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8日,徐州經開區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特殊的案件——農民歌手朱之文起訴一名連續四年通過P圖、剪輯視頻造謠誹謗他的網民。
這場訴訟的背后,是一個草根明星被流量時代“圍獵”的縮影:從“北京豪宅”的謠言到對家人的惡意攻擊,朱之文用法律武器對抗的不僅是網暴者,更是網絡生態中扭曲的生存法則。
一、謠言漩渦:被“北京豪宅”與惡意剪輯裹挾的四年
朱之文被謠傳在北京霄云路8號擁有價值過億的“空中四合院”,甚至與埃隆·馬斯克的購房傳聞捆綁炒作。
對此,他多次澄清:2018年因參加節目需要,曾以每月3800元租住北京一處簡陋房屋,退租后未再購置房產。
面對記者追問,他苦笑:“那房子連熱水器都沒有,記者來采訪時都搖頭。”
被造謠房產豪宅還只是冰山一角,一名網民連續四年發布290余條惡意視頻,內容涵蓋對朱之文及其家人的侮辱性P圖:將他的頭部嫁接至他人身體、捏造其子“不務正業”、甚至對不滿周歲的孫子進行人身攻擊。
最離譜的一條視頻中,他被塑造成“躺在外人懷中的嬰兒”,配文“大衣哥返老還童”。
朱之文起初選擇沉默,認為“清者自清”。
但惡意內容愈演愈烈,甚至有人冒充殘疾人上門索要50萬元,威脅“不給錢就繼續發視頻”。
2024年5月,他委托律師團隊對290條視頻進行公證,其中29條播放量超5000次,達到刑事立案標準。
代理律師楊安明直言:“最高可判三年,這是對網絡暴力的重拳警示。”
二、朱之文的“不變”與“變”:農民歌手的真實生活
2011年,朱之文憑借《滾滾長江東逝水》從山東菏澤朱樓村的田間走向全國。
盡管商演邀約不斷,他堅持不接代言、不做直播帶貨,坦言:“怕產品出問題,壞了良心名聲。”
村中遍地“大衣哥農家樂”“之文菜園”等招牌,他一笑置之:“名字不是我的專利,鄉親們能用就用吧。”
朱之文拒絕搬離朱樓村,稱“祖祖輩輩的根在這里”。
他在院中養雞種菜,用劈柴燒火,甚至保留著用了15年的諾基亞手機。
對于子女,他只希望“兒子做個普通農民,女兒嫁個好人家”——這種樸素的價值觀與外界對其“年入千萬”的想象形成鮮明對比。
朱樓村成了“網紅打卡地”,每天數十人圍堵拍攝。
朱之文不得不在門口安裝監控,通過屏幕判斷來者意圖。
他無奈道:“以前過年愛出門轉轉,現在連院門都不敢出。”
即便如此,他仍堅持為家鄉直播推廣土特產,“不為賺錢,只為服務鄉親”。
三、困局背后:草根明星與流量時代的博弈
朱之文的困境折射出草根明星的集體焦慮:一方面,他們依賴公眾關注維持影響力;另一方面,過度曝光導致私人領域被徹底侵蝕。
他曾說:“如果網上再也沒有朱之文的消息,這樣的生活才是過到天上去了。”
在本次的網暴案件中,代理律師楊安明就指出,此案難點在于界定“網暴”標準。
盡管法律明文規定“侮辱誹謗內容播放量超5000次可追刑責”,但現實中大量灰色地帶仍存在。
本案中,被告丈夫曾試圖道歉賠償,但朱之文堅持“法律該怎么判就怎么判”。
其實,何止是網絡暴力,自從朱之文出名后,朱樓村村民借朱之文之名開設農家樂、直播圍觀,甚至有人以“大衣哥鄰居”身份索要錢財。
朱之文對此感慨:“以前窮時沒人理,現在火了,連殘疾人都來要錢。”
“十年落寞無人問,一朝成名天下知”,這不僅是人性這種群體性的利益攫取,也暴露出流量經濟對傳統倫理的沖擊。
朱之文的訴訟,與其說是個人維權,不如說是對畸形網絡生態的宣戰。
當他站在法庭上說出“我不接受調解”時,對抗的不僅是某個網民,更是流量至上時代對人性的異化。
正如律師所言:“此案關乎所有人——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或許,朱之文案的價值,在于提醒我們:當草根明星的光環褪去后,那個在院子里喂雞劈柴的農民,仍在固執地守護著最本真的生活信仰。
你如何看待朱之文起訴網暴者的選擇?若你是公眾人物,會如何平衡隱私與曝光?歡迎留言討論!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