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酷、愛奇藝、騰訊視頻、芒果TV是許多人的追劇必備軟件,然而每年上百元的會員費也讓許多囊中羞澀的年輕人望而卻步,在校大學生宋某某自制觀影APP,讓許多人實現了追劇自由,但卻為自己戴上了枷鎖。
基本案情
宋某某系某大學軟件技術專業的一名在校學生,在校期間,他發現舍友、同學等人閑暇時間經常在一些網站上觀看盜版影視劇,于是就萌生自制APP讓大家免費觀影的想法。2021年11月,宋某某從他人處購買附帶APP的影視網站并改名“瓜皮TV”,之后通過租賃服務器,在網絡上搜索影視資源上傳至網站的方式實現免費看劇。因投放視頻并無法賺錢,宋某某想到在網站中投放廣告,追劇群中的謝某某表示可以幫忙對接廣告,此后宋某某通過在影視劇播放前插播廣告的方式順利實現了盈利。截至案發,宋某某運營的“瓜皮TV”網站及APP共上傳侵權影視作品1377部,違法獲得廣告收益30余萬元。
案發后,宋某某對版權方北京愛奇藝科技有限公司、優酷信息技術(北京)有限公司進行了賠償并獲得諒解。
法院判決
連云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宋某某未經著作權人許可,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他人影視作品,違法所得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侵犯著作權罪。被告人宋某某退繳全部違法所得,賠償被害單位經濟損失并取得被害單位諒解,可以酌情從輕處罰。綜合被告人的犯罪情節、認罪態度、悔罪表現等情況,法院最終判決被告人宋某某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
法官說法
未經著作權人許可授權的情況下,擅自復制并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影視作品并牟利,嚴重侵害了著作權人的發行權和信息網絡傳播權,本案被告人通過信息網絡向不特定的公眾傳播未經授權的影視作品,與普通的實體侵權盜版案件相比,所涉影視作品的傳播范圍更廣,危害更大。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任何技術創新都應以合法為前提,切莫將技術能力異化為侵權工具。法官在此呼吁廣大網友自覺抵制侵權行為,支持正版,文明觀劇,共同為文化產業的創新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一十七條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文字作品、音樂、美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件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制作的錄音錄像的;
(四)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制品,或者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制品等采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
編輯 | 王瑞普
供稿 | 連云區人民法院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