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軍官沒有復員這種方式,那些復員的干部,基本都是部隊犯錯誤后復員。其實,在軍官的退役方式里,一直都有復員這一選項。即便最新的逐月領取退役金政策出臺后,復員依然存在。
《退役軍人保障法》、《退役軍人安置條例》,都明確了軍官的退役方式有四種:即退休、轉業、逐月領取退役金和復員。
相對而言,符合退休條件通常需要較長的軍齡。轉業的話,哪怕是排長都能選擇。逐月領取退役金有軍齡要求,復員亦是如此,排長同樣可以選擇復員。
比如我當年就正營選擇了復員。前天在評論區看到有位戰友詢問,他軍校畢業后當排長四年,想復員,問有何待遇。其實復員后,待遇方面就是放棄轉業安置,國家不安排工作,而是一次性給予補償。不過復員后,上軍校的時間以及當排長的時間,比如這八年,若之后參加工作,會計算為工齡。若日后領取退休金、養老金,這八年則屬于養老保險的視同繳費年限。
因此,復員這種方式一直存在,只是選擇的人極少,這不代表它不存在。大家要謹慎選擇復員的方式。于很多人而言,我個人認為轉業方式一直是最佳選擇之一,轉業之后不會是最好,也不會是最差,適合絕大多數人。復員只適合極少數人,逐月領取退役金則需因人而異。我們西藏的戰友,由于退役金基數較高,選擇逐月的多一些;內地的戰友,可能選擇轉業的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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