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2月23日,最高層的文件明確指出,農戶合法擁有的房屋,可以通過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盤活,實現有效利用。這些方式可以探索,但是,不允許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農房或宅基地,不允許退休干部到農村占地建房。
能在25年的一號文件里,被明確禁止的事項,說明類似的事情已經具有普遍性和規模性了。因為很多大城市周邊的農村,距離主城區的位置,真的比商品房別墅區還要近很多,而且土地非常便宜,特別適合高墻一圍,小樓一蓋、鐵門一關、大狗一養。無人過問,也無人敢問。
我不是三農問題的專家,只是從我房地產從業經歷來講,城市的快速發展,和土地出讓是高度捆綁,而且密不可分的。普通人有錢要換房,企業發展擴張要換房,建房就必須買地,所以不論人口多少,只要經濟還在向前發展,土地它就是稀缺資源。但是賣地發展這條路,絕對不能在農村再走一遍了。
圍繞在稀缺資源身上,其實就是兩件事,第一是把資源最大程度變現,第二就是保護好資源別被掠奪。
農民的唯一資產就是土地,而農民生活的抗風險性更低。而且作為長期處于收入最底層的農民,只要土地買賣的口子一開,就很容易被各個階層降維掠奪資源。
所以25年一號文件里特別提出這兩點,比農民有錢的城鎮居民,不允許到農門購買農房和宅基地,比農民有地位的退休干部,不允許到農村占地建房。
下一步就是檢查力度了,你以為天上這么多衛星飛著,是看風景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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