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昨天收到一個留言。
她說:李老師,想跟您說說我的近況。您之前書里寫我的那篇《如何斷了男人愛亂搞的毛病》,現在有下篇了。
“準確說來,我和孩子爸在2023年10月,就結束了法律關系。之前一直擰巴,顧慮很多。直到發現,他背著我私下還有150多萬的網賭賭債。心死,沒有余地了。我們以最快的速度,做了切割。
結束后的半年多,我陷入嚴重的自我否定。常常懷疑自己,到底哪里做得不夠好,為什么會遇到這種爛事爛人。我急于和他撇清關系,做情感上的切割,但自我又還沒有立起來。非常非常痛苦。
同時,還有孩子的撕心拉扯。
離婚是一時的,但是離婚后的調整,是漫長的。這個階段,我狂躁、抑郁、寡歡,經常莫名流淚。只能用工作拼命填補。
但是,這些遠遠不夠,也遠遠不行。我發現,獨自撐起離婚后的生活,太難了。在意識到孩子變得異常敏感后,我很清楚,應對當下的生活,我身邊確實需要個“搭伙人”。反復掙扎后,我懦弱也勇敢地做了一個選擇:離婚不離家。
李老師,您知道嗎,做出這個選擇時,我從內心上瞧不起自己,世俗的眼光那么刺眼,我離婚到底圖啥?可是我又很快自洽了:日子是自己的,我舒服最重要。
如今,我們這種“合作育兒”過去一年多了,和他爸還是像往常一樣交流、生活。有沒變的,也有改變的。挺微妙。
這一年,我們家庭出游了兩次,孩子很開心,我們很欣慰。能感覺到,他比過往更愿意為我們付出,更有耐心,金錢上也更大方。他的那堆爛事,包括如何還債、打到我這里的催債電話,我一概不管。他比以往更努力掙錢,因為他的工資都去還網貸了,所以他想各種辦法接私活(合法)。
昨天是情人節,他做了一桌飯菜。過年回老家,他也是家里的大廚。(我爸媽知道我們的事)恍恍惚惚覺得,能更好地照顧孩子,有情緒價值,有安全的性,還能貼補生活,何樂不為。雖然有時也想談新戀愛,但都只停留在一閃念。因為,當下這樣,我最不添麻煩。
anyway,經歷了這些,我也漸漸學會愛自己,認真工作,認真生活。今年是我高中畢業20年,班級群找到以前的影像,那會兒真年輕啊,但也真青澀。我還是更喜歡現在的自己,就像李老師說的,這就是包漿啊,是歲月的饋贈。
親愛的李老師,目前呀,小小的我,就這樣過著小小的日子。”
二、
可能再也找不出一代人,像80初這樣,方方面面都需要在新舊時代的夾縫里求生。連婚姻也是。無論我們愿不愿意,都要承認一個現實,傳統婚姻制度,正在我輩手里消解。
一夫一妻制,真正實行,也就七十幾年時間。
1950年第一部《婚姻法》里,都沒有關于離婚的法定理由規定。1980年,頒布了新的《婚姻法》。這才首次將“感情破裂”作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標準。1980年的新婚姻法,加上改革開放,是中國婚姻進入現代化的分界點。
從1950—1980,除了文革時期的劃清界限,普通人的婚姻,都處于超穩定狀態。不是都格外幸福,是不敢離,也離不起。彼時,婚姻的要義不是感情,是“經濟合作社”和“生育共同體”。因為只有結婚,村里才給分地,單位才給分房。
1980年以后,社會經濟發展、福利完善、社會分工細化,民眾觀念轉變,婚姻才和生存、生育分了家。集體的力量,也才逐漸退出個人婚姻生活。
我們是在2003年10月1日后,結婚登記才不需要單位證明。
結婚自由,離婚自由,大齡單身不可恥,女人離異不是被拋棄的破鞋,這些觀念真正在普通人,尤其是女性心里轉了風向,也就這20年時間。
但這20年,恰恰是80初一代人,進入婚戀、經歷婚姻,甚至走出婚姻的20年。上文給我寫信的女讀者,我自己,我們都在這個周期里。從懵懂到迷茫,從迷茫到覺醒。
當我們二十出頭走出校門,所有人告訴我們,要趁年輕找個人嫁了,要趕在30歲前把孩子生了,要做個賢妻良母,妻憑夫貴。 當我們一路走來,經歷婚姻的種種,發現完全不是這么回事。
拿著舊劇本,沒法唱新戲。因為時代變了,人心變了。
男人也一樣。我們都迷茫于新舊時代的交替。
三、
當經濟、生育等傳統功能,在婚姻關系里逐漸弱化,無論男女,我們對婚姻的要求,都變了。
尤其是女性,當她開始經濟獨立、思想獨立,她對婚姻的要求,就回歸到了精神領域,也就是我們今天一再提起的親密關系和情緒價值。
這個轉變的發生,其實對男女雙方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因為建立親密關系,提供情緒價值,都是需要長期學習、刻意練習的,它是一門學問。在我們過往的傳統婚姻里,親密和情緒,卻又是最不擅長的。屬于父母不會,社會沒教,文化里沒有。
那又為啥說是男女雙方都提出高要求?因為本質上,建立親密關系是雙向奔赴,單向建立不了。
難歸難,但總是要學的。 單身并不是終點。
就像前文的女讀者一樣,經歷過生活的人都知道,婚姻有婚姻的苦,單身有單身的局限,人活著很重要一個功課,就是要學會與人發生鏈接,建立親密和關系。這是生命不可逃避的課題。沒有人,真的一輩子一個人很好。
生命的豐盈與厚重,就在與人發生情感關系。這個情感,潛得越深,見到的世界,就越大。
很欣喜,欣喜我們這一代的女性,正在用肉身摸索屬于自己的生命經驗和情感經驗,正在打破各種局限。像上文女讀者的“離婚不離家”,它無法用對錯好壞去評判,只有當事人冷暖自知。
尋找一個舒服的姿態,去生活、去愛,是人生大事。大到超越了那層法律關系。今天的社會,我們多少還是會對離異二字有忌諱,但是可能要不了多久,結婚就是三年一簽的合同。
這世道,遠比你想的,變得快。
祝你有愛,有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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