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秋林一直把何家歡當備胎,青春時期他就知道家歡喜歡自己,他裝作不知道,故意吊著家歡。
考上大學后,他擔心家歡會纏著自己,故意給了她錯誤信息,讓她去相隔千里的蚌埠。他一邊給家歡寫信,一邊在學校里物色更好的人選,麗莎便是其中之一。
家歡還在家苦苦等秋林時,秋林早就跟麗莎定好了一起去美國留學。在張家看到麗莎的那一刻家歡炸了,她第一次感覺到羞辱。
可張秋林卻跟什么都不知道一般,還要來纏著她,說他們之間是否有什么誤會,說家歡就是他最好的朋友。
家歡并非蠢笨,從張秋林說出是“好朋友”的時候,她就知道,這些年秋林都在耍她,是她太天真,傻傻的以為那是青春懵懂的暗戀。
她把珍藏了多年的信件燒了,想跟張秋林徹底斷了往來,不想聽閑言碎語,便搬出了家,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
可她得一切行為,在別人眼里看來,都是家歡忘不掉張秋林。她懶得解釋,也不屑于解釋,因為暗戀張秋林這件事,對她來說就是恥辱。
這也是為什么當方濤誤會他們的關系,她都不想解釋,因為那段不為人知的暗戀,對她來說,就是人生中的污點。
家歡不同于幾個姐妹,她性格要強。父親喜歡大姐夫,阿奶喜歡大姐,母親喜歡老六,她是家中第四個,上下都不落好,如果不爭一爭搶一搶,那什么都得不到。
劇中沒有體現何家吃不起飯,只說大姐穿過的衣服改一改給老二穿,老二穿完了給老三,這樣傳下去,睡過的床的亦是如此。
但看了《小巷人家》就會知道,黃玲為了爭圖南定量不讓阿婆住進來,不讓鵬飛和振東振北住進來。
那個年代物資匱乏,各家各戶吃飯都成了問題。何家同樣如此,雖然他們也是雙職工家庭,但架不住家里人多啊,還都是長個長身體的年紀,如果不搶著吃,那就得餓肚子。
在這樣的環境下,便養成了家歡要強的性子,她比較幸運,考上了大學,成了七八十年代的大學生,畢業后分了好工作。
如果不是她要強,快臨盆了還堅守崗位,沒出月子就去上班,孩子滿月酒還在那加班,如果不是她拼了命的工作,也不會三十多歲就當上了主任。
家麗總說她,你不要以為你當了領導,就瞧不起任何人,就你這臭脾氣,也就方濤能忍得了你。
大姐這話沒說錯家歡脾氣不好,方濤人老實,也就他能忍。但這并不代表家歡瞧不起方濤,而是那道傷疤她根本不想提起。
家歡跟張秋林幾次單獨相處,其實都是工作需要,但每次都被方濤撞見,怎么會沒有張秋林的算計呢?
對她來說坦坦蕩蕩,可對曾經遭受過一次背叛的方濤來說,便是杯弓蛇影。方濤本就覺得高攀了家歡,碰到這事更加疑神疑鬼,他想要家歡解釋,可家歡卻覺得沒什么好說的。
這在方濤眼中卻成了“心虛”的表現,一個不肯說,一個不愿相信,便有了誤會,再加上張秋林的一通攪和,假的也變成了真的。
要不怎么說張秋林才是真的壞呢,如果沒有他,哪怕家歡跟方濤吵架離婚,都只是性格不合。
可他一來稍微跟家歡走近一點,就成了家歡紅杏出墻,瞧不起方濤攀上了海歸,一傳十十傳百,沒有的事也變成真的了。
家歡和方濤離婚罪魁禍首便是張秋林,他想找個合適的人結婚,家歡就成了那個倒霉蛋。
也怪家歡跟方濤婚姻太脆弱,當初就發展的太快沒考慮那么多,所以才給了別人可乘之機搞破壞。
慶幸的是經歷了方濤重傷住院,家歡被連累入獄后,兩人重新走到了一起,為彼此改變許多,感情也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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