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看到個新聞,重慶一對新婚小夫妻,結婚剛一周,丈夫發現妻子婚前以貸養貸,默默背負了 15 萬網貸。這一事件引起了大家的討論,這種情況下,這筆債算誰的?丈夫要不要一起還?
婚姻里的賬單:網貸可能是你的 "個人債務"
法律上,婚前個人債務就像婚前買的房:登記在誰名下,原則上歸誰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夫妻共同債務必須是雙方共同簽字、事后追認,或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債務。妻子婚前網貸若僅用于個人消費,且未用于婚后共同生活,這 15 萬大概率是她的 "個人婚前債務",丈夫本無需一同承擔。
"個人" 變 "共有"?關鍵看婚后有沒有 "加名"
但如果丈夫主動表態 "一起扛",法律也不會阻止。這相當于在債務上 "加名",丈夫主動加上自己的名字后,債務性質可能從 "個人" 變成 "共有"。但是,若未實際簽署協議或還款,并且還沒有實際代償,丈夫還有一定的反悔機會,可以主張撤回。
法律不保護 “沉默的負債”,貸款需謹慎
該事件中,該男子選擇與妻子共同承擔相關債務,這只是他的個人選擇,并不是法定的義務。如果出現此類領了證、辦了酒席后,債務突然 “落地” 的情況,可能會涉及隱瞞婚前債務,可能會構成欺詐。如果嚴重影響夫妻信任,另一方可以主張婚姻無效甚至是離婚賠償。
因此,如果我們想更加安心、穩定地步入婚姻的殿堂,婚前查 "征信" 比查戶口本更重要。結婚前,雙方可以互換征信報告,一份干凈的征信報告或許是最好的彩禮 / 嫁妝。
再次提醒大家,千萬不要碰網貸。如果已經是網貸的 “受害者”,我們可以通過與網貸平臺協商、申請分期或延期、債務置換或者是走法律途徑等方式方法,盡可能地減緩 “雪球” 滾動的速度,當 “雪球” 減速后,可以從 “開源”、“節流” 兩個方面入手,盡快還清貸款。千萬不要 “以貸養貸”,這種行為無異于 “用汽油滅火”,是沒有止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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