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無錫多個征地公告發布!
01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梁溪區征補案〔2025〕1號
征收范圍:
鳳棲灣產業園(五河馮巷)地塊(二期),本次擬征收土地位于無錫市梁溪區黃巷街道五河社區范圍內。
實際征收土地范圍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土地現狀:
根據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本次擬征收土地現狀如下:擬征收梁溪區黃巷街道五河社區集體土地1.2616公頃(18.92畝),均為農用地,不含耕地。
征收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為: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地。
02
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政府擬征收土地公告
征收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為: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郵政等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用地的,科教園楝澤路南側綠地工程。
征收范圍:
本次擬征收土地涉及雪浪街道葛埭社區股份經濟合作社、雪浪街道板橋社區股份經濟合作社。實際征收土地范圍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03
擬征收土地公告經開區擬征告〔2025〕1號-震澤路與觀順道交叉口東北側地塊周邊綠化-華莊街道禾塘社區
征收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為: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地。
征收范圍:
震澤路與觀順道交叉口東北側地塊周邊綠化,本次擬征收土地位于華莊街道禾塘社區堂甘里村民小組范圍內。
實際征收土地范圍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04
征收土地公告 經開區征告〔2025〕16號-華誼路與嘉業路交叉口東北側地塊-華莊街道友誼社區
項目(地塊)名稱:
華誼路與嘉業路交叉口東北側地塊。
土地征收的面積、用途、位置:
本次征收涉及華莊街道友誼社區集體所有土地0.1085公頃,其中農用地0.1007公頃,建設用地0.0078公頃。用途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五)項規定,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
華莊街道友誼社區集體所有土地范圍內,東至菱湖大道、南至嘉業路、西至華誼路、北至街旁綠地。
05
征收土地公告 經開區征告〔2025〕19號-環太湖大堤局部新建工程-華莊街道
項目(地塊)名稱:
環太湖大堤局部新建工程。
土地征收的面積、用途、位置:
本次征收涉及華莊街道集體所有土地0.6044公頃,其中農用地0.5596公頃,建設用地0.0448公頃。用途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由政府組織實施的水利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
華莊街道集體所有土地范圍內,東至南湖大道、南至太湖、西至滬常高速、北至空地。
06
征收土地公告 經開區征告〔2025〕18號-南湖大道與周新路交叉口西南側地塊-太湖街道梁南社區
項目(地塊)名稱:
南湖大道與周新路交叉口西南側地塊。
土地征收的面積、用途、位置:
本次征收涉及太湖街道梁南社區集體所有土地0.2189公頃,其中農用地0.2143公頃,建設用地0.0046公頃。用途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五)項規定,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
太湖街道梁南社區集體所有土地范圍內,東至南湖大道、南至空地、西至金魯燃氣有限公司、北至周新路。
07
征收土地公告 經開區征告〔2025〕17號-秀水河(西鳳道-瑞景道)周邊景觀提升工程-華莊街道里橋社區
項目(地塊)名稱:
秀水河(西鳳道-瑞景道)周邊景觀提升工程。
土地征收的面積、用途、位置:
本次征收涉及華莊街道里橋社區集體所有土地0.2501公頃,其中農用地0.2445公頃,建設用地0.0056公頃。用途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三)項規定,由政府組織實施的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需要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
華莊街道里橋社區集體所有土地范圍內,東至空地、南至秀水河、西至空地、北至無錫市公安局無錫經濟開發區分局。
08
征收土地公告 經開區征告〔2025〕12號-梁南路(黃金灣支路-興梁道)新建工程-太湖街道梁南社區
項目(地塊)名稱:
梁南路(黃金灣支路-興梁道)新建工程。
土地征收的面積、用途、位置:
本次征收涉及太湖街道梁南社區集體所有土地0.1686公頃,其中農用地0.0915公頃,建設用地0.0532公頃,未利用地0.0239公頃。用途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
太湖街道梁南社區集體所有土地范圍內,東至興梁道、南至規劃道路、西至黃金灣工業區、北至規劃道路。
09
征收土地公告 經開區征告〔2025〕11號-鼎新路(高運路-梁南路)新建工程-太湖街道梁南社區
項目(地塊)名稱:
鼎新路(高運路-梁南路)新建工程。
土地征收的面積、用途、位置:
本次征收涉及太湖街道梁南社區集體所有土地0.2524公頃,其中農用地0.0382公頃,建設用地0.2108公頃,未利用地0.0034公頃。用途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
太湖街道梁南社區集體所有土地范圍內,東至梁南苑、南至規劃道路、西至黃金灣工業區、北至高運路。
10
征收土地公告 經開區征告〔2025〕10號-章村浜(貢湖大道-瑞雪家園)河道綜合整治工程-太湖街道
項目(地塊)名稱:
章村浜(貢湖大道-瑞雪家園)河道綜合整治工程。
土地征收的面積、用途、位置:
本次征收涉及太湖街道集體所有土地0.0145公頃,其中建設用地0.0091公頃,未利用地0.0054公頃。用途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由政府組織實施的水利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
太湖街道集體所有土地范圍內,東至章村浜、南至圩田里河、西至貢湖大道、北至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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