間里,陳小妹吃住在李貞家,李貞就像對待自己的親生女兒一樣,給予她無微不至的關懷。
小時候的陳小妹體弱多病,后來又患上了心膜炎。李貞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她四處尋醫問藥,一邊給孩子買藥治病,一邊精心調劑伙食,希望能讓陳小妹盡快好起來。
后來,陳小妹考上了解放軍外語學院,成為部隊的技術骨干,還光榮地加入了中國共產黨 。
每當提起李貞,陳小妹總是滿懷感激地說:“李媽媽就是我的再生父母,沒有她,就沒有我的今天。”
在撫養這些烈士遺孤的過程中,李貞始終堅守著一個原則:絕不以權謀私。
盡管她撫養的孩子眾多,生活負擔沉重,但她從未利用自己的權力為孩子們在就業、調動、晉升等方面開 “綠燈”。無論是對家里的孩子,還是對自己的親友,她都一視同仁,嚴格要求,絕不偏袒。
有一次,一個孩子面臨就業選擇,希望李貞能幫忙找個好工作。李貞語重心長地對他說:“孩子,我不能為你走后門。你要靠自己的本事去爭取,只有這樣,你才能真正成長,才能在工作中實現自己的價值。”
在李貞的教育下,這個孩子憑借自己的努力,找到了一份合適的工作,并在工作中表現出色 。
1955 年 9 月 27 日,對于李貞和甘泗淇夫妻來說,是一個具有特殊意義的日子。這一天,在人民解放軍的第一次授銜典禮上,李貞被授予少將軍銜,甘泗淇則被授予上將軍銜。
然而,授銜后的李貞,并沒有被榮譽和地位沖昏頭腦。她深知,自己手中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必須用來為人民謀福祉,而不是為自己謀取私利。
在日常生活中,李貞對自己的要求極為嚴格。她的穿著十分樸素,衣服總是補了又補,縫了又縫。一件普通的青布衣服,她能穿很多年,即使是參加重大會議,她也只是穿著這件洗得有些褪色的衣服。她的鞋子也是如此,一雙舊布鞋,她能穿到鞋底磨平,才肯換一雙新的。
她常說:“衣服和鞋子,能穿就行,沒必要追求那些華麗的東西。”
1976 年初,李貞被任命為總政組織部顧問。一天,她像往常一樣,吃完早飯,提著那個皮質已經嚴重老化的公文包,準備去人民大會堂參加全國人大常委會議。
秘書賈振寧看到她的一身裝束,忍不住建議道:“首長,這次組織上給您發放了幾百元的服裝費,您有空時,我陪您去購買衣服、鞋子。首長,您現在是大軍區副職的職級,形象很重要啊!您不是代表您個人,而是代表組織啊!”
李貞聽后,吃驚地望著賈振寧,嚴肅地說:“一個人的形象在于品格和本質,不在于新衣、新鞋。戰爭年代條件十分艱苦,我們吃的、住的,全都依靠老百姓......作為共產黨員,尤其是領導干部,真正的形象在老百姓的心里,不在于個人的外表。”
在住房問題上,李貞同樣堅持原則。1980 年,經由黨中央及中央軍委的正式批準,李貞同志的職務級別被確定為大軍區級副職,她可以住進條件更好的房子。
然而,組織上多次勸她搬家,她都堅決不同意。她仍然住在原來的房子里,那是一個位于香山腳下的舊平房,房子年久失修,夏天漏雨,冬天漏風,居住條件十分艱苦。
節假日,老同志和親屬們來看望她,小小的會客室就擠得坐不下。
大家都勸她換個大房子,可她總是笑著說:“這房子住習慣了,挺好的。再說,現在還有很多人住房困難,我不能因為自己的級別高,就占用更多的資源。”
1984年春,上級組織再次派遣人員勸導其搬遷。經一番耐心勸解,她最終勉強應允遷入紫竹院周邊一處公寓內的軍職干部住宅。
有人覺得,李貞這么大年紀的老同志,還住在這種“集體宿舍”里,和她的身份不太合適。
但李貞卻風趣地說:“能有這樣的房子住就不錯了。住在老百姓中間,就不會和群眾脫節了。”
李貞住在三層樓上,平時外出參加一些會議和活動,樓梯爬上爬下很不方便。有關領導出面做工作,勸她搬進一套新房,可她卻執意不肯搬遷:“不能再搬了,這已經很不錯了。” 就這樣,在紫竹院附近的這幢 “集體宿舍” 里,李貞度過了她一生中最后六個不平凡的春秋 。
1990 年 3 月 11 日,李貞的生命走到了盡頭。
在整理李貞的遺物時,人們發現,這位戰功赫赫的將軍,生活竟然如此簡樸。她的家中,沒有任何奢華的陳設,只有四把用了 15 年仍舍不得扔掉的舊藤椅、一個用了整整 40 年的行軍箱、一臺用了 14 年的單門電冰箱、11000 元人民幣、2500 元國庫券,以及戰爭年代留下的兩根小金條。這些,便是她一生的全部家當 。
然而,更讓人感動的是李貞在遺囑中對這些遺物的安排。她將兩根金條分別捐給了自己的家鄉瀏陽縣和丈夫甘泗淇的家鄉寧鄉縣,希望這些金條能夠用于發展當地的教育事業,為孩子們創造更好的學習條件。
她還將存款一分為二,一部分捐送給北京市少年宮,希望能為孩子們的成長貢獻一份力量;另一部分則作為自己的黨費,交給了黨組織。
李貞的遺囑,讓在場的所有人都為之動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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