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建立后,一切百廢待興,這時候全國范圍內治安情況十分混亂,很多地方為了保護自己的安全,都配備自己的槍支彈藥以求自保。
那時候,國家也沒有采取強硬的措施,沒收全部槍支,而是讓這種情況在一定范圍內存在。
隨后,中蘇關系緊張,我國也采取了最糟糕的措施,因而在這個階段,舉國范圍內采取了“全民皆兵”政策,只為了避免最糟糕時刻到來。
從這里可以看出,新中國建立后,很長一段時間,國家處于考慮并沒有禁槍,而是在等待一個合適的機會,在出臺相關法律禁槍。
1966年的時候,一聲槍響響徹人民大會堂,那時候由于還沒禁槍,所以工作人員并沒有多在意,然而在不久后,他們進行了打掃衛生的時候,發現了人民大會堂的玻璃上居然彈痕,隨即感覺到這件事情的嚴重性。
第一時間匯報了這件事情,總理在得知事情后,十分重視,成立了專案組調查,經過一番調查后,發現原來是開國上將李達兒子開槍。
那么問題來了,李達的兒子為什么會開槍,這件事情,最后是怎么處理的,今天來聊下這個事情。
1966年2月2日,農歷春節剛剛過去,人民大會堂的衛生工作人員在清掃衛生的時候,在人民大會堂北側二樓的窗玻璃被打了兩個彈孔,玻璃還呈現出蛛網狀的裂痕,不遠處還有兩個廢棄彈殼,工作人員仔細查看后,發現玻璃的裂痕這兩個彈痕槍擊造成的。
人民大會堂被槍擊這可不是小事,工作人員第一時間將這件事情匯報給保衛處,保衛處在得知情況后,第一時間派人到現場,并將這件事情上報給總理,總理得知這件事情后,第一時讓公安部副部長于桑偵查此案,于桑第一時間帶隊抵達現場對現場進行勘驗。
人民大會堂的玻璃都是雙層玻璃,技術人員進行一番調查后,發現玻璃的外側有兩個很明顯的彈孔,并向四周擴散的蜘蛛網裂紋,里層的玻璃的除了一個彈孔外,還有一個未被擊破的彈痕痕跡。
經過一番確定后,于桑確定造成玻璃裂痕的來源是一把小口徑步槍,這個結論出來后,讓于桑等人意識到了事情的嚴重性,于是趕緊召集局里面的骨干力量分析案情。
這時候,總理抵達了現場,隨后便詢問案情,隨后從辦案人員將事情進行了匯報,當得知是輕型小口徑槍械或者小型手槍造成了玻璃裂痕,
隨后總理要求所有人對于這件事情要重視,并認為這是個十分危險的信號,而且在這后面是宴會廳,所以要考慮是不是敵人在搞破壞,因而要求所有人要對這件事情重視,并要求立即成為專案組,于桑擔任專案組長。
于桑在總理走后,立即召開了專案組會議,經過一番商討后,確定了四個要點
一、對2月2日上午通過大會堂北面的各種機動車輛進行調查;
二、對中央、國家機關、軍隊和北京市等單位的小口徑槍支進行檢查;
三、對人民大會堂北面南長街一帶進行重點調查,是否有人當時在打鳥。
隨后專案組便開始了相關工作,經過一番調查和確定后,先是排出了開車射擊的可能性,接著又排出了中山公園制高點射擊的可能性,然后又排除了敵特暗殺的可能性,這才讓所有人的心情稍微放松。
然而在調查軍屬大院的時候,卻出現了一絲情況,因為軍屬大院里面很多人都有槍支,所以完全有可能槍聲是從這里傳出去,之后經過一番調查后,確定2月2號那天確實有聽到槍聲,這讓專案組打算順著這個線索進行查找。
經過一番調查后,他們在一棟小院停了下來,這棟小院的主人是開國上將李達將軍的住所,隨后敲開了房門,前來開門的是李達將軍的小兒子李迪民,那年他年僅16歲。
之后專案組成員進行了一番詢問,李迪民表示自己確實在2月2日當天拿著槍打鳥,然后得知了他開槍的時候和人民大會堂警衛所聽到的槍聲時間基本一致,同時現場遺留的子彈和李迪民所使用的捷克制布爾諾Ⅰ型小口徑步槍,5.6毫米口徑6條右旋來復線一致,隨后又根據現場的玻璃的裂痕及李迪民所開槍的位置來看及彈痕試驗來看,跟現場彈頭和試驗彈頭條痕對比來復線條痕寬度、旋向等特征基本相同。
根據相關證據來看,李迪民就是人民大會堂槍擊案的元兇,隨后專案組相關人員對李迪民進行了批評教育,并讓李達加強對孩子的教育,后來總理沒有對他進行進一步處理。
隨后專案組成員將案子偵破的過程向總理匯報,總理在聽完匯報后,確實也松了一口氣,但是他也意識到了必須加強對槍支的管理,怎么可以讓小孩子隨便拿槍。
隨后總理要求公安部門盡快制定措施,盡快把槍支彈藥登記管理辦法交上來,而這一舉措,也為未來我國全面禁槍奠定了基礎。
然而,在禁槍一事也沒有相關經驗,隨后相關工作人員找到了總理,總理又在這件事情上做了兩個重要批示:
一、必須組織相關部門到人民大會堂槍擊案發現場參觀,使各個單位部門提高警惕,徹底杜絕類似漏洞。
二、要對所有槍支彈藥進行一次深刻檢查和管理,登記造冊上報。
之后,相關部門迅速行動起來,經過一番努力后,我國的第一份槍支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登記管理試行辦法》,該辦法的出現,有效杜絕了在發生一次“人民大會堂槍擊案”這種惡劣案件發生。
隨后讓相關部門和人員將槍支上交并進行登記,期間總共有一百四十一支槍!以及一萬九千多發子彈上交并登記,總理對這個結果十分滿意,覺得這樣一來對社會穩定,有巨大的幫助,而且也能在避免相同案件爆發。
在這之后,我國對于槍支的管理越來越嚴格,社會上的槍支也隨著管理嚴格越來越少,這讓相關暴力案件逐步減少。
1996年,在當年總理指示出來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登記管理試行辦法》的基礎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正式出臺。
如今我國已經全方面禁槍,如今在我國境內,任何非法持有槍支或者買賣槍支都是重罪。
對此,你們有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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