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出軌還不斷掉的局,怎么破?
求助者的自述:
從去年八月份,我就發現老公出軌了,那時候他應該和那個女人在一起三個月了。當時我就和他說我發現了,問他要不要離婚,他說不離婚,會馬上和那個女生斷了的。
我當時也不想離婚的,因為我已經懷孕七個月了。感覺離不了,他也不想離,就這樣,我原諒了他不過后面吵了很多次,我接受不了,經常找他吵架,吵多了他也說,要離就離,天天找他吵,他也受不了。后面我生小孩了,坐月子的時候,發現他們還沒有斷,他還在發朋友圈,又找他吵了一架,也打了他,他又在那里道歉,哭,說不離,說馬上斷。
但是我覺得他們還是沒有斷。給我看的微信號(說上面人刪完了)和他小號有一個符號的區別,所以我覺得那個不是他真正的小號,然后還發現他開了雙系統,他還不承認,說不知道,就是擺在眼前了,還不承認,就問我想怎么辦,說天天找他吵,他也受不了。
現在就是孩子才出生,是個女兒,我有點舍不得,然后我一看見女兒,又心軟,不想離,但是我心里又過不去,天天都會想,聊天,出去都會懷疑他。
我不知道怎么才能讓自己好過一點。希望你們不要噴我,如果是別人,我肯定會勸她離婚的,但是發生在自己身上就看不清了,人就是這樣,當局者迷。
我也不知道還留戀他什么,他現在的習慣都是我討厭的,他做的事都是我不能接受的。也可能是覺得談了五六年了,放不下那個執念。
坐月子的時候也還是會照顧我,只要不找他吵架,和他又像正常的夫妻,打打鬧鬧,睡覺有時候也會抱在一起,所以我才這么糾結,放不下那一點點感情,哎,但是只要他不在我就很想離,他在,我又不想了,他可能就是覺得我心軟,放不下,才這么對我吧!
哎,真的不知道怎么才能想開一點。怎么才能讓自己好受一點。
瑜峰團隊婚姻家庭咨詢師的分析與建議:
第一,從法律層面上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典》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的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當然,女方是可以提出離婚的,但是除非有什么特殊問題,一般不建議女方這么選擇的。
第二,從心理上說,孕期遭遇出軌對孕婦的心理和情緒影響巨大,但也要衡量好離婚的利與弊再去做決定的。沖動的時候不要做任何決定,因為這個時候做決定一定會后悔的。
第三,如果選擇離婚,那么就要收集出軌的證據,如聊天記錄,通話記錄,在財產分割和撫養權爭奪中非常重要,保護自身的利益,包括財產和孩子的撫養權。
第四,如果不離婚,那么就要雙方溝通和理解,與老公進行坦誠對話,了解出軌的原因和對關系的期望。表達自己的感受和需求,探討是否有可能挽回婚姻或找到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同時也需要明確第三者的動機和角色。
第五,挽救婚姻的過程中,自己需要理智冷靜的思考這段婚姻中出現的問題,自我的糾錯,反思和自我提升,這樣婚姻關系也能更加穩定和持久。
當遇到自己無法處理的情況,可以向專業的咨詢師咨詢解決辦法,千萬不要諱疾忌醫,一拖再拖,讓事情變得更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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