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一起動遷安置房詐騙案引發關注。老薛因動遷分得四套安置房,在朋友老祝和中介小繆的慫恿下,將一套準現房同時賣給了四名買家,收取175萬元首付款。收到錢款后,老薛將其用于享樂,很快便揮霍一空。但是,交房的日子到了,老薛卻交不出房,最終,法院判決老薛退還首付,并支付325萬違約金。后續,他又將未建成的三套房低價出售12次,累計騙取1060萬元,最終,三人因涉嫌合同詐騙罪被批捕。這一案件暴露出動遷安置房交易中的巨大風險,也為購房者敲響了警鐘。
一、“一房多賣”都犯了哪些罪?
首先,老薛、老祝和中介小繆的行為已經構成了刑事犯罪。在此類案件中,如果賣家因客觀原因無法交房,通常屬于民事糾紛;但老薛明知房屋已售仍反復簽約,且將資金用于揮霍而非履約,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已涉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的合同詐騙罪。
除此之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老薛與中介合謀虛構房源,買家即使簽約也無法獲得產權,合同自始自終是無效的,購房款需全額返還。
二、動遷安置房交易風險解析
在這里還是要提醒大家,購買安置房有風險,大家一定要謹慎。目前來看,購買安置房可能存在以下問題:
1、可能無法辦理過戶。安置房的性質比較復雜,如果是現房,且其屬性為商品房,可以正常辦理過戶,則風險較小,但是,有一部分安置房的屬性不是商品房,可能無法辦證,無法進行正常的交易、過戶,這也就意味著房子無法真正屬于我們,對于購房人來說風險還是比較大的。如果是期房,或者產權證辦理周期長,在此期間房屋可能被抵押、查封或二次分配。案例中老薛的三套安置房則是期房,還未交付,而他也這是利用了這一點,又騙到了1060萬元。
2、低價可能會帶來陷阱。安置房價格通常低于市場價,但低價背后暗藏風險。在該案件中,老薛則是利用買家“撿漏”心理實施詐騙。與此同時,安置房的價格雖然美麗,但是其質量可能會較普通的商品房差一些,我們最好能夠現場看房,再決定是否購買。
3、資金監管缺失。正規的商品房交易需要買家將房款存入監管賬戶,但安置房交易時,往往都是直接由買家轉賬給賣家。該案件中,老薛正是利用這一漏洞,將千萬房款揮霍一空。
三、購買動遷安置房的避坑指南
為了防止更多人掉入此類騙局,我給大家準備了一份購買安置房的避坑指南。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核實房屋“真身”。我們在購房時,可以要求查看《動遷安置協議》原件,確認房源地址、面積及權利人。與此同時,我們還可以到不動產登記中心查詢房屋的性質、狀態等,核實房屋是否能夠過戶、是否被抵押或查封。如果房子無法辦理過戶,或者產權不明確,那么最好不要購買。
二、注意保障資金安全。首先,購房時一定不要使用現金,可以通過銀行轉賬等方式支付,并在支付時進行備注。其次,簽約后僅支付少量定金,定金不超過總房價的20%。第三,也是最關鍵的一點,要求建立監管賬戶或共管賬戶托管資金,約定“過戶后放款”。
三、注意審核合同條款。首先,在合同中要對房屋的性質、價格、過戶時間等條件進行明確約定,并明確相關違約責任,比如說:若房屋無法過戶,賣方需雙倍返還定金。除此之外,還可以在合同中加入“賣方承諾房屋無其他買家”條款,違約則承擔高額賠償,以此來降低房子在過戶前被一房二賣的風險。如果是通過中介購房,可以要求中介出具《房源真實性承諾書》,并加蓋公司公章。
安置房的交易通常發生在熟人之間,正因如此,大家往往會降級防備心,忽略簽合同、看房等重要環節,而這也埋下了糾紛的種子。在這里要特別提醒大家,購房時切勿輕信熟人或熟人推薦,遇到“限時低價”“催促簽約”等話術時,務必冷靜核查,確認房子不存在其他問題、能夠順利過戶后再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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