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里最重要的兩個節日,就是大年和元宵節。
正月初一過大年,講究一個“過”字,強調的是吃喝,是禮數,是規矩。過年的禮數和規矩最多,除夕敬“神”,初一敬人,不僅走親串友去拜年要“講理說訓”,在家里也要講禮數,守規矩,不能生氣,不能拌嘴,不敢摔盤打碗,更不敢不敬祖宗(牌位)和長輩……這些禁忌與準則,就是平日里“過好光景”的根本遵循和樣板——把每一個日子過得像“年”一樣平安而喜樂,排場講究而且富有品質。
正月十五鬧元宵,講究一個“鬧”字,強調的是激情,是奔放,是紅火。生活里不僅僅只有堅韌不拔的耐受感與莊嚴神圣的儀式感,還應該有心情舒暢的自在感與激情四射的發揮感。母親在世時常說:“不說不笑,誤了青春年少!”因而,要想把平常日子過得不平凡,就得像正月十五鬧元宵那樣,抖擻精神,釋放激情,鬧騰起來,紅火起來,這樣,才能把尋常日子過得有趣兒而有味兒,恣意而帶勁兒。
前天,一位在京工作的同鄉老友打電話問我,你說咱們老家正月十五“鬧紅火”“hùn玩意兒”的hùn,是哪個hùn字?我說,老輩人常說“耍正月,混二月,瀝瀝拉拉到三月”,也說“耍正月,混二月,營生全在三四五六七八月”,所以“hùn玩意兒”的hùn字,應該是“紅火熱鬧瞎混套”的“混”。
他又問,咱們老家常說的吹牛皮、夸大其詞的“rìcū”,是哪兩個字?我說,從源頭上講,“rìcū”是句粗話,“rì”是口頭糙話“狗 日 的糧食”以及“日 他 媽 的”那個“日”,“cū”是粗細的“粗”,應當寫作“日粗”。“粗”和“祖”的字根都是“且”。清代樸學大師、易學大家惠棟《九經古義·尚書上》講:“古文‘祖’字皆作‘且’。”并在《九經古義·儀禮上》亦講:“古鐘鼎文‘祖’字皆作‘且’。”古鐘鼎文也叫金文,指的是商周時代刻在青銅器上的文字,其中“且”字象形男性生殖器。“祖”就是氏族生殖遺傳崇拜之意。《墨子·兼愛下》有“且苴之屨”,晚清經學大師孫詒讓簡詁引畢云語“‘且’當為‘粗’”,又引王云語“‘且苴’當為‘粗麤’”(“麤”字音義皆同“粗”)。故“且”字本義為粗大、粗壯,引申為粗野、粗暴等等。古代塞北,說得好聽點是民族大融和之地區,說得真實點是漢胡拉鋸大決戰之戰場,沒有超強的粗獷、豪邁、蠻勇和生殖能力,是無法生存繁衍且可持續發展的。因而“日粗”這個俗詞兒,在晉北地區乃古代男性自夸剽悍勇武、性能力超棒的粗野粗俗之詞,后來日漸轉化為習慣用語,“日粗”相當于吹牛皮與夸大其詞。“日粗”也叫“棱粗”,“棱”讀作lēng。還有一個比“日粗”更加吹牛皮、夸大其詞并且出丑露乖的詞兒,叫做“放大氣”。
其實,世間所謂“風俗”也者,“風”既指“天之命令”即自然之風,引申為風化、流布、傳播、傳承,同時也與風流、風騷以及性事相關,譬如《尚書·費誓》有“馬牛其風”之語,唐代大儒孔穎達疏引賈逵云“風,放也,牝牡相誘謂之風”,《左傳·僖公四年》亦有“風馬牛不相及也”,均為雌雄相引誘謂之“風”也;“俗”者,欲望也,東漢劉熙《釋名》云“俗,欲也,俗人所欲也”,不僅“俗人”,也包括“雅人”,吃飯和性事是人之最根本的欲望,即如《禮記·禮運》所言“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也”。因而,在正月十五“混玩意兒”的男人隊伍中,不免有夸大其詞、粗俗粗野的“日粗”“棱粗”“放大氣”之言語作派與風俗習慣,這些在“正月混玩意兒沒禁忌”的日子里,率性唱幾句“酸詞兒”,喊幾句“葷笑話兒”,并不覺得粗鄙下流,而是在特地烘托一種紅火熱鬧興奮暢快的節日氛圍!
我的故鄉山陰縣高莊村,是一個人口在頂峰期也只有六七百口的小村莊。在我記憶深處,一年里最來勁兒的就是小村莊里的正月十五“混玩意兒”。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村里還沒有電視機,偶爾看場電影都是露天放映,也只能做一個“看客”,并沒有“參和”的份兒。但是,每年到了正月十五元宵節,就能看到村里的長輩和哥哥們“鬧紅火”,我家的親人們,也是“八仙過海,各顯神通”齊動員,小小的我也有一份親臨其境、躬逢其盛的參與感和自豪感。
“混玩意兒”的主要節目是“踢土攤兒”“登高蹺”“放花燈”“劃旱船”等。其中,“踢土攤兒”也叫“踢鼓拉花”,是最具本地特色的一個主打大節目,與近年來網紅節目潮汕地區的秧歌“英歌舞”有的一比。“踢鼓拉花”由兩支各有十來個人的身穿著古戲裝的隊伍組成,鑼鼓響起,兩支隊伍在村中心戲樓下面的土攤前并排走來。第一排兩人是“頭對鼓子”,頭上戴著高高的紅布或藍布包頭,包頭上插著兩只長長的野雉翎,端著戲臺上武生的步子,抬手起步,顧盼生姿,突然嗷嗷嗷大吼幾聲,啪啪啪啪地踢幾個飛腳,贏得鄉親們連連喝彩叫好!然后,兩支隊伍圍著兩個用大炭壘起的“大旺火”快速行進,“頭對鼓子”“二對鼓子”“三對鼓子”……以及各自搖著扇子伴舞的“拉花的”,吼著,踢著,扭著,唱著,迤邐而穿行……
在“踢鼓拉花”的隊伍中,父親是“幾對鼓子”,說不好,反正是靠后一點的;大哥是“拉花的”女角兒,被母親打扮得妖嬈動人,在拉花的“頭對鼓子”或“二對鼓子”身邊。那時,我家住在街中心的西北把角處,我家的院子從來就是“踢鼓拉花”隊伍的“大本營”,母親是各種角色的化妝師。我的五叔是村里的民辦教師,當年村里的文化人。據五叔回憶,“踢鼓拉花”的“頭對鼓子”和“二對鼓子”的包頭,都是母親用一整匹新布折疊的“額子”(額頭上筆挺豎立的笏形牌,周邊是折疊的簇擁著的花朵),男角兒們搖頭晃腦踢鼓鬧騰,“額子”始終都是挺拔完好的;自打母親離開村子住到縣城,再沒有人會疊“額子”,這門手藝也就失傳了。說到此,五叔無比惋惜。
每當“踢鼓拉花”到達高潮的時候,大家伙兒最期待的,是扮丑角的“愣二小”出現。村里的這一“歷史名角”,大多時候由我的五大爺來扮演。五大爺平時不茍言笑,是個不顯山不露水的莊稼漢,只有每年正月十五“混玩意兒”的時候,才光芒四射,大放異彩,閃瞎村人眼睛!正月十五那天,五大爺早早地把五大娘的黑栽絨帽子和小笤帚藏起來,深藏不露,蓄勢待發。當“踢土攤”的節目進行到中間時段,突然一聲銳唱高入云端,那是純粹的清唱,五大爺涂著“愣二小”的黑白紅大花臉,戴著五大娘的黑栽絨帽子,手里搖著小笤帚,扭進場子中心,高唱著“睡覺睡當炕,朝天一炷香”的“酸曲兒”,一邊浪扭,一邊豪唱,五大爺那天生一副好嗓子,以及放情投入的本真表演,博得鄉親們潮水般的掌聲和吶喊助威聲,把“踢土攤”“鬧紅火”“混玩意兒”引向高潮!為此,我在整個童年時期,充滿了對最酷的“愣二小”五大爺十二分敬慕!
元宵節又稱上元節。上元,即農歷正月十五,含有新的一年第一次月圓之意。中元節,是一年中間的月圓之時,在農歷七月十五。下元節,是一年后半程的月圓之時,在農歷十月十五。自古以來,正月十五鬧元宵,重心在一個“鬧”字。譬如,唐代是實行“宵禁”的,只有上元節“放夜”三天,故唐代詩人崔液有詩:“誰家見月能閑坐,何處聞燈不看來。”不“鬧”豈能甘心?到了宋代,張燈由三夜到五夜不等,景象也更為繁華熱鬧,故南宋女詩人朱淑真詩云:“火樹銀花觸目紅,揭天鼓吹鬧春風。”“鬧”的是恣意開心。到了明代,官方規定從正月初八上燈,到十七落燈,連張十夜。這種風俗一直傳承到今天。
我童年時常聽老人們說:“上八不見參星,下八不見紅燈。”說的就是正月初八上燈,燈光掩過夜空中燦爛的星辰;正月十七落燈,正月十八便看不見紅燈。稍感遺憾的是,現在村里年輕人越來越少,盡管“掛紅燈”“攏旺火”“放火器”還是有的,但是“鬧紅火”“混玩意兒”卻有點“鬧”不起來了。千萬不要小看這正月十五的一“混”一“鬧”,一個“混”字,把人們過去一年的所有壓力、煩惱、挫折、痛苦和落寞惆悵,都給“混”跑了;一個“鬧”字,又把人們對新的一年里所有的希望、盤算、信心、期待與滿血復活,都給“鬧”出來了!好消息是,近年來國家提出鄉村全面振興政策,真誠希望廣大農村各行各業——包括傳統民俗文化,能夠真正興旺發達起來。
盼望老天爺明天痛痛快快下一場雪吧。俗話說:“八月十五云遮月,正月十五雪打燈。”如果說,正月十五鬧元宵,是人在“鬧紅火”,那么“正月十五雪打燈”,則是老天爺在“鬧豐收”哩,或者說,老百姓期盼老天爺福佑蒼生,瑞雪兆豐,賜予一個風調雨順五谷豐登的好年景!
李建永,筆名南牧馬,雜文家,散文家,民俗文化學者。山西山陰人氏,曾在陽泉市工作多年。現居北京。從業媒體,高級記者。中國作家協會會員,北京市作家協會會員,中國散文學會會員。著有雜文散文集《說江湖》《說風流》《母親詞典》《中國雜文·李建永集》《我從〈大地〉走來》《園有棘:李建永雜文自選集》等九部。
來源:《諺云》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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