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1個秘點中部分內容被公開,如何處理?
法院應當依法認定秘點部分內容被公開、部分內容具有秘密性
閱讀提示:前期文章中,李營營律師曾提到,對權利人而言,在提起訴訟之初將哪些信息作為商業秘密進行保護直接關系著案件勝訴與否,對原告而言至關重要。到底是將多個信息組合在1個秘點中保護,還是僅將單個信息作為秘點保護?不同的確權方案都有哪些利弊呢?本期,李營營律師結合最高法院一則案例,與您分享商業秘密案件辦理經驗。
裁判要旨:秘點部分內容被公開,人民法院應依法認定部分內容已被公開、未公開部分內容具備秘密性。
案情簡介:
1、原告盎億泰地質微生物技術(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盎億泰公司”)享有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油氣微生物烴檢測技術體系MGCE”,并作為技術秘密保護。李雪、羅楚平、胡津宇、張思夢此前均為原告公司核心員工,2017年1月20日原告公司將李雪開除。
2、被告英索油能源科技(北京)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英索油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23日,系被告羅楚平從原告公司離職后創立,經營與原告公司基本完全相同的油氣微生物勘探技術服務。在短短不到一年時間內,英索油公司于2017年5月左右在項目中中標,并以低廉價格參與市場競爭。
3、2020年7月31日,原告起訴英索油公司、羅楚平、李雪、胡津宇、張思夢共4方侵害技術秘密,由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立案審查。
4、被告認為,秘點1均被公開,并提供證據證明。原告則認為秘點1全部內容未公開。經一審法院審查,秘點1技術內容由9部分組成,其中1、2、3、4、8、9被現有證據公開,秘點1其他內容未被公開。
5、2020年7月31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一審判決認定秘點1部分內容未被公開,支持原告部分訴訟請求。原被告均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最高人民法院。
6、2022年10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二審得出秘點1部分內容被公開、部分內容未被公開結論,與一審認定一致。
案件爭議焦點:
單一秘點中部分技術信息被公開,部分信息未被公開,應如何認定?
最高法院裁判要點:
秘點1中的(5)(6)(7)內容未被公開,應如何認定秘點1是否公開。
最高法院認為,被告英索油公司、羅楚平、李雪提供的證據不能證明秘點1中的(5)(6)(7)部分被公開,不能證明秘點1全部內容被公開,具體為:
1、英索油公司、羅楚平、李雪認為密點1(5)(略)屬于公知常識,且認為新證9公開了該密點,經查,英索油公司、羅楚平、李雪未提交所謂公知常識證據,但新證9中所載明的上述內容限定于山區環境采樣,且密點1(5)載明(略),與新證9中“避免風化石塊”不一致,“采集具有土壤沉積的樣品”與(略)也有所不同,故該證據并未公開密點1(5)。
2、新證1中明確載明“固定沙丘的沙樣由沙丘1/2等高線處取得”,可見新證1中的沙樣并非來自(略),故新證1未公開密點1(6)(略)。
3、新證10適用于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中土壤環境監測點位布設,重點是檢測土壤的污染情況,其適用范圍、目的均與密點1(7)(略)不同,故該證據并未公開密點1(7)。
4、關于原審判決認定已被公開的密點1的其他內容,盎億泰公司主張,新近松土區與人工堆積物不是相同概念,下位概念不能被其上位概念所公開。對此,最高法院認為,原審公知證據一已經公開了避開其他人工或近期自然堆積、沖積物,新近松土區屬于人工堆積物的一類,該證據還公開了采樣需避開污染源,而水稻田、公路斜坡帶、汽車和工業污染帶等均屬于具有污染源的區域,原告盎億泰公司對此亦認可。
綜上,最高法院認為,原審判決關于密點1部分內容已被公開、部分內容具備秘密性的認定正確,本院予以確認。
案例來源:
《盎億泰地質微生物技術(北京)有限公司、英索油能源科技(北京)有限責任公司等侵害技術秘密糾紛上訴案》[案號:(2021)最高法知民終1363號]
李營營律師點評:
1、商業秘密案件中,并非是秘點主張的數量越多越好。
本案中,原告盎億泰公司主張保護的秘點有19個,在一審審理過程中放棄了秘點4、6、11、17、18,最終主張法院保護的秘點有14個。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原告又對秘點內容進行進一步修改。法院的審理難度比較大,原告的舉證難度也比較大,對于被告而言,抗辯的難度也比較大,可以說,整個案件審查中,各方都比較吃力。李營營律師認為,在確定主張保護的秘點個數時,可以將核心、關鍵、被告無法避開的技術信息作為秘點保護,數量盡量控制在10個以內。
2、商業秘密案件中,單一點的內容并非越多越好。
有的原告擔心如果一個秘點的內容只是一句話,或者只是一個具體的技術信息單元,那么被查詢公開的可能性就越大。李營營律師認為,這樣考慮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并非意味著單一秘點內容的組合越多越好,一個秘密點中包含3個以上甚至10個技術單元,雖然被鑒定為公知的難度加大了,但是對于法院審查、原告舉證而言,難度也進一步加大。因此,應該委托專業律師,與公司的技術人員共同合理確定單一秘點的技術組合安排。
3、單一秘點部分內容認定為公知信息后,涉及損失計算、貢獻率等諸多復雜專業問題。
單一秘點一旦被認定部分公開、部分未公開,對于原告方的代理律師和法官而言,確定該部分未公開技術信息在整體技術中的占比、貢獻率、價值,以及該部分未公開技術在計算損失時如何計算,都是需要考慮的問題,也是專業技術難度比較大、容易被被告方“切入”的地方。因此,從這個角度考慮,李營營律師并不建議將多個技術單元作為一個大組合設定在單一秘點中,作為一個秘點保護。
專業背景介紹:李營營,北京云亭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北京企業法律風險防控研究會第二屆理事會理事,高級企業合規師,畢業于中國社會科學院,民商法碩士(公司法方向),擁有證券從業資格,專注于商業秘密民事與刑事、與技術相關的爭議解決和保護、民商事訴訟與仲裁、保全與執行等實務領域,在最高人民法院、各省級高級人民法院成功辦理多起重大疑難復雜案件,辦理案件標的金額超過百億元。李營營律師深耕知識產權民事糾紛和刑事犯罪領域多年,對涉知識產權(尤其是商業秘密民刑案件、與技術相關的合同糾紛、商業詆毀等不正當競爭案件)相關法律問題均有深入研究。李營營律師代理的多起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獲得判決的勝訴結果,代理多起客戶作為原告成功爭取法院3倍懲罰性賠償,代理的多起被告客戶成功爭取法院判定不構成侵權的勝訴結果,代理多起被害企業成功啟動刑事立案、刑事追訴、成功爭取犯罪分子得到刑事處罰結果;代理多起被告人/被告單位處理的涉商業秘密犯罪刑事案件也取得了無罪、檢察院決定不予追訴的良好效果。同時,李營營律師在商業秘密體系建設領域,也具有豐富的項目經驗。協助多家企業客戶完成企業商業秘密保密體系運行情況的法律盡職調查,成功為多家企業客戶建設完善的商業秘密保密體系。在5類技術合同領域,李營營律師團隊圍繞不同業務領域下技術合同簽訂以及履行中風險點,形成了數百篇專題研究文章,熟悉該類合同糾紛常見風險點和解決方案。在民商事爭議解決領域,李營營律師成功代理多位企業客戶在多例合同糾紛案件中完成訴訟目的,善于以高效的溝通和專業的能力在短期內為客戶快速回款,通過商業談判、訴訟打擊、第三人債務加入、調解和解等手段有效保護客戶合法權益。截至目前,李營營律師在“法客帝國”“民商事裁判規則”“保全與執行”等公眾號發表與技術、商業秘密、公司實務、保全與執行等話題相關專業文章百余篇,多篇文章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各地法院轉載,廣受業內人士好評。李營營律師團隊一直致力技術保護和與技術有關的爭議解決,多年來深入研究技術委托開發合同、技術合作開發合同、技術轉化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技術許可合同、技術咨詢合同、技術服務合同、技術培訓合同、技術中介合同、技術進口合同等與技術合同相關的爭議解決,在該特定領域內發布了數百篇專業文章,對技術合同糾紛案件有扎實并深入的研究,熟悉該領域內常見、多發的問題和爭議焦點,熟悉法院實務裁判規則,擅長擬定各類技術合同,能夠迅速精準識別合作的風險和合同漏洞,可以協助開發方或委托方提前控制好法律風險,提供風險應對方案、及時解決風險,推動技術項目安全高效運行。2022年,李營營律師結合多年來辦理大量執行審查類相關業務的經驗,以真實案例為導向,對各種業務場景下的主要法律問題、典型裁判規則、風險應對策略和解決方案建議進行類型化匯總和歸納,合著出版《保全與執行:執行異議與執行異議之訴實戰指南》。接下來,李營營律師團隊會陸續出版商業秘密實戰的相關書籍、技術合同糾紛實戰指南、不正當競爭實戰的相關書籍、知識產權犯罪的相關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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