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方清
近日,一段關于初一學生在教室里疑遭4名男生欺凌的視頻流傳,引發關注。
這段1分12秒的視頻顯示,一名穿著校服的男生坐在教室最后一排凳子上,先是一名同學用笤帚頂著他胸部,另一名同學則從地上一個黑色口袋里拿出一把異物,“校服男生”張開嘴后,對方欲將該異物強塞進去。
此時又一名同學用拖把打“校服男生”的臉和頭部,旁邊有人在錄制視頻。隨即還有學生飛起一腳踹向該“校服男生”,又有人扔來一把拖把,被他用右手本能擋住,整個欺凌過程令人揪心憤慨。
據悉,此事發生在廣東省湛江市吳川市第三中學,發生時間是2月19日。
湛江市教育局對此迅速作出回應,稱:已成立調查組,會同吳川市政府以及公安和教育局等單位一同展開調查。初查發現被打學生和打人學生均是初一年級同班同學,年齡大約是13歲至14歲,打人原因目前尚在調查中。
事發后被打學生送醫檢查,結果尚未出來,目前在家休息,學校安排了心理教師進行心理疏導。警方則已會同學校對4名打人學生采取了相應的懲戒措施,他們亦在家沒有去上學。
吳川市教育局表示將召開全市校園安全工作會議,通報此事舉一反三,并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矛盾化解排查工作,進一步推動校園安全和防范學生欺凌事件的發生。
關于此事,除了4個未成年霸凌者的行為讓我感到氣憤外,當地官方的初步處理態度和方式也讓我感到不太給力。
其實類似的霸凌事件頻頻發生,而處理的方式大多也是如出一轍。譬如成立調查組,對受害人予以安撫,對施霸者予以所謂的“懲戒”(實則就是責備幾句,頂多再寫份檢討交上去),最后全校發個通報、當地教育系統舉一反三搞搞隱患排查之類,似乎這樣一來就能止住霸凌,一勞永逸。
只是事實太過打臉,霸凌現象如同沉重的陰霾總是揮之不去。其反復發作的特點,只是不斷變換事發場景、受害對象和施霸方式而已。
從吳川市第三中學此起“四霸一”事件發生后官方作出的反應可以看出,他們把政府、教育、公安等資源都調動起來,把安撫受害人、懲戒打人者以及開會通報、全市排查等更進一步的“硬招”都用上了,但卻唯獨缺少一個重要角色,那就是——家長!
處理校園霸凌事件,學校及相關公共職能部門的作為當然重要,但更關鍵的是作為法定監護人的學生家長不能缺位。
尤其是施霸者的家長,必須從事發第一時間起,讓其配合警方調查并擔負起對被害學生應有的探視、道歉及人身損害導致的經濟與精神損害賠償責任。
這個環節很重要。成年人都知道打架“打輸住院、打贏陪錢帶坐牢”,打架斗毆無論輸贏,都會帶來嚴重的法律和社會后果,提醒人們遇事保持冷靜,更不要主動去欺負他人。
而未成年人霸凌同伴之所以下手狠毒,不計后果,最主要原因是家長長期對其教育管束不到位,加上法律責任受年齡所限,因而那些“小霸王”們總是有恃無恐,專以欺負弱小為能事。
邯鄲三個少年殺害同學并埋尸案發后,著名犯罪心理學專家李玫瑾教授發表了看法。她認為,要嚴懲未成年兇手的監護人,讓他們承擔起應有的責任。
她建議,未成年兇手蹲大牢,應判令其父母以相等刑期為限,期間的每筆收入按比例賠償給受害者家屬,讓作惡少年的父母肉疼才是解決“生而不教”的溯本清源之道。
李玟瑾教授這番話說的太到位了。
但回過頭看,有幾起“霸凌案”的處理真正讓作惡少年的父母“肉疼”呢?
不可否認,制止校園霸凌,更該治理的是家教缺失。
在我看來,對于霸凌問題,學校之責更多是以保護弱勢同學免受傷害為目標,筑牢預防霸凌行為發生的安全籬笆。
而家長,則是孩子參與霸凌的第一順位責任人,必須承擔由此造成的相關司法責任與經濟后果。
曾經人們痛恨制售假冒偽劣,有口號提出“罰他個傾家蕩產”,
對于同樣遭人憤恨的未成年霸凌行為,讓其父母付出“肉疼”代價有何不何?
吳川市第三中學這起霸凌事件,4名男生輪番對受害同伴又踢又打,接連飛踹,拖把掃臉,還強往其嘴里塞臟物,其囂張行為不僅令人發指,更會給受害學生留下怎樣的身心創傷與難以抹去的陰影。
即使判處不了刑罰,讓4人的父母每家拿出一筆可觀的經濟與精神損害賠償費給受害者,讓他們真實感受到肉痛,豈不更有利于以儆效尤,同時彰顯法律的公正與威嚴!
只有這樣,才可能真正對“小霸王”們形成約束力,從而使其有所忌憚收斂,學會規矩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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