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4日(情人節當天)上午,臨沂“紙面服刑”殺人犯賀法田被執行死刑。此前最高法已就其死刑復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準其死刑。雖然賀法田已被執行死刑,但是因此案造出的一個詞匯——“紙面服刑”卻成為2025年第一個備受網友關注和熱議的網紅詞,而賀法田被正法前的前科劣跡以及一次次都能逃脫法律制裁的詭異則成了對當地相關部門的一次次鞭笞!
?盤點賀法田的劣跡前科和次次都能逃脫法律制裁的詭異
1987年2月15日(情人節后第一天)下午,賀法田與同村村民宋傳勤發生口角,賀法田用隨身攜帶的短槍擊中宋傳勤,造成宋傳勤重傷,此后賀法田因故意殺人致人重傷、非法持有槍支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沒收作案槍支。
第一次詭異之處
本來應該服刑十年的賀法田卻在法院判決生效不久后就回到家中,判決十年卻僅僅在看守所羈押半年的賀法田回到村中后非但沒有低調做人,反而更加飛揚跋扈,成了人人懼怕的村霸,也成了村民中口口相傳的“紙面服刑殺人犯”。
可是他為什么可以在法院判決生效后從容出獄?據賀法田本來的說法是“他有人,他找了人。”。可是實際情況呢?當地官方調查的說法是:經多方查證,因當年辦案人員亡故或年老記憶不清等原因,未能查清賀法田未進監獄服刑的具體原因,也未查詢到監外執行的決定機關和相關文書。
這里有幾個問題要拷問一下:
第一,既然沒有相關文書,那么當時賀法田從看守所出來是誰放出來的?
要知道放一個人出看守所,如果有法院判決書,那就應該從看守所出來投送監獄。
要想以保外就醫的形式從看守所放出來回家,那就應該有相關體檢報告過診斷證明、法院改判監外執行的改判書等。
第二,就算當年的相關人員已經亡故或記憶不清,但是賀法田沒有失憶也沒有亡故啊,而且這次故意殺人后賀法田就老老實實關在看守所里,他自己不是曾經在村里宣稱自己當時“有人,找了人”嗎,有沒有在偵辦此案時詢問過賀法田當時找了什么人?如果真的做過相關詢問,我們是否可以猜測一個明知自己必死無疑的人不會再包庇當年自己找過的人了吧?
第三,既然當年賀法田從看守所出來沒有相關法律文書,那么是否可以從看守所相關負責人查起,順藤摸瓜找到根源并啟動追責機制?難不成賀法田在看守所羈押時所有的相關人員都亡故了?還是年老記憶不清是可以逃脫法律責任的法定條件了?
第二次詭異之處
賀法田莫名其妙從看守所放出后并沒有低調做人做事,而是機遇囂張跋扈為害鄉親,一個在村民口中出了名的“紙面服刑殺人犯”依然沒有引起相關部門的關注,而是一次又一次詭異的逃脫法律制裁。
2012年以來,賀法田非法攜帶一把彈簧刀多次出入蘇村鎮集貿市場、鄉鎮郵政儲蓄銀行等公共場所。2012年2月4日,賀法田被行政拘留五日,收繳彈簧刀一把。
沂南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案卷材料記載:賀法田曾因瑣事持刀將本村村民賈某田捅致輕微傷,持馬扎將本村村民賈某春頭部打傷。
2012年2月,賀法田還因瑣事持刀致村民許某某輕傷。這次致人輕傷已經構成刑事犯罪,應當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對于該案,當地有關部門有沒有核查?賀法田是否被追究刑事責任了?是否正常服刑了?
目前來看,我們沒有從官方渠道確認。但是自媒體透露出的信息是當時被捅五六刀后強忍疼痛跑回家后因失血過多而休克的許某還沒有痊愈出院就發現被關了十天的賀法田已經又在村里晃悠晃悠了。
許某?去派出所問情況,被告知派出所把賀法田送到縣公安局,具體怎么放的應該去縣公安局問。綜合1987年賀法田殺人判刑都沒坐牢的往事,許某?最終放棄了追責。他說“害怕報復”。
2020年王泉村舊村改造,為謀取舊村改造補貼款,賀法田找借口霸占了村民王明田的宅基地。王明田報警,賀法田揚言要殺掉王明田的孫子,王明田不敢再上告。
第三次詭異之處
賀法田對本案受害人竇孝勤行兇前,竇孝勤已經多次報警,但均無下文。而為竇勤孝引來殺身之禍的所謂梁子也是賀法田欺人太甚。2021年7月4日一早,因下雨后路上有積水,竇勤孝的妻子皮進菊就用農用小推車在自己家門前路南的田地里裝了一些土去墊水坑,正忙的時候被賀法田阻攔,對方稱挖土的這片地都是他的,不能挖,還奪走了鐵鏟,推倒了小車。
王泉村村委會2021年11月3日開具的一份證明顯示,竇勤孝前邊路南的土地為村改土地,屬于集體所有,任何人無權管理。
皮進菊稱她和賀法田理論,賀法田稱要殺了她,鄰居聽到聲音趕到才將兩人拉開。皮進菊回了家,賀法田就堵在門口罵。
回家吃早飯的竇勤孝了解事情原委后還勸妻子別理會。聽著賀法田罵個沒完,越罵越難聽,皮進菊出門上前理論,竇勤孝撥打報警電話后也跟了出去,之后三人發生了肢體沖突,三人均有不同程度受傷。
竇勤孝報警后當地警方建議雙方由村委會調解,但是賀法田開口就要一二十萬,最終由當地法院判決竇勤孝賠償賀法田四千余元,而賀法田僅賠償竇勤孝兩口子一千余元。
據竇光春講,2022年9月17日晚,竇勤孝在家門口乘涼時突然聽到兩聲巨響,查看監控發現有人從旁邊玉米地里拋來兩個爆炸物,但民警現場勘查未發現爆炸殘留物。
第二天早晨,竇勤孝大女兒又發現停放在父親家門口的車輛左后車胎被擊穿,左側車身上有一處疑似彈孔的孔洞。但是?被?告知?可能是?彈弓?打的?。
竇勤孝大女兒停放在父親家門口的轎車左側車身有一處疑似彈孔
此后,竇勤孝又多次禍撥打110報警電話或直接持書面材料到當地有關部門舉報十幾次,但都沒有引起重視,最終竇勤孝還是死在了賀法田的刀口之下。
竇勤孝生前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兇手賀法田的問題。受害人家屬供圖
寫到這里,我們是否能夠想象到竇勤孝生前的無助和絕望,明明知道自己隨時在死亡威脅之下,明明自己已經用盡全力想得到法律的保護,可是最終自己還是倒下了。而這位老人還是革命烈士的兒子,也是一位退伍老兵。
更加打臉的是當竇勤孝報警說賀法田疑似用槍將自己轎車損壞后,被民警說可能是用彈弓打的而不了了之,而賀法田這次殺人后辦案民警真的從他身上搜出來兩把手槍和七顆子彈!賀法田自己的說法是自己在1987年犯案槍支被收繳后又從當地集市上買的。
雖然禁槍令是1996年正式施行的,但是1987年的集市上真的可以自由買賣槍支?既然可以自由買賣槍支為什么1987年判決賀法田時又要收繳賀法田的兩支短槍?
總之,這個案子帶出來太多的詭異和疑點,雖然賀法田已經被執行死刑,但是當年讓賀法田判決后卻莫名其妙的走出看守所大門繼續為害鄉里的烏紗帽們真的可以繼續記憶不清的拿著退休金安享晚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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