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
有網民在某短視頻平臺發布
河南省濮陽市
清豐縣第二初級中學著火等信息
經清豐縣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向縣教育和公安部門核實
網傳視頻系謠言
視頻內容為AI生成
目前,視頻發布者
已被網信部門批評教育
相關視頻已刪除
阿消普法
新媒體時代
互聯網成為謠言滋生與傳播“溫床”
因其傳播速度快捷,范圍廣
一旦一些危言聳聽的謠言
形成了一定規模
就會造成不良的影響
要知道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在網絡上編造、散布謠言是違法行為
根據行為的情節嚴重程度
可能會承擔民事責任、行政違法責任
和刑事責任
民事責任
如果散布謠言侵犯了
民事主體的名譽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
要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如下:
第一千零二十四條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
第一千零二十五條行為人為公共利益實施新聞報道、輿論監督等行為,影響他人名譽的,不承擔民事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實;
(二)對他人提供的嚴重失實內容未盡到合理核實義務;
(三)使用侮辱性言辭等貶損他人名譽。
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條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行政違法責任
如果散布謠言
謊報險情、疫情、警情
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尚不構成犯罪的
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規定
給予拘留、罰款等行政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如下: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刑事責任
如果構成犯罪
則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
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如下:
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第二款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來源:中
國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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