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市羅平縣的83歲老人黃某中,因低保被取消引發(fā)家屬懷疑。黃濤向就投訴了,說親屬因疾病無法生活,對取消低保的決定感到不公平。此事在社會上引起了廣泛熱議。
黃濤說,2024年9月的低保名單上還有黃某中的名字,但2025年1月的名單上卻未見其蹤影。他懷疑,黃某中被取消低保與自己此前向媒體反映舉報當地低保問題有關。
然而,扯土村的一名村干部對此予以否認,稱黃某中被取消低保的事,上級有關部門已來村里調查過,停發(fā)原因并非黃濤所說。
馬街鎮(zhèn)民政部門和羅平縣有關部門對此事展開了調查。羅平縣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回應說,黃某中戶的家庭人均收入超過當地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因此被停發(fā)低保。
據調查,黃某中戶2024年2月至2025年1月家庭人均年收入為18966元,其中工資性收入、生產經營性收入、財產性收入均為0元,轉移性收入18966元(子女贍養(yǎng)費用18366元,2024年度高齡補助600元),扣減剛性支出后,黃某中戶的家庭年人均收入為17869元,超過羅平縣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6400元。
根據《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審核確認實施細則》規(guī)定,子女贍養(yǎng)費算作家庭收入的一部分。羅平縣民政局工作人員也表示,在審核低保申請時,子女贍養(yǎng)費確實計入家庭收入。
此事引起熱議,有的網友說,以前一直給,但他的親屬曝光過當地低保問題后就停發(fā)了,你說這不是報復?家屬給錢也不是這年給的,每年都給,但舉報后停發(fā)低保,想想都知道怎么回事。何況農村家庭每年能給他父親近2萬的資金,有那錢就不會只給錢,讓他一個人生活了。我們地方的有些部門的人,什么德行大家心知肚明。你發(fā)現問題,他們不是解決問題,而是解決發(fā)現問題的人,社會的悲哀啊。
也有網友說,我來說說,我媽是低保,得給紅包,不給紅包就不給低保,或者低保不給那么多。今年又有理由把我媽拿下去了,我媽堅持沒給紅包,真就拿下去了。
還有網友說,達到低保標準就應該吃低保,這是社會的責任,子女給再多跟低保沖突嗎?當時的口號不是:只生一個好,國家來養(yǎng)老嗎?這才過多少年就不認了?
更有網友說,老人享受低保生活,這是體現社會韓金會主義優(yōu)越性的具體體現,而今天來取消低保理由卻成了子女孝順老人財務超過了低保戶的標準,真是話天下之大笑話,難道兒子孝敬老人,成了罪過嗎?
評語:
網友為這低保取消的事,吵翻天了,各說各的理,觀點不一。
我覺得要這樣查低保的話,國家必須一查到底,絕不姑息,也絕不走后門!
從政策來看,這樣處理沒錯,家庭每個人的收入都超過標準了,也就不符合低保條件了,子女一年也給老人18366元贍養(yǎng)費,超過了當地標準,取消低保是有依據的。
可是有一網友說:“這老人身患疾病,即便有子女贍養(yǎng),日常開銷、看病買藥什么的,壓力還不小。低保對他來說,是多了一份保障。雖說子女給了這么多的贍養(yǎng)費,但這錢到老人手里,實際花在自己身上有多少?會不會被挪作他用?這些都得考慮。他覺得,低保審核不能只看冰冷數字,還得實地了解老人真實生活狀況,比如老人生活質量、健康需求等,綜合考量后再做決定。”
但我覺得低保是救助金,是給困難群眾的!要是兒子有一堆錢,能養(yǎng)父親,為什么要國家養(yǎng)呢?父親能養(yǎng)大兒子,兒子不能養(yǎng)父親嗎?
底保應該給更需要的人!
國家的低保政策是救助無法保障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有兒女的,特別是兒女有贍養(yǎng)能力的是不能納入低保的,低保是國家的一種救助性保障,不是老年人的福利,贍養(yǎng)老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tǒng)美德!
像他這種子女有較高收入的,根本就不符合辦理低保標準,應該追究當初給他辦低保人員的責任。
對于此事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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