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漢臺區法院鋪鎮法庭聯合鋪鎮新鋪村村干部成功調解一起義務幫工人受害責任糾紛。
許某和朱某為新鋪村村民,二人相鄰而居、關系融洽。2024年1月14日,朱某母親不幸逝世,許某得知后第一時間趕往朱某家中吊唁并幫忙處理善后事宜。1月15日,天氣突變下起小雨,許某主動提出幫忙在吊唁場地搭建雨棚,不料意外從手扶樓梯摔落,造成左股骨頸骨折,住院治療13天。此后許某和朱某就賠償事宜多次協商未果,原本的好鄰居自此形同陌路、互不理睬。
雙方僵持半年后,許某無奈之下將朱某訴至漢臺區法院鋪鎮法庭,要求朱某賠償各類費用共計95873元。鋪鎮法庭受理該案件后,承辦法官第一時間查閱證據資料并實地走訪,全面了解案情詳細情況。該案雖然事實清楚、法律關系明確,但考慮到作為鄰里糾紛,如不能妥善化解矛盾并修復鄰里關系,后續可能將會衍生其他糾紛,承辦法官便及時聯系當地村干部,共同開展調解工作。
“老許,你熱心幫忙是好事,受傷了給你賠償那是自然,但是發生意外也跟你自己當時粗心大意有關系。老朱家里的情況不好你也知道,不是他不想賠,換位思考,給他點時間再想想其他辦法,這么多年的關系了,多點理解和包容也是應該的,對吧?”
“老朱,你看家里去年出了這么大的事,老許可是二話沒說就來給你幫忙,你們這么多年交情那確實沒得說。現在受傷了人家也沒有怪你的意思,想要個合理賠償也是于法有據的。”
承辦法官分別從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出發,一方面結合法庭審理的義務幫工的案例向雙方當事人普及相關法律規定,明確法律關系和賠償標準;一方面與村干部共同引導雙方人念及鄰里情誼,放下成見、互相理解,心平氣和地協商解決糾紛。最終,經過4個小時的耐心調解,雙方當事人就賠償事宜達成調解協議,朱某現場履行了部分賠償款,剩余賠償款通過分期方式履行。兩位老鄰居握手言和,一場鄰里間的義務幫工糾紛至此得以圓滿化解。
供稿:董雪鈺 鄭 真
編輯:鄭 真
校對:鄭 真
審核:王 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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