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我所成功開展2025年度第一期業務培訓。本次培訓由業務一部承辦,培訓內容分為第103期郭老師講堂及第13期精品講堂兩部分。由郭明瑞老師及業務一部主任石磊分別圍繞土地租賃協議中的違約責任問題以及以物抵債之規則與實踐相關問題進行講解與探討。鑫士銘各業務部及開發區所律師到場參加培訓,濟南所、青島所律師通過視頻會議遠程參加。
郭明瑞老師通過對真實案例、判決的剖析,深入解讀了土地租賃協議、土地承包合同中關于合同解除、終止、合同撤銷之間的區別及法律適用的理解。石磊主任全面梳理、解讀了以物抵債相關的法律法規,結合其豐富的辦案經驗,剖析了實踐中以物抵債存在的法律風險并提出了如何規避風險、切實保障委托人利益的實務建議。
此次培訓提升了律師們對土地租賃協議中的違約責任問題、以物抵債之規則與實踐相關問題的理解,不僅讓參加培訓的律師們夯實了相關法理基礎,也為案件辦理的實踐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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