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在某些電商平臺上買賣雙方產生了糾紛矛盾,對于商家的維權請求平臺不作為也就是都不管。其實對于商家,他的權益受到了侵犯,被買家僅退款了,被買家掉包了,被買家惡意投訴舉報了,被平臺罰款扣款了。如果是合理的確實是商家的責任,商家自知理虧也就不會找你了。好些情況都是不合理的不是商家的責任,商家去找平臺,平臺總是置之不理或者是敷衍。一聯系平臺客服,平臺就說給你升級專員3個工作日處理。但是你等了三個又三個工作日,最后始終沒人給你處理,沒人給你解決。
商家在平臺這得不到解決只好尋求社會途徑解決,也就是報警、打官司的途徑。你想現在網購這么多,產生的矛盾這么多,那么多人報警,那么多人打官司,給社會司法資源帶來多大的壓力,占用了多少社會資源。
平臺不光不作為,有時候是亂作為。本來買賣雙方遇到的是很簡單的問題,但是平臺非得激化矛盾。本來退個貨或者給點補償款就完事了。但是平臺非得來個僅退款不用退貨,非得來個介入處理。平臺直接給商家來個罰款。本來買賣雙方遇到的那點事要不退貨,要不就補償一般都能解決,但是平臺非得額外給商家來一次罰款。商家找平臺,平臺就說罰款的錢是給買家了讓去找買家要,你去找買家,買家又說這是平臺給的錢,最后這里得不到解決,只能尋求社會司法途徑去解決。這些不都是平臺不作為或者是亂作為導致的,把激化的矛盾壓力都轉移到社會上了,給社會帶來了多大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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