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2025年5月1日起
福建終止辦理老年人優待證
將以居民身份證
替代原有的老年人優待證
近日,省老齡辦下發了《福建省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以身份證替代老年人優待證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自2025年5月1日起,終止老年人優待證的辦理服務,轉而以居民身份證替代原有的老年人優待證。
什么是《福建省老年人優待證》?
《福建省老年人優待證》是我省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提供老年人優待服務的一種紙質證件,從2003年開始辦理。老年人優待證分為“綠證”和“紅證”,60-69周歲的老年人可以申請辦理“綠證”,7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可以申請辦理“紅證”。
《福建省老年人優待證》
老年人優待證與老年人公交出行乘車
優待憑證有什么不同?
老年人公交出行乘車優待憑證是用于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享受優惠或免費的相關憑證(如福州市公交“敬老卡”)。
福州市敬老卡
老年人優待證和老年人公交出行乘車優待憑證是兩種不同憑證,本次取消《福建省老年人優待證》辦理,不影響老年人公交出行乘車優待憑證的辦理和使用。
福建省老年人優待政策主要有哪些?
我省明確規定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不分國籍、不分地域,在我省一律享受免費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半價乘坐政府投資建設的國有景區內的觀光車、纜車等代步工具,優先就診、交費、取藥,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公園、景點免收門票等優待政策。老年人具體優待服務項目按《福建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等法規政策執行。
取消《老年人優待證》辦理的原因
以身份證替代優待證
給老年人帶來哪些便利?
傳統紙質優待證存在辦理流程繁瑣、攜帶不便易丟失、信息更新不及時等問題,給老年人日常生活帶來不便,同時也增加了管理成本。與老年人優待證相比,身份證具有更強的權威性、適用性和便利性,打破了地域限制,能夠在更廣泛的范圍內得到使用和認可。同時,減輕了老年人辦證、換證及持證負擔,避免老年人因未辦理優待證或忘記帶優待證而不能享受優待政策,方便了老年人跨地區享受優待政策。
根據《通知》部署,2025年2月1日至4月30日,是實行雙證并行階段。各地老齡辦(民政部門)要充分做好宣傳解釋工作,持有老年人優待證或本人居民身份證的老年人,同等享受本省和當地相應的政策與服務等。在并行期間,各級辦證窗口對確有辦證需求的可提供辦證服務,確保穩妥過渡。
從2025年5月1日起將終止辦理優待證。各地老齡辦(民政部門)要及時協調將“老年人優待證辦理”從政務服務事項中撤出,各級政務服務單位不再受理老年人優待證的辦理服務。值得一提的是,終止辦理老年人優待證,但原來辦理的優待證根據需要可繼續使用,各級提供涉老優待服務的單位對持老年人優待證或本人居民身份證,均同等享受優待服務。
福鼎市融媒體中心
來源:海峽都市報、福建省民政廳
編輯:林銹銹
審核:汪晶晶
監制:黃益升
總監制:王良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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