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能想到,一個曾在家鄉創辦商砼企業、當選人大代表的企業家,會在法庭上用吞鐵釘來抗議自己的“黑社會”罪名?這場戲劇性的事件,讓人仿佛目睹荒誕劇的現場:半夜法庭突遭斷電,律師被趕出法庭,甚至還有法警“假摔碰瓷”式抓人。光天化日下,本應莊重的審判,卻演變成一幕幕堪比舞臺劇的荒唐場景。
最初不過“故意傷害”這樣普通的罪名,卻在數月后突然升級為涉黑組織,全部家當一夜之間被扣為“黑財”。這出荒誕的劇情像是臨時搭建的布景,一次次被強行拼貼、補充、改寫,讓人懷疑究竟是法律在審理,還是權力在編排。
一個民營企業家,從風光創業到疑似被“莫須有”罪名扣押,究竟經歷了怎樣的曲折?當程序規范被拋在一旁,當真相被黑暗遮蔽,我們又能如何在荒誕中讀懂法律與人心的掙扎?
文|李宇琛
許雙軍,1963年出生,河南省長垣市人。年輕時靠跟隨建筑隊闖蕩謀生,高中畢業后就投身社會。改革開放的機遇下,他白手起家,在家鄉創建了長鴻商砼有限公司,主營商品混凝土業務。經過將近20年的打拼,許雙軍積累了豐厚財富,成為當地知名的民營企業家。
2022年6月20日左右,許雙軍突然被警方帶走。那天,鶴壁市公安局的刑警出現在長垣,將毫無防備的許雙軍拘押。對于這場突然襲來的抓捕,警方的對外說法是許雙軍“涉嫌故意傷害罪”。在當時,這一罪名看起來并不起眼,似乎只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然而,正是以這項并不嚴重的罪名為由頭,警方對許雙軍采取了一系列不同尋常的措施。
抓捕之后,許雙軍并沒有被直接正式逮捕或移交看守所,而是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長達六個月。這是一種通常用于特定嚴重案件偵查階段的強制措施。在這6個月里,許雙軍被轉移到鶴壁市,由警方嚴密控制起來。他的家人無法探視,律師的介入權利被剝奪,他與外界幾乎完全隔絕。警方在這段時間里不斷對許雙軍進行審訊,逼迫他招認一些他并不知情或根本無責的罪行。這些莫須有的情節,大多與其公司的經營和社會關系有關。許雙軍對此堅決拒絕,他不愿誣陷自己或他人。
拒不就范的態度帶來了慘痛的代價。在秘密關押期間,許雙軍遭遇了非法拘禁和虐待。據消息來源透露,他長時間被銬上手銬和腳鐐,而且手銬和腳鐐還被鎖在一起,限制他的行動。這樣非人的待遇持續了數月之久,給他的身心造成極大折磨。直到最后一個多月,警方才將手銬和腳鐐分開一些。這意味著此前的大部分時間里,許雙軍都在一種近似于“吊銬連腳”的狀態下熬過來的。對辦案人員來說,這似乎只是“審訊技巧”的一部分。
更令人瞠目的是,許雙軍后來在法庭上作證稱,警方在抓他的時候根本沒有經過合法的立案手續。換言之,他就這樣在沒有正式立案的情況下被“先抓人后補手續”。法律程序在這里被顛倒了順序:不是先有證據再抓人,而是先抓了再說。對一個資深企業家、人大代表采取如此非常規甚至非法的手段,足見幕后另有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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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長達半年的指定居所關押,許雙軍終于被正式逮捕并移交司法程序。此時,對他的指控已經大幅升級:從最初的“故意傷害罪”變成了一系列涉及“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罪名。一份冗長的起訴書羅列了許雙軍及其企業關聯人員的諸多“罪行”,描繪他為一個盤踞一方、為非作歹的黑社會頭目。
2024年初,案件在鶴壁市開始了一審審理。據報道,這起案件被定名為“郭建忠、許雙軍等人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案”進行審理。除了許雙軍,另有多人被一同指控為該黑社會團伙的成員。指控的內容五花八門,從經濟糾紛上綱上線為敲詐勒索,從民間矛盾拔高成尋釁滋事,還有一些糾集他人斗毆、非法拘禁等罪名。在掃黑除惡運動的高壓之下,這些罪名標簽讓一個民營公司的經營行為被描繪成了有組織的犯罪活動。
庭審過程中,許雙軍及辯護律師努力為自己辯護。他堅稱自己不是什么“黑社會”,公司經營中的糾紛都在合法范圍內處理,從未干預過政府機關,也沒有豢養打手或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然而,在當時的氛圍下,他的辯解聲音顯得微弱。公訴機關提供了多名證人的書面證言和一些在押人員的指認材料,卻拒絕讓關鍵證人出庭接受質證。辯護方多次申請調取此前審訊過程的錄像,以核實有無強迫口供,但法院都沒有同意。
據悉,在一審庭審中,許雙軍才第一次真正了解了自己被抓捕時的一些內幕。他當庭表示:“一審開庭時我才知道,他們抓我,并沒經過立案程序。”這句話無疑是在指控偵查機關的程序違法。然而,這樣的違法細節并未能阻止案件的推進。法庭更關注的是公訴人描繪的那個黑社會組織的圖景,而不是程序上的瑕疵。
2024年6月5日,一審法院作出判決。許雙軍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這幾乎是一個極為嚴厲的判罰,等同于讓他在牢獄中度過余生,其多年辛苦積累的全部資產也被國家充公。從庭審情況看,法官基本采信了公訴方提供的所有不利證據,卻對辯方提出的疑點選擇性忽視。許雙軍當庭表示不服,堅稱自己無罪,并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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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雙軍案進入二審階段后,情形不僅沒有朝著糾錯的方向發展,反而變得更加撲朔迷離。2024年下半年,案件由鶴壁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受理。一場本應依法秉公裁決的上訴審,卻演變成了一幕幕令人匪夷所思的法庭亂象。
2024年10月底至11月,二審法庭陸續開庭審理。據悉,到11月11日時,庭審已進行了第12天。漫長的審理中,辯護律師們據理力爭,頻頻就程序和證據問題提出異議。比如,他們再次要求調取一審時的訊問錄像,以核實是否存在刑訊逼供;要求排除非法證據,特別是那些來源可疑的證人證言;并要求關鍵證人出庭,當面對質。然而,合議庭對這些合理合法的申請一概置之不理。法庭只對控方有利的材料予以采納,對不利的證據線索則拒不展開調查。這種明顯的偏頗,引發了辯護律師的強烈不滿。
矛盾在11月11日這一天陡然升級。根據現場律師的記錄,當天庭審中,審判長任利民法官以“擾亂庭審秩序”為由,突然下令將兩名辯護律師楊曉和王興未強行趕出法庭。事情的起因只是這兩位律師在法庭上堅持充分辯護,提出異議讓法官不悅。法官的這一決定來得突兀而粗暴,令所有在場人士愕然。被逐出的兩位律師當然不服,他們拒絕就此罷休,堅持自己的辯護權利。法庭一時間陷入僵持局面。
庭審被迫中斷。當天下午,任利民法官宣布休庭,要求次日再開。可楊曉和王興未兩位律師并未離開,而是留在法庭內等候說法。其他幾名同案辯護律師也選擇了留守聲援。就這樣,鶴壁中院的審判庭在深夜仍亮著人影:一邊是法官和法警,一邊是堅持權利的律師們。
法警后來切斷了法庭內的所有電源,美其名曰“斷電檢修”,試圖以漆黑和疲憊驅逐律師。剎那間,莊嚴的法庭陷入一片黑暗和死寂。面對突如其來的熄燈,律師們沒有退卻,而是掏出手機,打開手電筒照明,堅持留在原地。在昏暗的手機微光中,律師們照亮著彼此的面龐,在黑暗的審判大廳內靜坐對峙。這一幕仿佛荒誕劇,卻真真切切地發生在現實中。手機的光芒雖弱,卻象征著抗爭不公的勇氣與決心。
據事后描述,這場深夜對峙持續到了次日凌晨。法官和法警一度退出休息,只剩下律師們在空曠的法庭里相伴。他們以堅守的方式抗議審判長非法剝奪辯護權,希望通過消極對抗引起更高司法機關或社會的關注。終于,在熬到半夜一點多時,法院方面作出讓步:通知第二天上午不開庭了。律師們這才離開法庭現場。
然而,11月12日、13日短暫的平靜之后,11月14日清晨,當二審庭審準備恢復時,更離譜的事情發生了。楊曉和王興未律師按照此前通知,再次來到鶴壁中院要求出庭辯護(他們的當事人李思軍并未解除對他們的委托)。但法院方面依舊不許兩人進入法庭。門口的法警以“你們的名字不在辯護律師名單上”為由,攔阻二人。需要說明的是,這其實是法院單方面剝奪辯護資格的結果:在上次休庭后,法院徑自決定不再承認兩位律師的辯護人身份,也沒有依法履行任何法律手續。
楊曉、王興未二人憤怒不已。在法院門口,他們掏出手機拍攝錄像,自述被非法剝奪辯護權的經過,意圖留存證據并向有關部門投訴。就在這時,多名法警沖上來加以阻攔。據楊曉律師后來的說法,現場一名法警突然來了個“假摔碰瓷”——他夸張地倒地,大喊自己被律師推倒受傷。這明顯是戲碼,卻成了現場拘捕律師的借口。結果,王興未律師當場被控制,并以“擾亂公務”的名義押送到派出所調查。一位正當履職的律師,頃刻之間變成了嫌疑人。這種荒唐的場景,再次刷新了人們對司法亂象的認知。
值得玩味的是,就在那幾天的庭審中,人們發現在辯護席上出現了一位陌生面孔的律師,此人身兼河南省鶴壁市鶴山區人大常委會委員等數職。根據《中國律師法》的規定,現任各級人大的常委會組成人員是不得從事辯護業務的。換言之,這位所謂律師根本不具備出庭為被告人辯護的法律資格。然而,他卻大搖大擺地坐在了辯護席。
據了解,他并非許雙軍等上訴人自行聘請,而更像是某種“指派”。當事人和其他辯護人有理由相信,這是法院方面故意安排的“紅頂律師”,目的在于架空真正的辯護人。這種做法,如果屬實,無疑是對司法公正的嘲諷:合法律師被拒之門外,不合格的“自己人”律師卻被默許上場。
二審庭審階段留下了太多問號:辯護權為何屢遭踐踏?程序為何一再失序?一場本應莊嚴的法庭審理,演變成法官、法警與律師之間的角力,甚至不惜使用斷電、碰瓷這樣荒唐手段。這一切都讓許雙軍案蒙上了一層荒誕的色彩。正如有評論者所說,這已經不像是在比拼法律,而更像是在比拼權力的意志。在這種氛圍下,真相和正義顯得如此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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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庭審的混亂和不公,讓身陷囹圄的許雙軍逐漸走向絕望。他原本寄希望于二審能夠還自己清白,但眼前發生的一切無疑讓他感到公正無望。然而,更讓人心驚的戲碼還在后頭。
2025年1月15日上午,鶴壁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就許雙軍案開庭。這一次,庭審過程中發生的戲劇性事件震驚了所有在場的人:許雙軍因為對司法不公深感絕望,當庭吞下數枚鐵釘,試圖以極端方式結束自己的生命,以死抗議,現場人員一片慌亂。法官緊急宣布休庭,獄警和法警手忙腳亂地將他抬出法庭,送往醫院搶救。圍觀的家屬和律師當場嚇呆,有人失聲尖叫。這是他對司法絕望的絕命抗爭:在他看來,如果法律無法給他公道,那就用自己的生命來控訴這荒謬的一切。
根據事后透露的消息,許雙軍被火速送往當地醫院進行緊急救治。所幸的是,醫生及時取出了他吞下的釘子,挽救了他的生命。他沒有死。但他的這一舉動,無異于在法治史上寫下濃重的一筆:一名年過六旬的企業家,被逼到在法庭上吞釘以求一死,以此抗議司法的不公與屈辱。
許雙軍本人對于能否活著離開醫院,恐怕也沒有抱太大希望。有未經證實的消息稱,在吞釘之前,他留下了遺言:倘若自己不幸身亡,希望家人將他的骨灰撒在鶴壁市公安局、檢察院和法院的大門口,他即使做鬼也要為自己鳴冤。這遺言如同一記重錘,砸向造成他悲劇命運的相關機構。
許雙軍吞釘自盡未遂事件在社會上引起了極大震動。盡管官方媒體保持緘默,但這一消息還是通過自媒體傳播開來。很多普通民眾第一次聽說這個案件,便是因為這起駭人聽聞的法庭自殺事件。一時間,“許雙軍”“吞釘抗議”成為社交媒體上的熱議詞匯。
然而,在大陸的網絡輿論場,這些詞匯很快遭到審查屏蔽。相關的帖子和文章被大量刪除,討論被迅速降溫。盡管如此,司法黑洞中的絕望吶喊還是傳遞到了公眾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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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許雙軍案的發展過程,可以發現一個耐人尋味的現象:國內主流媒體幾乎集體失聲,而民間輿論和境外媒體則努力發聲,試圖還原真相。從許雙軍被抓到一審宣判,再到二審亂象和吞釘事件,官方渠道披露的信息極為有限。
在案件早期,只有零星的官方通報提及過一次。例如長垣或鶴壁當地可能在掃黑除惡簡報中稱“打掉了一個黑社會團伙”,但并未點名細節。大眾媒體上,幾乎找不到關于許雙軍案案情詳實的報道。在一審宣判20年后,也沒有看到新華網、人民網等權威媒體進行公開報道分析。這種低調處理,與案件本身的重大和離奇形成了鮮明反差。與此相對的是,一些自媒體在網上公開為許雙軍發聲,但這些聲音多數被迅速刪除或封殺。
雖然官方媒體集體沉默,但案件的波瀾還是透過一些側面渠道反映出來。2024年11月中旬,有人在網易新聞的自媒體平臺上發表了一篇題為《“許雙軍案”庭審觀察:權力與法治的較量》的文章。文章以客觀陳述為主,描述了律師深夜點亮手機據理力爭的場景,以及法庭上權力如何壓制法律的細節。作者隱晦地將律師和法官的沖突稱作“權力與法治的博弈”,諷刺意味不言而喻。
一時間,“鶴壁中院深夜斷電趕律師”“企業家黑社會案”等詞語成為法律圈內熱議的話題。一些法律學者在私下場合對這個案件表示震驚,直言“這是近年來罕見的庭審亂象”。
總的來說,許雙軍案在國內經歷了一個從信息真空到局部曝光再到再次封鎖的輿論過程。輿論監督的缺位,使得案件的荒誕性更加無可制約地發展。而每當有勇敢的媒體人或網友試圖撕開真相的一角,等待他們的往往是刪帖、禁言或其他形式的噤聲。這種狀況本身,就是許雙軍案荒誕現實的延伸:真相和正義,不但在法庭上被壓制,在輿論場上也被層層遮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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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雙軍案并非孤立發生的奇聞,而是近年來中國“掃黑除惡”運動大背景下眾多爭議案件的縮影。自2018年以來,全國展開了聲勢浩大的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目標是打擊黑惡勢力犯罪,所謂“有黑掃黑、無黑除惡、無惡治亂”。這一運動在最初兩三年中摧毀了不少真正的黑惡團伙,也清除了某些基層“保護傘”的腐敗勢力。然而,伴隨著運動的深入,一些地方出現了擴大化、濫用化的傾向。
民營企業家群體,因掌握一定資產和人脈,在某些地方被視作潛在的“黑惡勢力”重點清查對象。不少原本正常經營的企業主,被突然冠以黑社會頭目的罪名拿下,其資產被查封凍結。許雙軍就是在這樣的風潮中倒下的一批人之一。
國家層面并非沒有意識到這一問題。早在2018年,在一次會議上就強調,要糾正一批民營企業產權方面的冤假錯案,增強企業家信心。這個表態是針對以往侵害企業產權的案件,要予以平反。
然而,話音未落,新一輪的針對民企的“黑財清底”風又起。最高人民檢察院在2022年還下發文件,要求檢察機關對黑惡案件加大財產執行力度,確保“黑財”及時全部執行到位。所謂“黑財”,往往指認定為黑惡勢力所得的財產。這被一些地方理解為“應收盡收”,只要案件扣上涉黑帽子,被告人的財產就要悉數沒收。這樣的導向,很容易刺激少數人把掃黑變成“割韭菜”——借掃黑之名,行斂財之實。
在許雙軍案中,他全部身家被沒收殆盡。這讓人不禁質疑:若真是黑勢力,為何之前多年未被發現,其資產卻在案發后如數落入官方腰包?這種先剪羊毛再論罪名的邏輯,實在經不起推敲。
另外,法律層面對于“黑社會性質組織”的認定本有嚴格的四個特征標準:組織特征、經濟特征、行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許雙軍案中,辯護人顯然質疑這些特征是否真正具備。例如他的公司并非以犯罪為目的成立,成員也不是松綁控制的犯罪團伙;所謂犯罪行為大都源于民事糾紛而非有組織的暴力擴張;對社會的危害更無法與真正的黑社會相提并論。然而,一旦運動式執法展開,具體案情的細微差別往往被忽略,各地追求的是“戰果”而非個案公正。河南鶴壁警方在許雙軍案中表現出的種種手段——從隨意抓捕到逼供取證,再到排斥律師、封鎖信息——正是當運動大于法治時可能出現的典型癥候。
值得對比的是,一些真正在地方稱霸一方的黑惡勢力,卻能夠逍遙法外甚至勾連官員逃避懲處。這形成了吊詭的對照:好人蒙冤,壞人逍遙。例如有報道指出,江蘇泰興有個叫吳云的黑社會組織,通過大肆賄賂官員逃脫法律制裁。這些真正的黑惡隱藏在權錢交易網中,反而沒被掃黑利劍斬中。而像許雙軍這樣踏實經商的民營企業家,卻因為沒有“保護傘”反成了最容易被拿下的軟柿子。選擇性執法與運動式打擊相結合,使得本應嚴肅的掃黑行動出現南轅北轍的荒唐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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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雙軍案走到今天,每一幕都充滿荒誕色彩:有權有勢的商人一夜之間成了“黑老大”,法庭上律師與法官如同演員般上演追逐與對峙,連生命的絕望吶喊也沒能換來公平正義的一絲回應。這起案件所呈現的,不僅是個人命運的巨變,更是對中國法治生態的一次拷問。
首先,案件暴露出在強力運動下,司法機關可能喪失獨立判斷,偏離法律軌道。掃黑除惡本是為了維護社會治安、保護百姓,但如果為了完成指標、彰顯績效,不惜將正常商事糾紛刑事化,那么正義就會變成另一種不公。許雙軍案中,他的公司經營行為如何就變成了違法犯罪?這一切在正常法治環境下本應經受嚴格審查。然而,當運動壓倒法治,疑點可以不必深究,復雜可以簡單化處理——直接套用“黑社會”的模板即可。法律被簡化為標簽,公民被簡化為可以任意填入罪名的對象。
案件中各環節的程序違規和權利侵犯令人觸目驚心,也凸顯了權力缺乏有效制約時的傲慢。警方對許雙軍的秘密關押和酷刑逼供,是對法律程序的公然蔑視,也是在挑戰基本人權底線。法院在二審中對辯護律師百般阻撓,更是對司法公正原則的踐踏。
法庭本應是講理的地方,卻演變為強權壓制聲音的舞臺:不讓你說話,就趕你出去;你不出去,就關燈斷電;你錄視頻曝光,就構陷你襲警。這樣的情節,如果不是親歷者記錄和多方報道,很難想象會發生。然而,它真實地發生了。這種無法無天的背后,其實是某些司法人員濫用了手中的權力。他們深知,在這種敏感案件中,高一級的監督往往缺席或默許,他們幾乎不用為自己的任性行為承擔責任。缺乏制衡的權力,醞釀出了荒唐的鬧劇。
許雙軍在走投無路時的極端選擇,彰顯了一種社會心理的危險信號。許雙軍吞釘的舉動,是哀兵的抗爭,也是對公眾良知的撞擊。它讓人想起歷史上一些冤屈者的悲壯選擇:宋朝的伍子胥掘墓鞭尸,明朝的楊繼宗攔轎喊冤,或近代的司法不公導致的跳樓自殺事件。不管時代如何變化,當制度無法提供救濟,人就可能退回到原始的對抗手段。有學者評論說:“當法律不被信任,玉石俱焚就成了一種無奈的選項。”許雙軍的行為正是這種社會絕望情緒的體現。它發出了一個警訊:如果司法不改革,公信力不提升,這樣的人間悲劇還可能重演。
許雙軍案透出的還有民營企業家的普遍焦慮和社會治理模式的反思。近年來,民營經濟人士頻頻卷入刑案,從金融領域的企業家到實業領域的老板,無不戰戰兢兢。有人感嘆,“今天的民企不知明天會不會變罪犯”。許雙軍的遭遇讓這種擔憂變得具體而真實:原本扎根家鄉、實業報國,到頭來卻鋃鐺入獄、傾家蕩產。這種巨大的反差,讓企業家群體寒意頓生。
社會需要反思:我們究竟應該如何對待那些為經濟發展作出貢獻的民營企業?當他們有過錯時,是否應用合法、公正的手段處理,而不是扣上帽子大砍大殺?而當他們無辜時,又如何防止權力者的貪欲和偏見將他們打倒?這些問題,都需要從許雙軍案這樣的悲劇中汲取教訓。
在經歷吞釘事件后,社會各界都在關注河南司法當局將如何收場:是秉公糾正,還是維持原判?無論結局如何,這起案件已足夠發人深省。它讓人看到了法治進程中的暗礁與陷阱,看到了權力、金錢、法律交織下人性的考驗。有人說,荒誕本身即是最大的諷刺。許雙軍案就是以一連串鐵的事實,展示了某些現實之荒誕:法律條文寫得再漂亮,若落實中變形走樣,最終只會令受害者以生命和自由買單。
許雙軍至今仍在獄中等待命運的宣判。他的家人、他的律師團隊也在持續奔走呼號,希望伸張正義。這起案件從背景、過程到反響,已經構成一幅完整的荒誕現實圖景。一位評論者如是總結:“在許雙軍案中,我們看到的是權力的勝利,法律的失敗。但這勝利是短暫的,因為它建立在對公平正義的透支上。”
也許多年后回望此案,人們會把它當作反面教材,加以反思。但在當下,許雙軍和他的親友們還身處黑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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