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津云新聞
成都市芳草街派出所副所長徐詠斌,被指控在其主辦的一起組織賣淫案中存在徇私情,包庇有罪人員的行為,其家屬曬工作群聊天記錄質疑指控。
公眾號:LBS-SIR
2023年11月2日,剛剛結婚半個多月的高寧(化名)一整天都打不通新婚丈夫徐詠斌的電話。當天夜里,高寧和公婆接到了成都市芳草街派出所的電話,說副所長徐詠斌工作中遇到了點事兒,在配合調查,讓家人先別著急。
2天后,高寧拿到了一份成都鐵路運輸檢察院出具的“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通知書”,上面赫然寫著徐詠斌涉嫌徇私枉法罪,而后徐詠斌被刑事拘留,羈押在看守所。
去年2月18日,徐詠斌被移送審查起訴,成鐵檢察院認為他在芳草街派出所主辦的一起組織賣淫案中存在徇私情,包庇有罪人員的行為。
去年6月,徐詠斌家屬在書房內,找到了徐詠斌當年參與偵破組織賣淫案時使用的手機,高寧說,“在這部舊手機上登錄徐詠斌微信后,我們發現了他們工作群的聊天記錄,這些記錄,能夠證明檢察院的指控不實。”
足療店內組織賣淫,老板隱藏身份被放走
副所長徐詠斌徇私枉法案,還要先從成都高新區一環路上“漢韻足御”足療店組織賣淫案”說起,津云記者從多個交叉信源,大體還原了當年案件的經過。
芳草街派出所
2020年7月7日晚,成都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檢查時發現,“漢韻足御”存在賣淫情況,于是通知了成都市公安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以下簡稱“高新分局”)治安署。
這家足療店所在位置正是高新分局芳草街派出所管轄,當天夜里11點多,派出所全部警力都被召集到單位參與辦案。
“那時候徐詠斌還是臨時副所長,2020年8月才正式任命。”徐詠斌的母親余月青說,徐詠斌今年41歲,2002年他從浙江老家考入成都中醫藥大學,畢業后又考入四川大學讀研究生,2009年參加公務員考試后,2010年4月,徐詠斌進入芳草街派出所,成為一名民警,“他從小就很向往警察這份工作,一辦起案子,就像打了雞血,都不會覺得累。”
2020年7月8日凌晨,派出所把足療店現場控制的二三十人帶回了派出所。經過一一審問發現,被抓人員中只有足療店的管理層,法人陳某某和負責人茍某某并不在其中。
凌晨兩三點鐘,蔡某軍來到了芳草街派出所,稱是受朋友茍某某委托來問問情況,并說他和茍某某只是普通朋友。
蔡某軍到派出所打聽時留下的筆錄
民警給蔡某軍錄了筆錄,從筆錄中看,他與案件關系不大,且不是在現場抓獲的人員,無法扣留24小時,于是7月8日中午,在徐詠斌的同意下,蔡某軍被釋放了。7月8日下午,該店法人陳某某和負責人茍某某被高新分局治安署抓獲,并送至芳草街派出所審問。
陳某某和茍某某被抓后,辦案人員從他們口中聽到了“軍哥”的名字。常年辦案的民警馬上意識到,中午放走的蔡某軍很可能是軍哥,于是他們將蔡某軍的照片拿給所有被抓人員,進行同案指認,但沒人指認蔡某軍就是軍哥。后續在偵辦案件過程中,警方又想到通過美團收款和茍某某銀行卡,尋找茍某某與蔡某軍是否有資金流往來,但最終什么都沒有查到。
被抓負責人坦白檢舉,數名警察涉案其中
“派出所現場抓到了兩對正在賣淫嫖娼,但根據現場情況,能看出不會只有兩對,所以確認組織賣淫人數成了派出所審問的一個重點。最終確定了足療店組織賣淫10人及以上,屬于情節嚴重。”一位知情人士說。
這宗組織賣淫案移送檢察院后,曾被要求補充偵查,但因證據沒有形成閉環,即便是有所懷疑,民警仍沒有辦法抓捕蔡某軍。2021年4月,針對茍某某等人組織賣淫案,高新區檢察院向高新區法院提起公訴。
該案一審開庭前夕,茍某某在看守所提交了一份坦白檢舉材料,說明蔡某軍是真正的投資人,自己只是協助其組織賣淫活動。
同年5月,該組織賣淫案一審開庭審理時,茍某某當庭提供比“坦檢材料”更加具體的揭發蔡某軍的證據材料,法院仍認為蔡某軍雖然未到案,但不影響茍某某的犯罪事實和性質認定,茍某某被當庭宣判,判處有期徒刑10年。茍某某不服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在監獄期間,茍某某持續反映情況,而后最高檢巡回檢查時關注到了該案。
2023年下半年,蔡某軍和另一個股東蔣某、芳草街派出所主管治安的民警彭某、主辦足療店組織賣淫案的探長羅某,先后被抓,以徇私枉法罪立案。
徐詠斌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2023年11月4日,芳草街派出所副所長徐詠斌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徐詠斌被控制后,成都鐵路運輸檢察院將蔡某軍、蔣某涉嫌組織賣淫案移送至成都高新分局辦理,彭某、羅某相繼被取保候審。成都鐵路運輸檢察院辦理徐詠斌徇私枉法一案。
同年12月6日,徐詠斌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9日被執行逮捕。
今年1月,徐詠斌被取保候審,因多種原因,徐詠斌家屬說,徐詠斌本人暫無法接受采訪。
派出所副所長被控徇私枉法,工作群成駁回指控證據
高寧說,成都鐵路運輸檢察院出具的落款為2024年3月18日的起訴書中,指控了4條徐詠斌的枉法行為,包括:
銷毀蔡某軍的詢問筆錄、不對蔡某軍采取有效偵查措施、未對茍某某看守所坦檢材料揭發的蔡某軍和另外三名股東開展偵查工作就安排直接回復“無戰果”、最高檢巡回檢查時修改辨認筆錄的時間謊稱針對坦檢材料開展了辨認工作。
徐詠斌
“在徐詠斌的微信群聊記錄里,我們發現了反駁指控的一些證據。”高寧所說的這些工作群聊記錄,來自徐詠斌偵辦組織賣淫案時使用的一部手機,“他換了新手機后,這部舊手機就放在他辦公室抽屜里。我和徐詠斌是再婚,2022年我帶著我兒子去派出所找徐詠斌,孩子從抽屜里把這個手機翻出來玩,后來偷偷給帶回了家。去年6月份,我和婆婆在家里書房,發現了這部舊手機。”
徐詠斌曾把蔡某軍筆錄發至工作群
在舊手機上登錄徐詠斌的微信賬號后,徐詠斌家屬在找到了多個芳草街派出所的工作群。
派出所的一個探組微信群聊中顯示,徐詠斌曾在2020年8月28日,在群內發了一張圖片,圖片內容正是蔡某軍的部分詢問筆錄,這個探案組群聊中,有包括主辦探長羅某在內的8名警員。
徐詠斌工作群內追問蔡某軍的同案辨認情況
“謹慎來講,這些內容不應該發到群里,但徐詠斌曾說,派出所常年缺人手,當時他們正在想辦法確認蔡某軍就是軍哥,筆錄中有蔡某軍的信息,為了方便,他就拍照發到了群聊里。”余月青說,徐詠斌對蔡某軍的偵查工作,在派出所多個工作群中都有體現。
徐詠斌親自聯系某團平臺想要調取二維碼流水
漢韻足御前臺放著某團平臺收款二維碼,為了查詢二維碼流水是否能夠關聯上蔡某軍,補偵期間,徐詠斌曾在2020年8月26日和同年9月10日,親自主動聯系平臺,詢問調取流水需要手續,并安排主辦探長羅某去某團調流水,但最后羅某回復某團平臺收費調不到。
主辦探長羅某工作群內回復某團平臺收費調不到
“走”了一個月的“坦檢材料”,到底哪里出了問題?
對于檢察院指控徐詠斌未對茍某某看守所“坦檢材料”開展偵查工作,就安排直接回復“無戰果”的情況。
高寧說,茍某某的“坦檢材料”是2021年4月下旬寫的,被送到芳草街派出所的時間卻是5月25日,而5月12日,茍某某等人組織賣淫案已經一審宣判。茍某某處于上訴期,一審法院和二審法院交接的過程中,派出所去法院沒有借到提票,茍某某不是已決犯也不能辦理看守所臨時提票,所以派出所并沒有提審到茍某某。
主辦探長羅某在工作群內說借不到法院提票
派出所的內勤人員曾在工作群內問其他案件的“坦檢材料”調查情況,并提醒分局要求10日內回復。按照分局要求,2021年6月4日,是茍某某“坦檢材料”回復的最后時間,因沒有提審到茍某某,羅某說案件暫無進展,派出所內勤在經過徐詠斌同意后,回復分局“無戰果”。
其他案件“坦檢材料”送至派出所的時效
“徐詠斌他們辦理的另一個案子,嫌疑人也寫了‘坦檢材料’,5天就送達了派出所。茍某某的‘坦檢材料’到派出所,走了1個月,到底哪里出了問題?”
高寧說,“另外,關于修改辨認筆錄時間,律師告訴我們,羅某曾在筆錄中承認是他為了應付檢察院檢查自行修改的。2021年5月13日,徐詠斌還曾因主辦探長羅某沒有將部分蔡某軍辨認筆錄附卷,私聊批評了羅某。”
徐詠斌因辨認蔡某軍的部分筆錄沒附卷而批評羅某
2月21日,津云記者嘗試聯系了當時主辦組織賣淫案的探長羅某。羅某表示,目前案件所處階段,他不方便接受任何采訪。
“徐詠斌指居期間,有個不是這個案件的檢察官,示意他配合就能取保,徐詠斌為了取保開始配合,甚至還在與審訊同步錄音錄像不完全相符的口供上簽了字。”余月青說,去年11月5日本應是徐詠斌案件開庭的時間,但10月28日,辯護律師遞交證據后,10月30日法院宣布取消開庭,“我們盼著開庭,讓徐詠斌得到一個公平公正的審理,也讓徐詠斌的審訊筆錄和同步錄音錄像公之于眾,讓大家都看看檢察院是如何辦案的!”
徐詠斌去年3月被起訴,為何至今仍未開庭?
2月21日,津云記者聯系了負責徐詠斌案的一審法院成都鐵路運輸第一法院。該院刑事審判庭韓庭長說,讓記者聯系綜合辦公室,可記者多次詢問綜合辦公室電話,韓庭長均未提供。隨后,記者查找到該法院的多部電話,但只有督查室的電話有人接聽。記者說明情況后,督查室的工作人員說,因涉及案情,不是當事人,他們無法回答任何問題。記者表示采訪內容與具體案情無關,對方才給了該院宣傳部門的電話,但記者多次撥打此號碼,始終無人接聽。
來源 | 津云新聞 記者 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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