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4日,由中國基金會發展論壇主辦,招商局慈善基金會、“流動的中國”研究網絡、北京三知困難兒童救助服務中心聯合承辦的《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發展的趨勢與機遇》平行論壇在杭州舉辦。
北京三知困難兒童救助服務中心總干事魏佳羽在本次論壇上發表了題為“避免隨遷兒童與父母分離的觀察和實踐”的主題分享。
以下是魏佳羽主題分享的文字整理稿,經本人審定。
一、流動人口子女與父母分離的現狀
在城鎮化背景下,流動人口規模龐大,而流動人口子女數量占兒童的比例比流動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更高,幾乎占中國兒童的一半。根據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2020年中國受人口流動影響的兒童規模約為1.38億,其中流動兒童約7109萬,留守兒童約6693萬。
(數據出處:《2020年中國兒童人口狀況:事實與數據》)
然而,目前針對“流動”和“留守”的分類并不完全嚴謹。通常我們會認為流動兒童即已被父母帶到城市,留守兒童則獨自留在老家。但實際中,流動兒童中約有1700萬并未與父母生活在一起,即“流動的留守兒童”,其居住地與戶籍地分離,同時也與父母分離,其中約1200萬是大齡兒童,他們從鄉村到縣城讀書,通常被統計為流動兒童。還有500多萬低齡兒童,主要是“流動的留守兒童”。
這些孩子能否健康成長,從群體角度看,沒有哪個群體能夠比父母更好地去扮演陪伴和支持兒童成長的角色。因此,我們針對流動人口子女群體提出“讓兒童和父母在一起”的倡議,是在龐大規模的流動人口家庭由于公共服務供給不足被迫親子分離的背景下提出的,倡議和努力推動的方向是流動人口子女不再(因制度和政策等外部原因)與父母分離。
(數據出處:《2020年中國兒童人口狀況:事實與數據》,《中國農村留守兒童的最新狀況和變動趨勢:2010-2020》)
在討論流動人口子女問題時,需要將“流動”和“留守”置于同一維度進行分析,即從孩子與父母的真實居住狀況出發,并進一步區分農村留守兒童和城鎮留守兒童。
在1.38億流動兒童中,近七成不能與父母雙方居住在一起,其中超過3成父母雙方都不在身邊,更加缺乏父母的陪伴和支持;另外3成與父親或母親一方居住在一起。0-5歲農村留守兒童尤為值得關注。七普數據顯示2020年約有1400萬,占比達到35.8%。其中70%缺乏母親陪伴,主要由父親或祖輩照顧。大量農村低齡兒童的成長缺乏母親陪伴,會對兒童的健康、認知和非認知能力發展帶來長期負面影響,不利于我國兒童的高質量發展。
(中國流動人口子女與父母分離的原因分析)
關于流動人口子女與父母分離的原因,過往討論多聚焦于流動兒童因在流入地上學難導致家庭選擇讓孩子留守,另一方面原因是家庭經濟和時間精力的限制,但大多可歸結為經濟收入問題,因為時間不足可通過經濟投入彌補,而低收入家庭在工作與照顧孩子之間難以兩全。
(數據出處:2015年-2022年,教育統計數據)
我們透過教育統計數據來對隨遷子女進行單獨分析。這里的隨遷子女不僅包括進城務工人員的子女,還涵蓋城市戶籍和農村戶籍的流動兒童,即所有居住地與戶籍地分離的兒童。數據顯示,城鎮戶籍隨遷子女占比約為1/3。從2015年到2022年,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子女每升入高一年級,每年就會減少(返鄉、離家)超過50萬人,其中五、六年升學階段占比超過60%。原因是到了小學高年級和小升初階段,由于升學困難,大量孩子離開城市返回戶籍地。這種現象并非真正意義上的“返鄉”,而只是隨遷子女為了完成教育的一個階段,被迫離開生活和成長的城市,前往陌生的戶籍地。這種離家現象對孩子的心理和成長影響深遠。
二、落戶&上學政策都在放開,能否避免流動人口子女與父母分離?
自2018年起,國家明確以大中城市為核心主的城鄉融合發展戰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加大隨遷子女教育保障力度。目前,政策已取得顯著進展。
(全國各大中城市戶籍制度概覽)
一方面,戶籍制度改革正在加速推進。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基本取消落戶限制,300萬以上城市落戶條件逐步放寬。同時,國家推行以常住地登記戶口制度,逐步實現人口居住地與戶口登記地一致,按照“十四五”規劃,這一制度將在2025年底基本覆蓋除少數特大、超大城市外的全國范圍。
(《廣州市戶籍遷入管理規定(修訂稿)》公開征求意見,2024.11.18)
政策落地也在加快推進,為流動人口提供了更多落戶機會。以江浙地區為例,2023年浙江和江蘇同步出臺放開落戶政策,推行以常住地登記戶口制度。目前,除杭州、南京等核心城市外,其他城市已全面放開落戶限制,核心城市的積分落戶門檻也在進一步降低。在珠三角地區,廣東省雖未明確全省統一政策,但各市已陸續出臺相關措施。例如,東莞在2023年4月明確實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要求“一年居住證+一年社保”即可落戶。廣州在2024年10月18日發布《廣州市戶籍遷入管理規定(修訂稿)》,成為一線城市中首個明確提出取消積分落戶年度名額限制的城市。這為流動人口家庭提供了更明確的落戶預期。
(新生人口快速下降,成為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的最后挑戰)
另一方面,教育供給面臨著人口結構變化的沖擊。我國出生人口自2016年達到1786萬的高峰后迅速下滑,到2022年降至954萬。這導致教育需求減少,幼兒園和小學入學人數明顯下降。例如,2023年全國學前教育在園幼兒數較上年減少534.57萬人,小學入學人數也從2023年的1800萬降至2024年的1500萬。這一變化讓人口流入地可以為隨遷子女提供更多學位供給,尤其是核心城市能有更多的教育資源提供給隨遷子女。同時,城市對人口的重視程度也在提升。隨著人口流出城市的經濟面臨困難,城市管理者越來越意識到人口的重要性,不僅人才重要,普通人口也同樣重要。
(2023年初,浙江、隨遷子女入學、轉學“零門檻”)
此外,隨遷子女教育保障也在不斷強化,以公辦學校為主,將隨遷子女納入流入地義務教育保障范圍,逐步擴大其在公辦學校就讀比例。浙江在戶籍和教育政策方面已做出較大調整,積極面向流動人口提供服務。2023年初,浙江多地發布“零門檻”入學、轉學政策,同步開放入學和轉學。所謂“零門檻”,基本要求是持有居住證,部分地區可能還要求社保,但難度已大幅降低。然而,流動人口對于政策落地的感知度仍有差距,社區居民對此的了解還不夠充分。
三、避免隨遷兒童與父母分離的觀察和實踐
(“面臨親子分離風險的流動兒童”和“有機會家庭團聚的留守兒童”)
我們將流動和留守兒童再進行細分。其中,長遠來看,需要將“面臨親子分離風險的流動兒童”和“有機會家庭團聚的留守兒童”綜合起來看待,通過政策來支持家庭團聚,為兒童提供更完整的成長環境。針對“困境”流動兒童和留守兒童,常規政策可能難以解決其困境,需要更細致的個案支持。
(從2014年小學招生-2023年初中畢業,北京同期在校生人數減少4.29萬人)
以下透過三個代表性區域(北京、廣東、浙江)來呈現流動兒童教育方面所面臨的不同情況。北京、上海的流動兒童教育面臨挑戰是最大的。北京2014年小學入學人數為15.3萬,到2023年初中畢業時降至11.4萬,減少的4萬基本為非京籍孩子,他們因升學困難返回戶籍地。上海情況稍好,積分達120分的白領子女可參加中高考,但仍面臨類似問題。
(一個居住在廣東(深、廣)的湖南籍流動人口家庭的“選擇”)
上圖“一個居住在廣東(深、廣)的湖南籍流動人口家庭的‘選擇’”則提醒我們,在兒童教育問題上,政策制定、公益實踐等都需要突破條條塊塊的限制,需要把完整的目標群體視角帶進去,從全景視角看待。
在廣東(特別是廣州和深圳),有著大量湖南籍流動人口家庭。他們在子女不同教育階段,特別是幼升小、小升初、中考、高考等關鍵節點,不斷在做“教育選擇”。這些選擇環環相扣,影響到一個家庭在不同區域流動、住房、工作等方面的重大決定,而過程中也面臨遷入地和遷出地的雙重困境。比如,在廣東可能因教育資源緊張或高考難度大而考慮回老家,但在老家又面臨買學區房等問題。同時,家庭就業穩定性也顯著影響其教育選擇,城市就業不穩定或收入減少會加劇家庭回流傾向。盡管流入地政策有所開放,但開放程度不足,而流出地的多種因素仍在“拉回”家庭。這種“推拉”效應導致許多家庭在兩地間反復流動,難以穩定下來。
(“侯鳥飛翔家”項目,回應隨遷子女“小升初難題”)
北、上、廣、深之外,各地的落戶政策和非戶籍兒童的入學升學政策門檻正在加速放開。這意味著流動兒童的教育選擇面臨新的機遇和挑戰。以浙江嘉興為例。2023年,嘉興市拾星者青少年社工事務所啟動“候鳥飛翔家”項目,陪伴嘉興平湖一所新居民學校(由政府購買服務、專門接受隨遷子女的學校)小學畢業班的孩子做小升初階段的升學準備,希望幫助這些孩子繼續留在平湖升學。
從2023年底到2024年8月,這批想留卻不知如何留下的孩子,從最開始未知能否升學(可能返鄉)、到了解積分入學政策后主動報名第一志愿初中、到被告知第一志愿初中學位已滿未被錄?。赡苊媾R被分配到稍遠的鄉鎮或村校)、再到支持家長社群進一步向教委表達擴班意愿,最終,第一志愿學校擴招2個班,所有報名的孩子都順利被錄取,實現了就近升學的愿望。
該案例表明,政府相關部門對于戶籍和教育政策的方策的放開是有一些準備的,當家長將需求明確反饋給相關部門時,政策能夠做出回應,并提供解決方案。在浙江,這種情況并非個案。對此,流動家庭不僅需要了解和正確解讀流入地的入學、升學政策,也需要有意愿、有信心、有渠道向教育部門表達子女求學的需求。而這些方面,正是公益組織大有可為的空間。
行動與倡導目標:促進留守兒童家庭團聚、避免隨遷兒童親子分離 )
當前正是加速推進隨遷兒童和留守兒童在其父母工作地就近入學、升學的重要窗口期。過去,針對流動兒童和留守兒童的政策多聚焦于關愛服務,未來應將“促進留守兒童家庭團聚、避免隨遷兒童親子分離”作為下一步行動與倡導目標,進一步關注政策改革到個體受益之間的卡點和難點,讓孩子與父母在一起獲得教育、陪伴和支持。對于流動兒童,應避免其與父母分離,完善支持政策,減少因分離帶來的傷害。對于留守兒童,需支持其與父母團聚,關注團聚過程中的適應問題,尤其是高齡兒童,他們與父母分離時間長,團聚后可能面臨更多復雜情況。
本論壇其他回顧:
了解更多流動人口研究和觀點,信息請看:
2023年《城市化與流動兒童社會支持》平行論壇實錄:
2022年12月城中村和流動兒童教育主題研討會回顧:
2021年5月開城門沙龍回顧:
媒體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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