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年頭,倚老賣老的老人,我們屢見不鮮。
他們仗著自己年紀大,處處占便宜,不遵守公共規則。
但歸根結底都是些小事。
但有些關于老年人的事,實在是離譜他媽給離譜開門,離譜到家了。
2月16日,湖南邵陽中院貼出一份公示:
“93歲男子周某因犯強奸罪,在2024年10月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但因生活不能自理,獲監外執行。”
新聞一出,瞬間點燃大眾怒火。
首先,因強奸罪被判15年,肯定是有加重情節的。
要么是強奸不滿14周歲的幼女,要么是強奸多人。
可讓90多歲老人去強奸多人,這不開玩笑嘛。
新聞發出沒多久,后續就跟著出來了。
果不其然,本案涉侵犯未成年人。
可總是涉及未成年人,周某面臨的最大懲罰也只是社區矯正。
我就不明白了。
一個能夠自理下體的人,卻因生活無法自理而免于法律處罰,簡直不要太荒謬。
被判15年,再來個監外執行。
這跟在家養老又有什么區別?
他有犯法的能力,卻無服刑的身體,這是什么免死金牌?
但司法機關作出監外執行的決定,在法律程序上又是有章可循的。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
“75周歲以上的人犯罪在量刑、服刑等多方面可獲從輕或減輕等法律待遇,或基于現實情況而不予收監服刑。”
看到這里,真的感到無奈又氣憤。
強奸未成年,不僅違反法律,更天理難容。
如果因為年紀大就能逃避監獄服刑,這不是在向外界透露一種信號,告訴社會上的所有老年人,犯罪可以不用坐牢。
那受害者的公平呢?
小女孩被影響的可是一輩子啊!
萬一有更多老壞人效仿,又該怎么辦?
這起案件,背后揭示出了一個更為廣泛的議題:
我老我有理,比未成年犯罪更恐怖的是老年人犯罪。
就在這件事事發的前幾天,熱搜上還掛著另一件同性質的事:“26歲女子面試遭7旬董事長猥褻”。
1月21日下午,張女士前往上海一家紡織品公司面試。
她面試的崗位是理療師。
在面試過程中,董事長朱某某以公司內有乒乓球俱樂部,需要運動康復師處理突發狀況為由,開始了這場 “特別” 的面試。
他提及自己擁有多家公司,并聲稱自己是某大學的客座教授。
其間,他提出讓張女士做他的干女兒,接著不斷勸說她成為自己的私人理療師。
甚至稱張女士想考研究生,可以考取自己擔任客座教授所在大學的研究生。
然而,這些言語上的騷擾還只是前奏。
更過分的是,他在未征得張女士同意的情況下,當著她的面脫褲子,將生殖器正對著她,并不斷要求她往 “大腿內側推”。
張女士內心充滿了恐懼,不斷拒絕,讓他把褲子穿上。
可朱某某只是換了個姿勢,繼續言語騷擾。
整個過程長達2小時,給張女士的身心帶來了極其嚴重的創傷。
回到家后,張女士一直在干嘔、發抖,控制不住地反復洗手。
但她很快意識到這不是自己的錯,第二天就果斷去派出所報警,還在招聘平臺上舉報了朱某。
26日,收到了警方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警方確認朱某實施了猥褻。
但沒想到,警方僅僅對他處以5日行政拘留,還因其已滿73周歲,不執行...
這處罰結果,令張女士無法接受。
事情發生后,她總覺得手洗不干凈,被恐懼和焦慮籠罩。
隨后,被診斷為強迫癥和創傷應激綜合征傾向。
目前,正在吃藥治療。
手可以洗干凈,可內心呢。
猥褻犯卻因年滿70歲躲過一劫,法律都不能替自己伸張正義,這讓她如何甘心?
也不怪網上一片憤懣之聲。
文明法治社會,任何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這是大家的共識。
但總體來說,我國法律對于年滿70周歲以上的罪犯,一直都在“網開一面”。
還記得“22歲女教師被‘老頭樂’撞死”事件嗎?
事情發生在前年11月20日,河南南陽。
傍晚,女老師小嬋結束了一天的工作,走在買完菜回學校的路上。
不料這時,一輛“老頭樂”突然從后方沖了出來,將小嬋撞倒在地。
冬日寒冷,天色昏暗,可那輛“老頭樂”卻沒有開燈。
更令人心悸的是,把小嬋撞倒在地后,那個“老頭樂”司機非但沒有停車,反而將她拖行數米,碾壓到了頭部。
最終,小嬋因搶救無效,永遠地離開了這個世界。
去世前,小嬋只有22歲,剛考上招教一年,本應該有著安穩的未來。
可一場意外,讓她的父母白發人送黑發人。
只能一遍又一遍地摸著自己女兒的遺像,痛不欲生。
“家里像天塌了一樣,到現在我還想著我的女兒還在活著呢!”
事發后,女老師家屬一直沒有見到肇事老人,更別說是一句賠禮道歉的話。
當記者跟隨女孩家屬找到肇事老人的女兒,問她父親在哪的時候,她說:
“他身體不好,本來就有腦出血的毛病,然后因為這個事情,受到了驚嚇血壓高了。”
你家老人開車撞死了人,結果卻對受害者家屬說兇手因此血壓高了?
令人感到無可奈何的是,涉事老人年滿75周歲,屬于從輕處罰的范圍。
兩年過去了,此案件還在審理之中。
按照目前法律規定,最后的結果很有可能是取保候審,不了了之。
受害者付出了生命的代價,憑什么犯罪者可以逍遙法外?
老年人刑事案件中,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
比如,某地一名80多歲的老人因故意傷害致人重傷被判刑。
但由于其患有嚴重的心臟病且生活無法自理,最終被決定暫予監外執行。
還有2023年底,湖北黃石一男子在自家院子曬藕粉,卻遭到鄰居老大爺撒農藥。
當事人的老婆是孕婦,小孩還在上幼兒園,如果他們誤食了,后果不堪設想。
當事人越想越后怕,隨即報警,表示永不原諒。
但這個案件,直到今天也沒有結果。
沒有結果的結局,往往是不了了之。
真的很無力。
老年人占便宜是小事,很多時候,我們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也就過去了。
可是,像強奸或殺人這樣的重大案件,也要因為年紀而網開一面嗎?
為什么我說比未成年犯罪更恐怖的是老年人犯罪?
未成年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心志不健全,自控能力弱,法律意識相對淡薄。
可老年人不一樣啊。
他們除了老人的身份外,還有一個身份:成年人。
他們心智完全成熟,有著你我一樣的思維,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明知強奸或殺人是犯罪行為,卻不用承擔成年人犯罪的后果,這還不夠恐怖嗎?
尊老敬老,是中國自古以來的傳統美德。
這一美德,不僅體現了人與人之間的溫情與關懷,更彰顯了社會對于不同年齡段人群的尊重與愛護。
但尊老敬老,從來就不是單向的。
如果你身邊的老人,搶座碰瓷、出口狂言,你還要尊重他嗎?
更嚴重點的,就像是上文中的例子。
那些老人都已經是強奸犯甚至殺人犯了,難道我們還要尊敬他們,甚至網開一面嗎?
不明是非的尊老敬老,只會讓那些老壞人更加肆無忌憚,更加流氓。
點亮“贊”,無論是老人還是孩子,年齡從來不該成為逃避法律制裁的特權。
只有真正做到有法可依,違法必究,這個社會才會越來越和諧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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