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1月19日清晨,一群鐵路裝卸工人在任家灣站卸載2107次貨物列車,結果在一輛裝載水泥的C50型高邊敞車里的水泥時,在卸下四十六包水泥后發現下面壓著一具男尸,眾人大驚,立即報告寶雞車站派出所在任家灣站的駐站民警。
今日的任家灣站站房
接到寶雞站派出所的報告后,寶雞鐵路公安分處和西安鐵路公安處的偵查、技術人員立即驅車趕往任家灣站——
經過11個小時的現場勘查和訪問,鐵路警方得出如下結論:
1、尸體所在的C50型敞車系1月10日在峰峰站裝載了53噸水泥,編組在2107次貨物列車內途經焦作北站、洛陽東站、西安站、寶雞站后在1月18日抵達任家灣站。
駛入任家灣站的貨物列車
2、死者衣袋撕裂、褲兜被翻出,外衣紐扣被拽掉,說明兇犯曾經對死者進行過搜身。
3、現場發現一把手提包拉鎖的鎖扣和一只小鐵皮鎖,說明死者生前可能帶著一只提包,被殺后提包被犯罪分子搶走,據此可以認定本案的性質系圖財害命。
4、死者頭部發現鈍器打擊造成的挫裂傷一共17處,顱骨上有直徑2.5厘米的圓形裂紋,現場遺留有一把斷成兩截的疑似鐵錘木柄,據此分析犯罪分子使用的兇器為直徑2.5厘米左右的圓頭鐵錘。
5、死者頭部流出大量血液滲入水泥結成板塊狀,車廂壁板以及水泥袋上有大量滴落和噴濺狀血點,說明車廂內就是第一作案現場,現場遺留血液血型均為B型,和死者血型一致。
6、死者頸部有扼掐痕跡并皮下淤血,系生前造成。
7、死者身上被壓著四十六包水泥,說明犯罪分子不止一人,兩人或兩人以上作案的可能性極大。
8、死者著裝系農民打扮,但是穿得非常講究,皮膚細膩,手上老繭已經變得很淺,并攜帶手提包。據此分析,死者身份應系鐵路沿線的城鎮郊區社隊已經很久不參加勞動的社員農民。
9、死者面部被打得血肉模糊、五官變形,加之水泥灰粉沾附在臉上和血液混合成塊,慘不忍睹,因此犯罪分子應系心狠手辣、性格兇殘的慣犯。
老電影《405謀殺案》中法醫對死者進行尸檢的畫面
法醫們為了弄清死者的面容,一點一點摳去了死者面部凝固的混血水泥塊,將臉上的血跡慢慢擦干凈,仔細的修整死者的面容并進行了拍照,隨即印上協查通報由西安鐵路局公安處下發沿線各車站派出所和駐站民警,要求協查尸源。同時派出小組沿著鐵路線奔波了四個省15個縣市的150多個社隊和企事業單位進行群眾走訪,總共接待了三十六名要求認尸的人員,但經過一一辨認,結果全部被否定。
老電影《405謀殺案》中勘查命案現場的畫面
2月7日傍晚,周至縣集賢公社修造廠采購員徐某民手持印著死者照片的協查通報來到西安鐵路局公安處,聲稱死者很像他的姐夫——時年48歲的周至縣司竹公社北司竹大隊二小隊社員劉某亭。
一開始警方認為這個可能性不大,因為尸檢判斷死者的年齡約是30歲至40歲,和劉某亭48歲的年齡相差較大。但是徐某民表示:劉某亭平時特別注意保養,天天擦雪花膏,一天都沒斷過,所以雖然48歲了但看上去還是像40歲不到的樣子。而且劉某亭很早就不下地干活,而是依靠投機倒把、倒買倒賣且收入頗豐,這點非常符合對死者的職業刻畫。
《405謀殺案》中分析物證的偵查員(太子爺)
為穩妥起見,警方派人在2月8日攜帶死者的衣服和照片驅車趕到北司竹大隊二小隊劉某亭家,讓其母親、女兒和隊上的社員群眾進行共同辨認,結果一致認為這就是劉某亭。此外,偵查員還用劉家的鑰匙打開了現場發現的那把小鐵皮鎖。
至此,死者的身份正式確認,就是劉某亭。
經當地走訪得知:劉某亭于1月17日攜帶700元外出后未歸,在外出前,家里曾先后來過兩個不明身份的外鄉人,一男一女,村里沒人認識他們。
死者的鄰居反映:劉某亭早年喪妻后,一直想要再找一個老婆,在1月7日和周至縣縣城城關公社高廟大隊社員張生財一起外出“找老婆”,但是1月8日回來的時候卻用自行車駝回來一個頭戴鴨舌帽、身穿咖啡色中式棉襖和黃色褲子、外穿一件勞動布大衣、身高1.70米、40歲左右、操渭河以北口音、自稱是“采購員”的男子。
這個采購員先后來了劉家三次,第一次走的時候帶走了50斤大米;1月9日來了第二次;1月17日傍晚來了第三次,然后和劉某亭一起騎車離開,此后就再也沒來過。沒人知道這個人叫什么名字,從哪里來,只知道他的勞動布大衣上面印著“安全生產”的字樣,唯有劉某亭的癡呆兒子堅持說大衣上面印著“寶×峽”的字樣。此外,那個“采購員”還在劉家的一本記事本上留下一首詩:“天花驕子獨松柏,大地龍女數臘梅,松柏剛勁臘梅還,情投意合好百年。祝新婚之喜,送劉某亭兄。”
劉家的鄰居反映,張生財在1月14日帶回來一個抱著一個7歲男孩的30多歲的女人,住了五天后離去。那個女人住在劉家的時候不說話,跟個悶葫蘆似的,有一次我逗她的小孩玩,小孩無意識地說他姥姥在寶雞賣冰棒、經常吃冰棒等話。
鐵路警方據此認為,這個“采購員”有重大嫌疑,立即組織力量前往渭河以北的武功、扶風、興平以及周至、寶雞等縣市,在當地公安機關的配合下進行全面排摸。同時,對給劉某亭介紹“對象”的媒人張生財開展工作。
根據排查得知,張生財此人好逸惡勞,賭博成性并有多次奸污婦女的前科,不少群眾在查訪過程中直截了當的對偵查員說:“這事兒跑不了張生財!”
不過,經過對張生財的排查,從案發時間上排除了他殺人的嫌疑。但是,張生財充當媒人和劉某亭一起外出,而劉某亭和“采購員”一起回來,那么張生財這個時候在什么地方?張生財和“采購員”是什么關系?他和劉某亭、“采購員”以及那個在劉家住了四五天的女人是什么關系?
鐵路警方正式找張生財談話,他表示:“我和劉某亭一起出去找女人,我到甘谷、寶雞去了,劉在虢鎮下了車,我從寶雞回來時還在車上和一個女人閑扯,女的說她的男人死了。我說‘我給你介紹一個對象,家在周至,人緣也好’。女人問周至的生活怎么樣?我就說:‘金周至、銀戶縣’誰不知道?生活上沒有問題。就這樣,我就把這女人給劉某亭帶回來了。”
但是,當偵查員問他這女的住在哪里時,張生財堅稱“不知道”。
在寶雞調查的偵查員在寶雞市公安局的協助下對寶雞市內所有賣冰棒的老太太進行逐一排查,終于查到家住在鐵道一巷的賣冰棍的老太太的女兒丁某榮的情況符合那個“帶孩子的女人”的描述。
老照片 賣冰棒的老太太
丁某榮的丈夫在三年前患肺結核病故,她帶著一個七歲的兒子和賣冰棍的母親同住。丁某榮在偵查員的反復開導和詢問下終于說出了她經歷的當時情況:“1月8日,我跟著張生財到普集鎮下車后,當晚住在張生財家,結果他半夜摸上了我的床,把我給奸污了。第二天,張生財把我送到劉家,劉某亭出走的那一天晚上來了個戴著鴨舌帽、身披勞動布大衣、大衣背后補了個補丁的人,我不認識。他們走后,我在劉家又住了兩天,不見劉某亭回來,我就帶著孩子走了。”
怪不得張生財堅決不交代這女人的實情,原來根源在這里!
2月26日,張生財所在的高廟大隊發來電報:張生財在村里開賭局,已經被公安特派員抓住。隨即偵查員們趕到高廟大隊,對張生財進行提審,起先張生財還在顧左右而言他,然而一頓“大記憶恢復術”后就徹底老實了——
“1月7日,我和劉某亭一起外出,名義上是為他找老婆,實際上是去賭博。由于火車上查票,因此我便和劉某亭在虢鎮下了車,在候車室里和一些從甘肅外流的女人閑扯。這時候進來一個身披‘寶雞峽’勞保大衣、推著自行車的人,然后他坐在我倆身邊并主動問我們:‘聽你說話像是周至人?’我回答:‘是的,你是哪里人?’他說:‘是武功人,姓韓。周至有個侯貴生你認識不認識?’我說:‘認識。’他又問:‘你們出來做啥呢?’我指著劉某亭說:‘給我這老兄找個女人。’他說:‘那好辦’,然后起身就出去了——”
虢鎮站老站房
“半個小時后,韓就領著一個20多歲的女人回來。劉某亭一看這人辦法真多,就問韓是干啥工作的。韓回答:‘虢鎮管理站采購員,這次出來給人買棺材板。’劉又說:‘我想給我老母親買副棺材板,還想買些化肥,能不能買到?’韓滿口答應。我看他倆越聊越熱乎,就問劉:‘還往西去不?’劉回答:‘不去了,回去買棺材板去’。我倆就此分道揚鑣了,我從寶雞回來時在車上遇到那個帶著孩子的女的就領了回來。”
張生財的這份口供,偵查員們認為可信度很高,這個“采購員”自稱在虢鎮管理站工作,還有自行車,說明他在虢鎮一定有落腳點,而且他所穿的勞動布大衣上的字樣恰恰和死者的傻兒子的描述對上了。因此,接下來的工作重點是查這個穿著“寶雞峽”勞保大衣的“虢鎮管理站采購員”,以及他口中提到的那個“侯貴生”。于是,偵查員們在2月28日兵分兩路,一路在周至縣尋找侯貴生;另一路找姓韓的采購員。
第一路出師不利,撲了個空,侯貴生不在家,且不知去向;希望被寄托在第二路的偵查員們身上——
3月10日,寶雞峽水利工程王家崖管理站工人李某承認,自己將印有“寶雞峽”的勞保大衣借給了一個叫韓成子的人,此人家住武功縣戴家公社韓家坡大隊,根據李某提供的韓成子的樣貌特征和穿著,與鐵路警方要找的“采購員”完全吻合。
與此同時,從外地倒賣化肥歸來的侯貴生回家后不久就被當地派出所抓獲并以投機倒把罪被拘留在周至縣公安局,于是又驚又喜的第一路偵查員立即前往周至縣公安局提審侯貴生,侯貴生提到他在武功縣韓家坡大隊有個賭友叫韓成子。
至此,鐵路警方認為韓成子有重大作案嫌疑。
3月20日,一隊鐵路公安的偵查員來到韓家坡大隊,在聯系大隊黨支部確定韓成子在家后,于3月21日凌晨突襲了韓家,將韓成子從被窩中擒獲帶到普集鎮站鐵路公安派出所進行審查。同時經劉某亭女兒指認,三次來劉家,最后在1月17日和劉某亭一起離開的“采購員”就是韓成子。
至此,韓成子見抵賴不過,只好交待了自己伙同武功縣車站公社史老大隊社員史中發殺害劉某亭的罪行——
1977年1月7日,韓成子在虢鎮火車站候車室內認識了劉某亭和張生財,得知劉想買棺材板后就詭稱自己是虢鎮管理站采購員,能買下棺材板、化肥等物,并當場將原本給自己老娘準備的一塊棺材板讓給劉某亭以獲取他的好感和信任。劉某亭則邀請韓成子去他家做客,而張生財則去甘谷賭錢。
劉某亭將韓成子帶回家后熱情款待,還送了他50斤大米,臨走時還讓他騎走了自己的自行車。1月9日,韓成子又來了第二次,以借錢為名騙得現金300元和一塊懷表。從劉某亭家出來后,韓成子在大莊集上遇到了史中發,向他敘述了劉某亭家非常有錢,并說:“他有2000多元的現金,我們把他殺掉,錢兩人平分如何?”見錢眼開的史中發想都不想就一口答應:“對!把他日沓了,一人分1000多塊錢!你今年蓋房,我明年蓋房,啥都對了!”
1月17日中午,韓成子騎著劉某亭的自行車去史中發家進一步密謀,敲定了“行動細節”,史中發說:“我把毒藥和錘子準備好,在(普集鎮)火車站候車室等你,不見不散。”
普集鎮站站牌
隨后,韓成子騎車前往劉家,假稱棺材板已經準備好,讓劉某亭攜現款取貨,劉某亭信以為真,就外出籌款。而韓成子看到正在劉家的丁某榮母子,以為劉某亭找到了女人,一時興起,就在劉家的一本記事本上寫下了那首詩,還和丁某榮說了幾句話,見丁某榮悶葫蘆不回話,也就沒再多說。
不久,劉某亭回來,將300元錢交給韓成子,又從家里拿了400元后同韓成子一起騎車出發,到普集鎮火車站后將自行車以韓成子的名義寄存在普集鎮茶社,然后進站在南站臺同史中發匯合后,三人扒乘上2107次貨物列車的一輛裝有水泥的C50高邊敞車上。1月18日0時20分列車從普集鎮站發車后,史中發看劉某亭睡著了,偷偷取出鐵錘,照著劉某亭的頭部猛砸,被砸醒后的劉某亭拼命掙扎并試圖呼救,結果被韓成子飛身撲住,史中發趁機再用錘子對著頭部連擊數下,然后韓成子搶過錘子后又猛擊幾下,借著史中發再接過錘子猛砸,直到將鐵錘的錘柄砸斷。史中發又拿起錘頭,對著劉某亭的太陽穴砸了數下。此時劉某亭還發出“撲”“撲”的出氣聲,兩人唯恐劉某亭不死,史中發隨即猛掐劉某亭的脖子,韓成子則用腳對著劉某亭的面部猛踩數腳,最終合力將劉某亭殘忍殺害。
殺人后,兩人對劉某亭的尸體進行搜身,但由于用力過猛,一下子將提包鎖扣拽掉,裝有300多元現金的提包飛出車外。結果韓成子只分到現金25元、糧票28斤、旅行刀一把(但是他獨吞了之前兩次累計騙到的600元),東方紅牌懷表一只,永久28大杠自行車一輛。史中發分得現金20元,糧票25斤和指甲剪、小剪刀、打火機等物。
東方紅牌懷表
永久28大杠自行車
分贓完畢后,兩人足足往尸體上壓了四十六包水泥,直到實在精疲力竭,搬不動水泥后,才在列車抵達寶雞東站時跳車,在站內換了血衣后乘坐早上的旅客列車返回普集鎮。將劉某亭的自行車從茶社取出后賣掉,得款75元,然后兩人乘坐韓成子的自行車來到史中發家,將血衣洗掉并訂立攻守同盟。
3月21日,偵查員來到史老大隊,在大隊支部書記和治保主任的協助下將史中發在家中抓獲,一開始史中發還打算頑抗,但從小看著史中發長大、也是史中發本家族爺的治保主任史某某說:“娃呀,沒事公安局不會來找你,你惹下啥麻煩就把話說清楚,別讓你爹媽今后不明不白的被人戳后脊梁骨!”
一聽這話,史中發頓時跪在史某某面前說:“爺爺,我把禍闖下了,把人殺了,給老史家丟人了——”隨即,他放棄抵抗,交代了犯罪事實,和韓成子的交代完全吻合。
在韓成子和史中發的指認下,鐵路警方起獲了作為兇器的鐵錘頭(上面檢出了沒能洗干凈的血跡,經化驗和劉某亭的血型一致),以及劉某亭的旅行刀、剪刀、指甲刀、打火機以及懷表,經劉某亭的母親、小舅子以及女兒辨認,都是劉某亭的物品。數天后,經過沿途尋找,劉某亭的掉到車外的提包也被找到,但里面的300元錢則已經不知去向——
至此,本案真相大白,最終韓成子和史中發因搶劫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并槍決。
事后,鐵路公安們在總結此案時也不禁感慨:沒想到最后勞保大衣上的字樣只有劉某亭的傻兒子看清楚了,這傻兒子在無意間替他爹報了仇,也是冥冥之中命注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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