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頭頂安全成兒戲,央視曝光安全帽亂象,過期近20年還在賣,合格證網絡上隨意買賣,為何被多次曝光后安全帽質量問題依然嚴重?法律到底如何看?有什么辦法根治?今天周律師為大家進行深度解讀。
一、救命裝備成殺器?工人命不值錢?
觸目驚心的場景令人發指:在央視鏡頭之下,那看似堅固的安全帽竟如同脆弱的雞蛋殼,輕輕一捏便碎成渣。這絕非影視中夸張的特效,而是真真切切發生在建筑工地上的恐怖場景。
《產品質量法》第13條早已明令:
危及人身安全的產品嚴禁銷售
工業產品必須符合國家強制標準
可某些黑心商人,把頭部防護安全帽國家標準當廢紙!用回收料造頭盔,每頂成本不到3元,當法律遇上暴利,工人的頭顱竟成了資本賭注。
甚至包工頭和商家沆瀣一氣,專挑便宜的采購,在一些偏遠地區的小型建筑項目中,這樣的劣質安全帽更是泛濫成災。工人為了生計,不得不戴著這些形同虛設的 “奪命帽” 在高危的建筑環境中作業,生命安全時刻受到嚴重威脅。
二、企業違法成本低,安全帽造假才屢禁不止
法律重錘為何綿軟無力?一組數據足以令人驚掉下巴:通過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的“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信息服務平臺”查詢發現,從2009年到2019年,涉及“安全帽”不合格的企業共達85家。
《產品質量法》49條罰款=貨值3倍,而一部手機被盜都能立案3000元。劣質安全帽,成本可能僅 3 元,即便處以最高 3 倍罰款,也不過 9 元,相較于造假帶來的巨額利潤,這種處罰如同隔靴搔癢 。銷營業執照作為一種較為嚴厲的行政處罰,實施條件相對嚴格,在實際執法中,很多違法企業達不到吊銷執照的嚴重程度。難怪黑作坊老板笑稱:"處罰一次等于丟一車貨而已!"
三、生死合同暗藏魔鬼條款!工人簽的是賣命契?
更魔幻的來了!某些工地竟讓工人簽"安全責任書":"自愿購買符合行業標準的安全帽";"發生事故自行承擔責任"。
殊不知《安全生產法》45條早已規定: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提供合格防護用品
監督、教育工人按規佩戴、使用
當然,《勞動法》54條,也不允許用人單位轉嫁責任。
用人單位得給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工作環境,還有必要的防護用品。要是工作有職業危害,還得定期做健康檢查。別想著偷梁換柱,一旦違反規定,法律可不會輕饒,到時候罰款、整改一個都跑不了。
四、如何根治安全帽生產、銷售亂象?三大法律手段!
(要讓黑心老板夜不能寐!)
刑罰升級:將劣質防護用品納入刑法,提高違法成本,具體參考"醉駕入刑"經驗,讓每個安全帽都有法律DNA!
賠償翻倍:推行"工傷事故懲罰性賠償制度"
鏈條追溯:建立"安全防護品終身追責碼"
周律師拍案:
別讓法律成為擺設!:
如果造成嚴重后果,依據《刑法》146條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可處5年以上徒刑
遇見劣質裝備,立即撥打12365質檢熱線,投訴處理,讓假冒偽劣產品無處藏身
用人單位簽訂霸王條款直接勞動仲裁+媒體曝光
工人的安全帽,就該比老板的奔馳更金貴!轉發!為3億勞動者撐起法律保護傘!
我是周兆成,做一名專業且有溫度的律師,我們下期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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