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皆知
喝酒不開車 喝酒不開車
但是
有一種情況極易被忽略
那便是“隔夜酒”駕車
個別駕駛人前一晚開懷暢飲后認為
“第二天應該酒醒了,應該可以開車”
其實不然,人醒≠酒醒
千萬別僥幸,很多人“中招”!
2025年2月11日上午,阿克蘇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民輔警在紅旗坡大道開展車輛例行檢查時,依法對號牌為新N4***9的重型半掛牽引車進行攔截檢查,檢查時發現駕駛人雪某一身酒氣,經現場對雪某進行酒精測試,結果為29mg/100ml,雪某屬于飲酒后駕駛營運車。
經詢問得知,雪某在前一天晚上吃飯期間喝了酒,第二天早上接到老板電話讓他去裝貨。雪某心想已經休息一個晚上了,應該沒事了,就開車出發了。沒想到,雪某開車至紅旗坡大道時被阿克蘇市交警查獲。
01
什么是“隔夜酒”?
“隔夜酒”是指某些駕駛人在晚上喝酒,休息一個晚上后,以為酒精已經代謝完畢,實際上是“人醒了,酒沒醒”的狀態。
02
“隔夜酒”是否算酒駕
宿醉后駕車是否屬于酒后駕駛,重點不在于當晚喝酒后休息了多久,而是以體內酒精濃度專業測試結果為標準。特別是“宿醉”后,如果不確定身體內的酒精有沒有完全消解,第二天切勿駕駛機動車。
03
法律法規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當駕駛人血液中所含有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
來 源丨阿克蘇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編 輯丨宋 玲
審 核丨王 丹
簽 發丨劉 雙 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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