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都要經歷聚散離合,有時是親人之間,有時是朋友之間,也有時是夫妻之間。就離婚而言,需要夫妻雙方到達民政局,辦理離婚,但是當變故來臨,你的愛人正在監獄服刑,那這時再想要辦理離婚要怎么辦,他本人需要親自到場嗎?今天咱們就一起嘮一嘮。
一、如何與監管人員辦理離婚
監管人員被困在高墻鐵網內,失去了自由,但是他們也有一顆渴望自由與溫暖的,面對分崩離析的婚姻,他們也有許多的無奈與辛酸,同時內心也是深深的不舍,但是他們自己卻知道,這段婚姻已經無法挽回了。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離婚登記時雙方要一起到場。但是由于監管人員被限制了自由,想要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簡直是“天方夜譚”,不過出現問題總是會有解決辦法的,因此在與監管人員辦理離婚時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
1.協議離婚
夫妻雙方通過現場會見、書信等方式商議離婚事宜,雙方達成一致后,簽訂離婚協議,監管人員向監獄申請離監,在帽子叔叔的陪同下與另一方去往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
由于監管人員活動受限,向監獄申請后,辦理離婚后,由監獄協調民政部門,讓婚姻登記機關的工作人員來到監獄,為夫妻雙方辦理離婚手續。
2.訴訟離婚
在與監管人員商議離婚時,如果其中一人不同意,或者對于協議不滿意的,可以進行訴訟離婚,一般是向戶籍地的法院或者居住地法院進行起訴。
在一般情況下,在案件開庭時雙方都需要到場,因為離婚關系到兩個人,都需要表達自己的意見,這對法官的判決是很關鍵的。如果不能出席現場,有些監獄會設有視頻通訊,監管人員可以在監獄內通過視頻表達自己的觀點。
如果因為監獄或者監管人員本身的原因無法參與審判,可以委托代理人參加法院的庭審,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監管人員無法委托代理人,法院也可以在其未到場的情況下進行缺席審判。
二、監管人員必須到場嗎
離婚畢竟是兩個人的事,在不到萬不得已的情況下,監管人員還是要親自到場的。就算監管人員最后不到場,法律也會進行缺席審判。為了自己的合法權益,監管人員如果可以協議離婚還是選擇協議離婚吧,畢竟鬧到法庭不太好看。
結婚,是一次情感的升華;離婚,是一次情感的洗禮,不論離婚還是結婚,都是為了奔赴更好的生活。對于監管人員來說,突如其來的離婚,可能會像一座大山壓得他們喘不過來氣,尤其是在他們本就灰暗的世界里,這樣突如其來的變故無疑在他們的心靈增添了一抹難以驅散的陰霾。
在生活處于逆境時,有人會選擇就此沉迷,也有人會選擇奮勇向前。對于那些勇于面對現狀的監管人員來說,離婚對于他們雖然是一次沉重的打擊,但同樣也是一次重新審視自我、規劃未來人生的契機。希望他們可以好好地改造,爭取早日獲得自由,在未來的某一天,可以用全新的面貌出現在世人面前,贏得他人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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