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發布的一號文件中,繼續重申了不允許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農房、宅基地,大多數網友看來,這個政策看上去有點自相矛盾。
因為一號文件里,同時也鼓勵農民以出租、入股、合作方式盤活存量資產,這其實就是吸引城里人的資金投入到鄉村振興項目。
但文件里又不允許城鎮居民直接購買農房、宅基地,那城里人怎么敢把錢投向鄉村呢?
我覺得這里面確實比較復雜,從增加農民資產收益來說,如果允許城鎮居民購買農房、宅基地,肯定會讓很多農民獲得很大一筆資產收益,同時也能真正盤活農村居民戶的固定資產。
至于不允許城鎮居民購買農房、宅基地,我認為可能有兩方面的原因:
第一,現在全國縣級城市都面臨一個很大問題,那就是縣城房地產庫存過剩,縣城房子賣不掉,土地財政基本上廢了,如果放開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農房、宅基地,那縣城的房地產就會雪上加霜,縣城地價會還會繼續跌價。
第二,現在全國不少城市已經在推進集體建設用地入市,如果農民的農房、宅基地入市,同樣會沖擊農村集體土地地價,而且很多地方在推動農民進城,就是希望農民把農房、宅基地注銷或復墾,如果允許城鎮居民買,那農民的農房宅基地存量面積就不會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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