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無論是行業的管理規范,還是具體執業風險的規避,還是法律工作和司法現實的需要,律師都在不斷向社會、向案件當事人傳輸一個思想就是,律師代理案件,只是提供法律服務,不能承諾或保證案件未來的司法結果。很多律師視承諾案件結果為執業大忌,屢屢告誡自己和同行者,如果想要長期從事此行業工作,千萬不要信口開河,不計后果。
最近,接連爆出兩則新聞,都是案件客戶要求律師保證案件結果的,否則不予聘請律師,究竟是何以至此呢?
先是,某國企通過自己的微信公眾號發布的招錄律師的“案件委托邀請函”顯示,不僅是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標的額高達200多萬元,“訴訟保全、一審、二審”的律師費只給1萬元,而且是“取得生效勝訴判決后支付代理費,未勝訴的代理費不再支付。”
要知道,發布這則“邀請函”的,不是一家小企業,而是注冊資金數億元,品牌價值數百億元的大型國企。猶如某位律師所講的,近些年企業效益不行,除了不時的傳出降薪裁員的消息,最先受到影響的就是企業的法律實務費用開始。有的企業不是取消了常年法律顧問,就是要求律師提供價格極低乃至無償的律師法律服務。
然而,在這則“案件委托邀請函”討論文章的留言區,有律師的留言是,現在這樣招錄律師的企業,并不在少數,有律師稱,自己已經拒絕了類似要求的三四企業。
可有的律師留言則是,“這種情況一般是穩贏,對方跑路的事情,1萬也可以做”,還有律師留言,“在看守所等待會見時跟一個同行聊天,他說有個客戶詢價,幾十萬的民間借貸,他報價10000元。第二天客戶聯系他,問2000元能不能代理,有其他人報價800元!我是想半天想不出來,800元怎么辦案?”
再有,有律師撰文稱,自己遇到一個為“子公司的代理合同糾紛再補充幾位律師”的客戶,微信聊天中,提出的代理案件條件是,“你要有說服左右法官的能力,你要錢我們要勝訴“,稱“99%律師被淘汰”。眼下之意就是,自己的案件,只留給能保證案件勝訴的律師代理。以下圖片來自“明律如是說”。
很多律師看到這樣氣勢洶洶和毫無道理的要求,很是氣憤,可曾想過,究竟是誰給了當事人如此挑選律師的底氣?這可以從深圳律協2024年12月10日發布的一則“執業風險提示函”找到蛛絲馬跡、現象先兆。
“有律師反映,近期出現一種專門針對律師行業新型詐騙手法。詐騙分子自稱涉及建材或建筑工程等類型案件,涉案金額巨大,可能達到數百萬甚至千萬元,并提出要求采用全風險代理收費方式,即前期不支付任何費用(由代理方墊付訴訟費等)。在法院受理案件后,詐騙分子會在代理律師不知情的情況下,通過自行撤訴或更改聯系方式,向人民法院申請退還訴訟費用。”
通過這則“執業風險提示函”可知,行業內的一些律師,已經在從事著“全風險代理收費方式,即前期不支付任何費用(由律師墊付訴訟費等)”的方式來代理案件。
這不等于變相向當事人保證案件的訴訟結果,或是讓當事人相信律師可以低價乃至無償代理案件嗎?再進一步思考的是,律師墊付訴訟費,是合乎行業規定的嗎?為何會出現這樣的承攬案件代理條件?這難道不是不正當競爭嗎?
此前,網上就出現過某地律所發給潛在合乎的“律師函”稱,該律所由于剛成立,決定打破當地律所法律顧問高收費、先收費的常規,可以前三個月免費、不滿意不用再付費,三個月試用期滿后,每年只需兩萬元就可以聘請一位律師執業15年以上的法律顧問。以后要是對顧問律師的服務不滿意可以隨時退費、隨時解除合同。
再看看如今的網上,多少認證名稱為某某律所、某某律師采用大數據推送技術給手機用戶推動的廣告詞是,“承接全國各地案件,十萬元以上的糾紛,只要六百元”(還有五佰元的)。
那些冠名“資深律師”的直播間里,主播聽了連線者說了幾句自己的案情后,直接就是答復,“你的案子沒問題,我們可以幫你要回款,留下聯系方式,我們會有專人聯系你的”。
多少律師冠名的社會賬號上的常年推薦詞是,“要錢難?那是方法不對 !沒有欠條、沒有轉賬記錄,一樣起訴能拿回錢”,還有的是,“不用起訴,三天也能要回錢!”
很多律師稱,以上如此廣告的其實都是法律公司或是非律師人員冒充的,可真的如此嗎?這些廣告可都是真人出鏡、賬號認證過的啊!近日,某地方的“都市報道”發布了一則幫當事人要回律師費的新聞,其中當事人稱,之所以信任律師,是相信了其的“要不回不收我一分錢”的保證,結果交了1000元,可案子都沒立。記者帶著當事人找到了律師,最后退還了1000元律師費。
200萬元的案子,只給律師1萬元的律師費;找律師開口就是要求律師保證案件勝訴,要求承諾案件敗訴了之后如何處理,這些在此前幾十年里根本不會出現的場景,為何會屢屢出現?真的如某些人說的,是當事人根本不了解法律行業特點而提出的無理要求嗎?還是,某些律師就是正在采用如此“策略”招攬案件。
當一個行業進入到可以隨口承諾效果,帶來的必然現象是,這個行業已經進入了無序競爭的時期。這不僅將使整個行業遭受到社會性的信任危機,也會讓行業內的從業者承攬案件的交易成本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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