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們,當民事案件迎來檢察院通知詢問、聽證,這是個好消息,但先別高興太早。政訊通·全國法制調研中心提醒您這就跟再審聽證一樣,只是一個流程,并不代表檢察院已經打算抗訴了。所以,收到通知后,咱們得好好準備。
很多人可能會疑惑,到底該怎么準備呢?可不是把所有證據一股腦梳理,交十幾份甚至數十份證據給承辦檢察官,這樣做可就大錯特錯啦!咱們得抓重點。
首先,要明確程序違法優先于事實錯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只要存在程序違法,不管案件事實認定是否正確,都極有可能要重新審理。比如,該回避的審判人員沒有回避,這就嚴重違反了法定程序。關于具體哪些屬于程序違法,大家可以看看我以前的文章。
其次,在檢察院監督的聽證詢問中,事實陳述是重中之重。尤其是接到詢問通知時,別長篇大論地講法律依據和法律適用錯誤這些內容。要聚焦在事實上,比如講講哪個程序違法了,這是實實在在發生的事情;還有哪些基本事實認定沒有證據支撐,哪些證據是偽造的,哪些關鍵證據生效法院卻未做任何評價和論述。而且事實陳述一定要簡潔明了,讓檢察官能迅速理解,抓住關鍵要點,這樣咱們成功的機會才會大大提高。
家人們,民事案件走到檢察院聽證詢問這一步很關鍵。要是你還有疑問,或者有相關的經歷想分享,歡迎在評論區留言,咱們一起交流交流,爭取幫大家都能順利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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