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商丘柘城縣的一起“套圈瑪莎拉蒂”事件引發了廣泛關注。王先生在套圈攤上套中了一輛瑪莎拉蒂的一年使用權,但攤主常先生和王先生在接受采訪時說法互相矛盾,引發了網友的質疑。
事件經過
事件始于攤主常先生的一個大膽設想:用一輛二手瑪莎拉蒂作為套圈游戲的獎品,吸引顧客前來嘗試。他聲稱,只要顧客能套中瑪莎拉蒂上面的擺件,就能獲得該車一年的使用權。這個誘人的獎品迅速在網絡上傳播開來,吸引了大量游客前來打卡碰運氣。一時間,這個套圈攤位成為了當地的熱門景點。
2月14日晚,王先生在攤位上消費了2000元,并最終成功套中了這輛豪車。但由于車輛需要從數米高的架子上卸下,過程較為復雜,加之王先生本人有事需要緊急離開,因此他并未在當天將車開走,他稱后續可能會將一年的使用權換成現金。
到了2月15日,當此事在網絡上廣泛傳播時,常先生卻否認了瑪莎拉蒂已被套走,并表示自己和王先生是朋友,所謂的“套中”視頻只是段子。這一說法立即引發了更多網友的質疑和批評。
還原真相
面對輿論壓力,2月17日,常先生終于改變了說法,承認瑪莎拉蒂確實被王先生套走了,兩人此前并不認識。他解釋稱,之所以此前沒有說實話,是因為不想讓人知道車子已被套走,希望用豪車繼續吸引人前來。常先生的伙伴葛先生也證實了這一點,并表示視頻不存在擺拍行為,王先生在現場也付了錢。
與此同時,王先生也再次回應了此事。他出示了中獎當晚的兩筆合計2000元的支付記錄作為證明,并表示看到網上關于此事的質疑后,他改變了主意,決定近日前往商丘將車子開走。
目前,柘城縣有關部門已經聯系到常先生,并對此事進行了調查處理。雖然事件的真相已經大白于天下,但這一事件仍然引發了人們對于虛假宣傳、欺詐等問題的思考和討論。
律馳駕道觀點
涉嫌虛假宣傳與欺詐的法律分析
一、虛假宣傳的法律認定
虛假宣傳的構成要件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0條的規定,經營者不得作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宣傳。本案中,攤主常先生以“套中擺件即可獲得瑪莎拉蒂一年使用權”為宣傳噱頭,吸引消費者參與。然而,事后常先生卻否認中獎事實,聲稱“視頻為段子”,與其宣傳內容嚴重不符。這種行為符合虛假宣傳的構成要件:
虛假性:宣傳內容與實際兌現情況不符。
誤導性:消費者基于對宣傳內容的信任參與活動并支付費用。
二、欺詐的法律認定
欺詐的四要件
主觀上有欺詐的故意
常先生明知瑪莎拉蒂已被王先生套走,卻故意隱瞞事實,謊稱“視頻為段子”,試圖逃避兌現獎品的義務。其行為表明其具有欺騙消費者的主觀故意,目的是通過虛假宣傳吸引更多消費者付費,同時避免兌現高價值獎品。
客觀上有欺詐的行為
常先生通過“套中擺件即可獲得瑪莎拉蒂一年使用權”的宣傳吸引消費者參與活動。在王先生中獎后,常先生拒絕承認中獎事實,并編造“視頻為段子”的謊言,試圖掩蓋真相。這種行為屬于典型的虛假陳述和隱瞞真實情況,符合欺詐的客觀行為要件。
消費者因欺詐陷入錯誤認識
王先生基于對常先生宣傳內容的信任,認為套中擺件即可獲得瑪莎拉蒂使用權,因此支付2000元參與活動。若常先生未進行虛假宣傳,王先生可能不會支付費用或參與活動。
消費者基于錯誤認識處分財產
王先生因相信常先生的宣傳內容,支付了2000元參與套圈活動,并成功套中獎品。其支付行為與常先生的欺詐行為之間存在直接因果關系。
三、警示與建議
對經營者的警示
經營者應確保宣傳內容真實、獎品規則透明,避免以虛假噱頭吸引消費者。否則,不僅面臨民事賠償和行政處罰,還可能觸犯刑法。
對消費者的建議
消費者在參與類似活動時,應核實活動真實性,留存證據以備維權。若發現經營者存在虛假宣傳或欺詐行為,應及時通過行政投訴或司法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對監管部門的建議
監管部門應加強對商業活動的日常監管,嚴厲打擊虛假宣傳和欺詐行為,維護市場秩序和消費者權益。
此事件也提醒經營者應誠信經營,消費者應提高警惕,共同營造公平、透明的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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