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燈停、綠燈行、黃燈亮了等一等”
這一口訣雖耳熟能詳
但也有不少駕駛員仍心存僥幸
闖紅燈、搶黃燈
結果釀成事故
12月01日03時24分孔某駕駛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防城港市北部灣大道與文昌大道十字交叉路口時,無視信號燈的指示,直接加速闖紅燈通過路口,此時蘇某駕駛重型半掛牽引車行駛至該路段時,在信號燈黃燈亮起后,依然駕車越過停止線繼續行駛,兩車就此發生碰撞,小車被撞掉轉車頭。事故造成兩車不同程度受損,所幸兩車駕駛人及乘客都正確使用安全帶,并未受到嚴重傷害。
經認定,孔某和蘇某的行為均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有關“第三十八條 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之規定。雙方當事人負同等責任。
什么是闖黃燈
駕駛員在駕駛車輛行經路口時,會發現綠燈轉換為紅燈時會有黃燈亮起(或閃爍)過渡。闖黃燈是指當交通信號燈的黃燈亮起時,未過停車線的行駛車輛強行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繼續通行。
黃燈亮起時應該如何通行呢?
01
切勿加速通過
不少駕駛員有一個壞習慣,信號燈變黃就加速,爭取可以搶一下。先不說搶黃燈是否被罰,單從安全角度考慮這種方法也是不可取的。正確的方法是通過路口時降低車速,腳放在剎車上,黃燈亮起時踩下剎車,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盡快將車停下。
02
到達路口前觀察后車車距
為了保證安全,不光是前車跟車距離要注意,自己后方的車距也要注意。當通過路口時,隨時可能制動,此時應當從后視鏡觀察后車離自己的距離是否安全,如果距離過近可以采用降速滑行,輕點剎車的方法提前示意后車減速,以免發生危險。
01
判斷剎車距離
如果黃燈亮起時,我們距離黃燈停車線較遠,此時應當保持安全的前提下盡可能的迅速制動。如果我們離停止線很近,完全無法將車停下來,應當通過路口時將車速降下來,并且盡可能的將車停住。
防城港公安交警提示
紅燈止步莫沖動
綠燈暢行心從容
黃燈亮起緩一緩
闖紅燈、搶黃燈
看似爭得了片刻時間
實則埋下了巨大隱患
一旦發生事故,追悔莫及
請遵守交通法規
寧等三分,不搶一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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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黃炳南
審核|陳 寧
責編|楊姍姍
校對|胡振純
編輯|林佳莉
供稿|黃曉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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